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34米的建築物高度塔吊要求達到多少米那種塔吊最適合
34米的建築物高度塔吊要求達到多少米?那種塔吊最適合?
塔吊的起升高度內要多少?
回答容:34m高的建築物,塔吊的吊點高度至少達到42m。
至於選用塔吊臂長以及何種塔吊,要看設置塔吊塔身中心距建築物最長邊距離以及現場情況綜合考慮。
② 塔吊基礎與建築基礎有1.5米的高差其水平距離是多少
塔吊是建築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 又名」塔式起重機「,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簡稱「標准節」),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
塔吊(tower crane)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並通過回轉塔架、轉台、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台傳遞給塔身結構。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前傾或後傾截錐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 凡是上回轉塔機均需設平衡重,其功能是支承平衡重,用以構成設計上所要求的作用方面與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除平衡重外,還常在其尾部裝設起升機構。起升機構之所以同平衡重一起安放在平衡臂尾端,一則可發揮部分配重作用,二則增大繩捲筒與塔尖導輪間的距離,以利鋼絲繩的排繞並避免發生亂繩現象。平衡重的用量與平衡臂的長度成反比關系,而平衡臂長度與起重臂長度之間又存在一定比例關系。平衡重量相當可觀,輕型塔機一般至少要3~4t,重型的要近30t。
伴隨著中國城市化建設的高速發展,塔吊以其伸縮性強、承載力大的特點,在建築施工、貨物搬運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然而,由於塔吊施工涉及機電運轉和高空作業等風險領域,故施工安全亦成了每個塔吊駕駛員都必須重視的事項。
1.不重視起重量限制器的維護保養,不調節好起重量限制器就使用,有的甚至故意不用,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不到應有的限制保護作用。
2.起升機構制動器沒調好,太松。在超重情況高速下放時,因慣性作用而制不住,產生溜車下墜。
3.自動換倍率機構,由2倍率換4倍率時切換不到位,也沒注意檢查,或者沒有加保險銷,在起吊中,活動滑輪會突然下落,引發重大事故。
4.鋼絲繩打扭亂繩嚴重,沒及時排除,強行使用。
5.因吊鉤落地,鋼絲繩松動反彈,鋼絲繩跳出捲筒外或滑輪之外,嚴重擠傷或斷股,又沒有及時更換,在滿載或超載起吊時,引發斷繩下墜。
6.鋼絲繩末端繩扣螺母沒有鎖緊,使繩頭從中滑出。
金屬結構件的維修與保養: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准。
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日常檢查:塔吊每工作24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吊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B)當塔吊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吊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C)當一個工程完成,塔吊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3.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件變形和碰撞損壞。
4.每半年至一年噴刷油漆一次。油漆前應除盡金屬表面的銹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鋼絲繩及其維護保養:
1.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防止與機械或其他雜物相摩擦。
2.塔吊安裝完畢(使用前)應對鋼絲繩進行潤滑,用石墨潤滑脂塗抹一遍,以後對鋼絲繩的潤滑按「起重機潤滑表「進行。
3.塔吊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期的壽命,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報廢:
a. 鋼絲繩6×19―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5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
b. 鋼絲繩6×37―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9根。
c. 鋼絲繩緊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沒超過5根,也應報廢。
d. 鋼絲繩雖然沒有斷絲,但鋼絲繩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或鋼絲繩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7%甚至更多時,或鋼絲繩明顯彎曲等。
e. 鋼絲繩失去正常的形狀,產生畸形,如波浪、籠狀畸變、繩股擠出、鋼絲擠出、繩徑局部變大、扭結、繩徑局部變小、部分被壓扁、彎折。
f.鋼絲繩徑受了特殊熱力作用,外部出現了可識別的顏色時。
註:當吊運熔化或熾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時,鋼絲繩斷絲報廢數量減半。
機械部分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吊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4)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吊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
(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5)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採用高強螺栓;
(6)除銹、油漆。
4.大修(塔吊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4)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其它主要部件的維護和保養
1.制動器零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制動塊摩擦襯墊磨損量達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5mm ~2mm;
(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
(5)杠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約10%。
2.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
(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
(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
(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捲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和輪緣破損;
(2)捲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
