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業增值稅簡易徵收可以開專票嗎
1、營改增建復築業一制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法能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2、全面實施營改增2016年36號文件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一般納稅人可以採用簡易計稅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清包工;
(2)甲供材;
(3)5月1日以前的老項目。
採用簡易計稅辦法交稅的,徵收率為3%,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由稅務局代開,一般納稅人自行開具。
3、根據稅法規定,簡易徵收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3)納稅人銷售舊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貳』 收到建築單位按簡易徵收辦法開出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么
建設單位為一般納稅人且執行一般計稅法的企業,收到簡易徵收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扣。
只不過抵扣的稅額比11%少而已。
『叄』 建築業簡易徵收可以開專票
簡易徵收,說明你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己開專票,只能由稅務版機關代開,但是在申請權代開的時候需要繳稅,而且不會退的,直接就增加費用了。因為小規模月度3萬以下,季度9萬以下不用交稅。當然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稅務局
『肆』 建築企業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徵收率是3%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可以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徵收率為3%。同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伍』 建築企業可以開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可以。
符合財稅〔2016〕36號文規定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提供以下建築服務的,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版按照3%的徵收率開具權增值稅專用發票。
1、以清包式方式提供建築服務。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
3、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5)建築業簡易徵收3專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在稅務實務中,納稅人應當根據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的發票信息一次性全聯次列印,不得出現票面開具的名稱等信息與電子信息不一致情況,例如不能以鋼材代替同類產品,應一一對應品名。如果貨物種類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進行開具,但必須要附清單,否則也屬於未按規定開具發票。
『陸』 營改增後簡易徵收可以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只能開普通發票,不能開專用發票。原因如下:
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如果沒有稅收政策明文禁止,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可以開具稅率為徵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外,簡易徵收項目(含「營改增」簡易徵收項目)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票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易徵收項目: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備案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適用簡易辦法徵收書面(列印)申請書(申請內容包括:生產上述貨物的原料及生產流程的詳細說明);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准企業生產產品的資質證明或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企業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申請備案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項
企業提供的復印件均一式一份,使用A4復印紙,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需字體清晰可辨,不得折疊,填報內容保證真實、可靠、完整,字跡工整,不得塗改。如審核時發現填報內容不符將不予受理。
簡易徵收 網路
『柒』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現在還能開出3稅率的簡易計稅專票嗎都是18年新項目能開3稅票嗎
可以。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符合老項目、甲供材、清包工條件的,可以執行簡易計稅方式,開具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捌』 我們是建築施工一般納稅人。現在新項目勞務合同是按簡易徵收3%納稅,是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專票
建築勞務服務企業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不可以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簡易計稅內辦法計稅的進項容是不允許抵扣的。
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對於一般納稅人已領購但尚未使用的舊版普通發票,由主管稅務機關限期繳銷或退回稅務機關;
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允許其暫緩納入「一機多票」系統,以避免庫存發票的浪費,但最遲不得超過2005年年底。
現在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都是由納稅人購買,實行有償使用,對交易次數頻繁、用票量大的納稅人來說,是一筆不少的開支,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納稅人為消費都開具發票的積極性。
因此,實行憑票退稅制度後,為減少納稅人的負擔,可以研究實行增值稅普通發票免費提供給納稅人的辦法。印製、運輸普通發票的費用,可以考慮納入財政預算,統一安排。
『玖』 建築業,採用簡易徵收,能否開3個點專票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的規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1、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2、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建築業統一發票稅率為3%
建築業屬於營業稅應稅項目,按營業稅暫行條例,建築業營業稅率為3%。
因此,建築業開具的建築業統一發票,其稅率為3%。
在建築企業沒有自主開票許可權的情況下,需要到稅局申請代開,則需要先繳納各項稅款才能代開發票,代開建築業統一發票,需徵收以下稅款:
1、營業稅 3%
2、附加(城建、教附、地方教附)約為0.3%
3、附征個稅(或企業所得稅)約為2%
4、其他一些附征的地方規費
一般情況下,到稅局代開建築業統一發票的綜合稅率約為5.4%左右。
『拾』 建築業3%簡易計稅可以開具專票嗎
建築業清包工或者甲供材3%簡易計稅可以開具專票,但老項目只能開3%簡易計稅普通專票, 不允許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