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裝置一般要求有哪些
一、 附著式復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制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二、 防傾覆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於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牆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於5mm。
三、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並附著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於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Ⅱ 升降腳手架下降時防墜裝置需要拆除嗎
一、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內
二、 防傾覆裝容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於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牆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於5mm。
三、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並附著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於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Ⅲ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什麼是防傾覆措施
斜撐,剪刀撐,或鋼絲繩
Ⅳ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中設置連牆固定件的作用是為了防止腳手架內外傾覆(這句話是對是錯)
您好,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中設置連牆固定件的作用是為了防止腳手架內外傾覆(這句話是對是錯?)
這句話是對的,另外也有固定作用,輔助建築施工,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Ⅳ 建築施工外腳手架設置連牆件間距多大
按兩步三跨的要求設置(兩步高度約4米,三跨長度約6米),轉角處、開口處等特殊部位需另外增設
根據《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要求,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連牆件設置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通常可以布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一般每個連牆件覆蓋面積在20~40平方米。
2、連牆件的布置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採用菱形布置,或採用方形,矩形布置。
3、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且不應大於4m。
(5)建築工程防腳手架傾覆方案擴展閱讀:
與牆的連接點,對腳手架的約束性變異較大。 對以上問題的研究缺乏系統積累和統計資料,不具備獨立進行概率分析的條件,故對結構抗力乘以小於1的調整系數其值系通過與以往採用的安全系數進行校準確定。
因此,本規范採用的設計方法在實質上是屬於半概率、半經驗的。腳手架滿足本規范規定的構造要求是設計計算的基本條件。
縱向掃地桿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l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採用通長桿件,並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
Ⅵ 簡述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防傾裝置有哪些要求
一、來 附著式升降腳源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二、 防傾覆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於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牆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於5mm。
三、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並附著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於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Ⅶ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防墜落裝置在什麼工況下必須起作用
一、 附著式升抄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二、 防傾覆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覆裝置中必須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的可滑動的導向件;
2、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應與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
3、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件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於2.8 m或架體高度的1/4;
4、應具有防止豎向主框架傾斜的功能;
5、應用螺栓與附牆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向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於5mm。
三、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並附著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於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