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背景

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背景

發布時間:2021-01-24 04:59:01

Ⅰ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的背景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程建設發展迅猛,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加大。2000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32619億元,由建築業直接完成的建築安裝工程總額為20536億元。建築業完成的總產值持續增長,城市建設、住宅建設也形勢喜人。人民的住房條件、居住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這些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特別是有些地方建設市場秩序比較混亂,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現象突出,嚴重危及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如重慶綦江大橋、雲南昆碌公路等發生了一系列重大的惡性工程事故和火災事故,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應。對於這些事故,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國家領導同志都作過專門的重要批示和講話。血的教訓警示人們,一定要加強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管理,一定要把工程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發布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這是國家對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新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運行機製作出的重大決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一次對執行國家強制性標准作出了比較嚴格的規定。不執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准就是違法,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該條例的發布實施,為保證工程質量,提供了必要和關鍵的工作依據和條件。
從1988年我國《標准化法》頒布以後,各級標准在批准時就明確了屬性,即是強制性的,還是推薦性的。在隨後的十年期間,我國批准發布的工程建設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中強制性標准有2700多項,占整個標准數量的75%。相應標准中的條文就有15多萬條。如果按照這樣龐大的條文去監督、去處罰,一是工作量太大,執行不便;二是突出不了重點。標准規範本身是對客觀自然規律的反映,是科學技術的結晶。通過把這些成熟的、先進的技術和客觀要求制定成為規則,指導人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避免受到自然的懲罰。標准在制定中通過嚴格程度不同用詞來區分人們對自然的認識,在內容上面既有強制性的「必須」、「嚴禁」,也有推薦性的「宜」和「可」等不同的表述。
在這樣的背景下,就迫使我們尋找以較少的條文作為重點監管和處罰的依據,帶動標準的貫徹執行。為此我們對當時212項國家標準的嚴格程度用詞進行統計,其中「必須」和「應」規定的條文占總條文的82%。數量還是太多,為此建設部通過徵求專家的意見並經過反復研究,採取從已經批準的國家、行業標准中將帶有「必須」和「應」規定的條文里對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和其他公眾利益的條文進行摘錄。2000版房屋建築部分摘錄的強制性條文共1554條,僅占相應標准條文總數的5%。
建設部自2000年以來相繼批准了《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共十五部分,包括城鄉規劃、城市建設、房屋建築、工業建築、水利工程、電力工程、信息工程、水運工程、公路工程、鐵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設工程、礦山工程、人防工程、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和民航機場工程,覆蓋了工程建設的各主要領域。與此同時,建設部頒布了建設部令81號《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監督規定》,明確了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從而確立了強制性條文的法律地位。
2000年版的強制性條文頒布以後,立即受到了工程界的高度重視,並作為工程建設執法的依據。近年來每年質量大檢查和建築市場專項治理中都把強制性條文作為重要依據,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隨著強制性條文的貫徹實施和工程建設標准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對強制性條文的深入研究和實踐的檢驗,大家發現2000年版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還有一些不適應和不完善的地方,急需修訂和完善。主要有兩方面的情況:第一、近年來,國家對標准化工作十分重視,加大了標準的編制力度,兩年期間建設部將建築工程領域中的勘察、設計、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進行了全面修訂,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新修訂的規范,規范更新率達到了42%,一些新的強制性條文需要納入,原來已經確定的強制性條文也發生了變化,有些內容已經修改,需要及時調整;第二、在2000年版本的摘錄過程中,由於沒有現成的經驗借鑒,一些摘錄的條文還不盡合理,有些規定過細過雜,需要進行修訂。
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反映,建設部決定對2000年版的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進行修訂。這項修訂工作採取了區別於一般標準定製的程序和做法,積極借鑒國際上技術法規的制定程序和模式。首先,成立了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成員由包括6位院士在內的85位專家組成,覆蓋了政府機關、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設計、施工、監督、監理等房屋建築各個領域。其次,明確了修訂的原則,嚴格按照保證質量、安全、人體健康、環境保護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將整個房屋建築的強制性條文作為了個體系來編制,並考慮向技術法規過度的可能性。咨詢委員會在強制性條文修訂過程中,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反復研究和修改。他們將新標准中的強制性條文、保留標準的強制性條文以及近期將發布的強制性條文、都進行編制整理,逐條審查,按照更科學、更嚴格的指導思想界定強制性條文。在體系框架和內容結構上,充分考慮其完整性和合理性,使得將來的技術法規能夠在這個體系框架上逐步形成;在條文數量上既嚴格控制,又寬嚴適度,力爭達到以較少的條文有效地控制質量和安全的作用。2002年8月30日,建設部建標(2002)219號發布2002版《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監督規定》,原建設部組織《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咨詢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對2002版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進行了修訂。2009版《強制性條文》,補充了2002版《強制性條文》實施以後新發布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含修訂項目,截止時間為2008年12月31日)的強制性條文,並經適當調整和修訂而成。