(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
4.車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車輪踏面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15%;
(3)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安全限制器靈敏程度及有效情況,如發現失靈應及時調整或維修,決不允許將限制器線路拆掉。
回轉支承裝置的維護保養
(1)回轉支承的安裝支座(支承齒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於內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安裝面要平整。裝配回轉支承以前支座應進行去應力處理,減少回轉支承支座的變形。裝配時支座和回轉支承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
(2)使用中應注意噪音的變化和回轉阻力矩的變化,如有不正常現象應拆檢。
(3)回轉支承必須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變形。
(4)在螺栓完全擰緊以前,應進行齒輪的嚙合檢查,其嚙合狀況應符合齒輪精度的要求:即齒輪副在輕微的制動下運轉後齒面上分布的接觸斑點在輪齒高度方向上不小於25%,在輪齒長度方向上不小於30%。
(5)齒面工作10個班次應清除一次雜物,並重新塗上潤滑脂。
(6)為確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預緊力的不足,回轉支承工作的第一個100 小時和500小時後,均應分別檢查螺栓的預緊扭矩。此後每工作1000小時應檢查一次預緊扭矩。
(7)連接回轉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採用高強螺栓和螺母;採用雙螺母緊固和防松。
(8)擰緊螺母時,應在螺栓的螺紋及螺母端面塗潤滑油,並應該用扭矩扳手在圓周方向對稱均勻多次擰緊。最後一遍擰緊時,每個螺栓上預緊扭矩應大致均勻。
(9)在回轉支承的齒圈上表面對准滾道的部位均布了4個油杯,由此向滾道內添加潤滑脂。在一般情況下,回轉支承運轉50小時潤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須加足,直至從密封處滲出油脂為止。
另外在每次塔吊開動之前,都需要塔吊空車運轉並檢查以下事項,從而防患於未然。
③ 塔吊最終高度應高出屋面多少高
塔尖安裝高度比建築物屋面要高出15-20米。
起重臂和小車必須處於建築物上部,塔尖安裝高度比回建答築物屋面要高出15-20米。挖坑槽深為600mm,在灰土上澆混凝土,表面平整,有防水和接地保護措施。接地板用鋼板,或者其他可延金屬板製作,面積為1平方米。立埋距地面1.5m的深處。
(3)建築塔吊一般高出施工建築多少米擴展閱讀:
金屬結構件的維修與保養: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准。
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日常檢查:塔吊每工作24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吊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當塔吊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吊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當一個工程完成,塔吊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塔吊
④ 一台臂長50m的塔吊能滿足多少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施工
理論上講塔吊復能滿足的施工建築面制積約為7850平方米。
塔吊的位置可以看做是一個圓的圓形,臂長即為該圓的半徑,在半徑范圍內的施工建築面積都在工作范圍,因此已臂長為半徑的圓的面積即為施工建築面積,S=πr=3.14×50×50=7850平方米,考慮實際情況,現場的施工建築面積小於7850平方米。
(4)建築塔吊一般高出施工建築多少米擴展閱讀:
1、圓是軸對稱圖形,其對稱軸是任意一條通過圓心的直線。圓也是中心對稱圖形,其對稱中心是圓心。
2、在同圓或等圓中,如果兩個圓心角,兩個圓周角,兩組弧,兩條弦,兩條弦心距中有一組量相等,那麼他們所對應的其餘各組量都分別相等。
3、一個三角形有唯一確定的外接圓和內切圓。外接圓圓心是三角形各邊垂直平分線的交點,到三角形三個頂點距離相等。
⑤ 13.87米建築物,塔吊的安裝高度應多少合適
23m。
塔吊小鉤吊繩長度 +大鉤吊繩長度 +吊起物高度(比如你吊起一個組合模板的高度) +人的高度 +人頭頂到吊起物的高度。。。
⑥ 建築物高度達到多少米時必須用塔吊
一個工程施工時是否選用塔吊,這個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1、建築物版的層數,因為高層建權築使用塔吊要比使用其他垂直運輸機械經濟;2、建築物的每層建築面積,因為面積越大使用塔吊就越經濟,面積小使用塔吊反而不經濟;3、工期要求,使用塔吊可以加快施工速度;4、施工現場的場地情況,一般來說施工現場的場地越小就越是應該使用塔吊,同時選擇塔吊時要考慮塔吊是否覆蓋到建築物的大部分區域,這樣才能更高的提高塔吊的利用率;5、經濟成本,其實每個工程的實際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施工前可以進行以下成本核算,塔吊和其他垂直運輸機械那個經濟就選擇那種垂直運輸機械;6看建築面積,計算一下台班,進行一下比較。
⑦ 安裝附牆的塔吊距建築最大距離是多少
根據實際情復況決定,從3.4米到20米不等制,最佳距離為4-5米,要考慮拆塔時能不能降下來。
也要根據塔吊附牆的說明書來確定。一般是8米,再長的話就要用非標的附牆了。
一般塔吊中心線距建築物外邊緣不得小於3.8m,最大是塔機的臂長減去在欲安裝位置的建築物最長距離,比如塔機為50臂長,在欲安裝點的牆邊緣點距建築物遠端兩角點的距離分別為30m和28m,那麼最大距離為50-30=20m。 各種型號塔吊的「懸臂高度」稍有差別,一般不得超過24m。
(7)建築塔吊一般高出施工建築多少米擴展閱讀:
塔吊的起重臂受力情況復雜,對結構要求高,且起重臂和小車必須處於建築物上部,塔尖安裝高度比建築物屋面要高出15-20米。
使用塔吊注意事項: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而且注意司機所學習塔型是否與實際操作的塔型一致。
(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長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後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機運轉。
(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
⑧ 一般的塔吊第一個附著點一般多高,高為55.4米的建築需要幾個附著點
第一個附著點一般選在25-27米左右。看你什麼塔型了,塔型不一樣/自由高度不一樣,專第一附著點的高度也是屬不一樣的。
55.4米高的建築,塔吊高度約63-65米,需要附著2道。
至於附著桿加錢的問題,看你怎麼跟工地交涉了。附著點不能選在懸挑樑上,就是選在板牆上,那也得加強板牆的強度,比如加筋、提高板牆的砼標號等。
⑨ 建築物高度達到多少米時必須用塔吊
34米的建築物高度塔吊要求達到多少米?那種塔吊最適合?
塔吊的起升回高度要多少?
回答答:34m高的建築物,塔吊的吊點高度至少達到42m。
至於選用塔吊臂長以及何種塔吊,要看設置塔吊塔身中心距建築物最長邊距離以及現場情況綜合考慮。
⑩ 國標對塔吊安裝高度比樓高高幾米
國標中對塔式起重抄機應該比樓高多少米並沒有具體規定,要根據塔吊的型號、最上層附著安裝位置以及現場使用需求來定。塔吊的自由高度或最上層附著架以上自由高度決定了塔吊最高能比建築物高幾米,在這個安全范圍內,要看你准備吊升物料的位置有多高,滿足使用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