強制性條文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發揮的作用日顯重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實施《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一項重大舉措
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是國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建立新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運行機製作出的重要規定。《條例》對執行國家強制性標准作出了比較嚴格的規定,不執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准就是違法,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條例》對國家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督的嚴格規定,打破了傳統的單純依靠行政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的概念,開始走上了行政管理和技術規范並重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的道路。
(二)、編制《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推進工程建設標准體制改革所邁出的關鍵性的一步
工程建設標准化是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從技術控制的角度,為建設市場提供運行規則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引導和規范建設市場行為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國現行的工程建設標准體制是強制性和推薦性相結合的體制,這一體制是《標准化法》所規定的。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應對加入WTO的新形式下,需要進行改革和完善,需要與時俱進。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建設活動的技術控制,採取的是技術法規與技術標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技術法規是強制性的,是把建設領域中的技術要求法治化,嚴格貫徹在工程建設實際工作中,不執行技術法規就是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處罰,而沒有被技術法規引用的技術標准可自願採用。這套管理體制,由於技術法規的數量比較少、重點內容比較突出,因為執行起來也就比較明確,比較方便,不僅能夠滿足建設時常運行管理的需要,而且也不會給建設市場的發展、技術的進步造成障礙,應當說,這對我國工程建設標准體制的改革具有現實的借鑒作用。
但就目前而言,我國工程建設技術領域直接形成技術法規,按照技術法規與技術標准體制運作還需要有一個法律的准備過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為向技術法規過度而編制的《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標志著啟動了工程建設標准體制的改革,而且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今後通過對《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內容的不斷完善和改造,將會逐步形成我國的工程建設技術法規體系。
(三)強制性條文對保證工程質量、安全、規范建築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技術法規性文件,是工程質量管理的技術依據。
我國從1999年開始的連續四年建設執法大檢查,均將是否執行強制性標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從檢查組聯合檢查的情況來看,工程質量問題不容樂觀。一些工程建設中發生的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雖然表現形式和呈現的結果是多種多樣的,但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都是違反標準的規定,特別是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規定造成的。反過來,如果嚴格按照標准、規范、規程去執行,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的條件下,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是能夠得到保證的,不會出現橋垮屋塌的現象。今後,不論對人為原因造成的,還是對在自然災害中垮塌的建設工程都要審查有關單位貫徹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對違規者要追究法律責任。只有嚴格貫徹執行強制性標准,才能保證建築的使用壽命,才能使建築經得起自然災害的檢驗,才能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才能使投資發揮最好的效益。
(四)制定和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是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重要舉措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我們的各項制度和要求提出了新的要求。世界貿易組織為了消除貿易壁壘而制定的一系列協定,我們一般稱為關稅協定和非關稅協定。技術貿易壁壘協定(WTO/TBT)作為非關稅協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技術標准、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作為三大技術貿易壁壘。根據我國多次與世界貿易組織談判的結果,我國指定的強制性標准與技術貿易壁壘協定所規定的技術法規是等同的,我國制定的推薦性標准與貿易技術壁壘協定所規定的技術標準的等同的。技術法規是政府頒布的強制性文件,技術法規是一個國家的主權體現,必須執行;技術標準是競爭的手段和自願採用的,在中國境內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各個企業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中國的強制性標准。執行強制性標准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規范建築市場,又能切實保護我們的民族工業,應對加入WTO之後的挑戰,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Ⅱ 工程造價是干什麼的

工程造價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其核心內容是投資估算、設專計概算、修正概算屬、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等。工程計價的三要素:量、價、費。

這是個實用性比較強的專業,不要求太高的學歷,專科以上就很好找工作.主要就是要有實踐經驗,有機會就要多參加實習.

(2)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背景擴展閱讀

工程造價咨詢是指面向社會接受委託、承擔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動態的造價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算、預算、工程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以及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業務。

按照所涉專業不同,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可分為房屋建築工程造價咨詢、市政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公路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鐵路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城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等。按工程建設的階段不同,工程建設咨詢又可分為前期決策階段咨詢、實施階段咨詢、結算審核階段咨詢、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經濟糾紛鑒定和仲裁咨詢等。

參考資料工程造價_網路

Ⅲ 質量管理八大原則的背景

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用高度概括的語言所表述的最基本/最通用的一般規律版,可以指導權一個組織在長期內通過關注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而改進其總體業績的目的。它是質量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Ⅳ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發布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79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已經2000年1月10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朱鎔基
2000年1月30日

Ⅳ [企業問道]質量管理階段發展到全面質量管理階段有什麼背景

20世紀50年代以來,來生產力迅速源發展,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社會經濟、文化方面進步很快,出現了許多新情況,這些新情況就是質量管理發展到全面質量管理的背景。具體的有:(1)人們對成品的要求更高更多了。過去只注重產品的性能;現在,又增加了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等要求。 (2)在生產技術和企業管理中廣泛應用系統分析的概念,把質量管理看成處於較大系統中一個子系統。(3)管理理論又有了新發展,其中突出的一點是重視人的因素、參與管理,強調依靠職工搞好管理。(4)保護消費者利益運動的興起。20世紀60年代初,廣大消費者以及中小企業主在大公司壟斷控制市場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紛紛組織起來同壟斷組織抗爭。 (5)隨著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的加劇,各國企業都很重視產品責任和質量保證問題。由於出現了上述種種情況,顯然僅僅依賴質量檢驗和運用統計方法是很難保證與提高產品質量的。同時,把質量職能完全交給專業的質量控制工程師和技術人員,也顯然是不妥的。因此,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許多企業就有了全面質量管理的實踐。

Ⅵ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的發布背景

條文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制設部令
第141號
通過施行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已於2005年8月23日經第7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汪光燾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Ⅶ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考試難嗎

不難,要考試。

只要按時出勤上課,正常參加考試,基本都能通過。
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印發《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建市[2010]19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
為進一步提高注冊建造師職業素質,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我們組織制定了《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文名 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類 型 辦法
部 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時 間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錄
1 發布背景
2 內容

發布背景

內容
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注冊建造師職業素質,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築行業發展,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注冊建造師應通過繼續教育,掌握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增強職業道德和誠信守法意識,熟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新方法、新技術,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執業能力。
第三條注冊建造師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是申請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以下統稱注冊)的必要條件。
第二章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注冊建造師的繼續教育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本專業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的組織工作採取分級與分專業相結合的原則。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鐵路、交通、水利、工業信息化、民航等部門或其委託的行業協會(以下統稱為專業牽頭部門),組織本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二級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
第六條各專業牽頭部門按要求推薦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培訓單位的培訓規模與該年度應參加繼續教育的建造師數量應基本平衡。
第七條各專業牽頭部門負責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專職授課教師的培訓,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專職授課教師的培訓,培訓合格的教師可按規定從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的授課工作。
第八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中國建造師網上公布培訓單位名單。
第三章繼續教育的教學體系
第九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教學大綱,並組織必修課教材的編寫。
第十條各專業牽頭部門負責本專業一級建造師選修課教材的編寫,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二級建造師選修課教材的編寫。
第十一條必修課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二)注冊建造師職業道德和誠信制度。
(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和新工藝。
(四)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案例分析。
選修課內容為:各專業牽頭部門認為一級建造師需要補充的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知識;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為二級建造師需要補充的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知識。
第十二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一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必修課課程安排的編制,各專業牽頭部門負責本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選修課課程安排的編制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課程安排的編制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課程安排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中國建造師網上公布。
第四章培訓單位的職責
第十三條培訓單位應當具有職業教育經驗或大學專科以上專業教育經驗,且具有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有固定教學場所,專職授課教師不少於5人。
第十四條專職授課教師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大學及以上學歷,從事建築行業相關工作5年以上。
(二)從事建築行業培訓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或較高的理論水平。
(四)近5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五)經專業牽頭部門或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培訓合格。
第十五條培訓單位對培訓質量負直接責任。培訓單位應當遵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課程安排,使用規定的教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亂收費或變相攤派。培訓單位必須確保教學質量,並負責記錄學習情況,對學習情況進行測試。測試可採取考試、考核、案例分析、撰寫論文、提交報告或參加實際操作等方式。
第十六條對於完成規定學時並測試合格的,培訓單位報各專業牽頭部門或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後,發放統一式樣的《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加蓋培訓單位印章。
第十七條培訓單位應及時將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學員名單、培訓內容、學時、測試成績等情況以書面和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的形式,報各專業牽頭部門或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專業牽頭部門或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後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繼續教育的方式
第十八條注冊建造師應在企業注冊所在地選擇中國建造師網公布的培訓單位接受繼續教育。在企業注冊所在地外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報專業牽頭部門備案後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繼續教育。個別專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可在專業牽頭部門的統一安排下,跨地區參加繼續教育。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可根據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繼續教育的學時。
第十九條注冊一個專業的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應參加繼續教育不少於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還應參加所增加專業6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第二十條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從事以下工作並取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部分學時。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學時累計不得超過60學時。
(一)參加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及命題工作,每次計20學時。
(二)從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教材編寫工作,每次計20學時。
(三)在公開發行的省部級期刊上發表有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計10學時;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專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計20學時。
(四)參加建造師繼續教育授課工作的按授課學時計算。
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學時的充抵認定,由各專業牽頭部門負責;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學時的充抵認定,由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一條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以集中面授為主。同時探索網路教育方式,擬採取網路教育的專業牽頭部門或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管理辦法和工作方案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並對網路教育的培訓質量負責。
第二十二條完成規定學時並測試合格後取得的《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是建造師申請注冊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牽頭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培訓單位實行動態監督管理,包括對培訓單位的投訴舉報情況進行調查處理,並對培訓單位的培訓質量負監管責任。
第二十四條各專業牽頭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培訓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並於每年年底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培訓單位的培訓情況進行抽查。
第二十五條培訓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各專業牽頭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警告直至取消培訓資格,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公布。取消培訓資格的,在五年內不允許其開展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
(一)未嚴格執行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有關制度。
(二)未使用統一編寫的培訓教材,課程內容的設置、培訓時間的安排等不符合相關規定。
(三)不具備獨立培訓能力,無法承擔正常培訓任務。
(四)組織管理混亂,培訓質量難以保證。
(五)無辦學許可證或收費許可證。
(六)無固定的教學場所。
(七)專職授課教師或師資數量、水平不符合要求。
(八)無正常財務管理制度,亂收費或變相攤派。
(九)出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培訓資格。
(十)通過弄虛作假、偽造欺騙、營私舞弊等不法手段開具《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或修改培訓信息。
(十一)不及時上報繼續教育培訓學員名單、培訓內容、學時、測試成績等情況。
(十二)其他不宜開展繼續教育活動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注冊建造師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接受培訓測試,不參加繼續教育或繼續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冊。
第二十七條對於採取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繼續教育記錄,並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各專業牽頭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同意不符合培訓條件的單位開展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
(二)不履行應承擔的工作,造成繼續教育工作開展不力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四)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注冊建造師在參加繼續教育期間享有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建築業企業及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用人單位應重視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督促其按期接受繼續教育。其中建築業企業應為從事在建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注冊建造師提供經費和時間支持。
第三十條各專業牽頭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細化本專業一級建造師、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的具體事項,包括培訓單位推薦程序、編寫選修課教材、編制課程安排、認定學時充抵、培訓專職授課教師、確認合格人員名單、實行動態監管等內容。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Ⅷ 如何考取木工資格證

具體流程如下:

報考手工木工職業資格考試需要准備的報考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學歷、2寸證件照、填寫手工木工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1份、單位報名另需開具手工木工工作證明原件1份(要求有單位公章)。

手工木工職業資格鑒定原則上安排在每月第三個周六,開展手工木工職業技能統一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或機考方式,考試時間為90分鍾,手工木工理論知識考試可採取約定考試時間的方式安排在線機考,手工木工操作技能考核採用現場動手方式,手工木工職業資格鑒定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項鑒定成績分別在60分以上為合格。

(8)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背景擴展閱讀:

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可向當地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提出申請,填寫職業技能鑒定 申請表。報名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培訓畢(結)業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工作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

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任職資格的人員,還須出具本人的技術成果和工作業績證明,並提交本人的技術總結和論文資料等。

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一般採取筆試。操作技能考核可採取工作現場操作、模擬現場操作、問題答辯等方式進行。

這些內容是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准、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確定的,並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Ⅸ 畢業論文「工程項目質量風險管理研究」的選題背景和意義怎麼寫

你好 專業代做畢業論文 團隊合作 多年經驗 範例多多 質量保證 誠信可靠 需要的話加團隊名字溝通`

閱讀全文

與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背景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