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用資質(掛靠施工)的法律責任如何判斷
(一)掛靠的涵義及表現形式
掛靠是指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作業或私營企業等生產、經營者,與另一經營主體約定,由前者以後者提供的經營資格和憑證進行經營活動,並向後者提供報酬的經營形式。掛靠關系一般表現為掛靠者與被掛靠者簽訂協議,掛靠方使用被掛靠方提供的介紹信、合同書、銀行帳號、印章等經營資格、證明,以被掛靠方名義對外從事民事活動,並向被掛靠方支付所謂「管理費」的經營形式。掛靠雙方實際上是一種有償使用資格證照的合同關系;對外,掛靠方以被掛靠方名義進行活動, 對內則以依照合同約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掛靠還可以表現為掛靠者與被掛靠者約定,掛靠者以被掛靠者下屬單位或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被掛靠者營業執照范圍內的經營活動。
(二)掛靠的法律性質及法律後果
從法律上講,掛靠經營實質上就是一些自然人、合夥組織利用企業法人的獨立人格和資質,規避國家法律政策對某種行業的要求和限制,並利用所掛靠的企業法人所具有的某種資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掛靠經營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1、從行政法角度分析掛靠的屬性及後果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某些市場主體要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格或資質,從而實現市場的有序性和規范化。而國家通過行政許可等手段,對市場主體的資格進行審查,對於達到某種行業要求的市場主體,允許其進入市場,而對未達到某種行業標準的市場主體,不允許其進入市場,有效防止了不具備資質或生產經營條件的經濟組織從事該項經濟活動,有效地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防止了不正當競爭和其他有損交易秩序的行為發生。而掛靠經營正是對行政審查的規避和違反,掛靠者在不具備資質的的情形下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從事市場活動,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因此,掛靠經營在行政法上屬違法行為,行政機關應當對掛靠單位和被掛靠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2、掛靠在民法上的屬性及責任承擔分析
正如前文所述,掛靠是掛靠者以被掛靠者名義對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既然是以被掛靠者名義對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並徵得被掛靠者同意,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理應由被掛靠者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第五十二條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既然被掛靠者允許他人從掛靠經營中獲得了利益,其承擔必要的法律後果和風險也是理所當然的。
3、掛靠之刑法屬性及後果分析
在掛靠經營中,一部分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在這些領域中,如果掛靠單位沒有取得相關資質而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也可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被許可人出租、出借、轉讓、倒賣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第八十一條也規定,未經許可而從事相關活動構成犯罪的也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或情節特別嚴重的,都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② 建築公司聯合承包借用資質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聯合體承來包可以,但有個源原則,就是適應資質為聯合體成員單項資質最低,比如說S公司只有房建二級和水利三級,M公司只有市政三級和房建三級,這樣的話,聯合體的資質范圍應該是:房建三級,市政三級,水利三級,這裡面最大的區別就是聯合體資質范圍是廣了,但適應資質必須為聯合體成員最低的。
如果投標的話,只要招標人同意聯合體參與投標,這樣搞是完全可行的!但必須完善聯合體協議等一些資料!
③ 掛靠 也就是無資質的公司借用別的公司的資質進行工程承包 是不是國家《建築法》里明令禁止的吧
是的!《建築法》第26條有明確規定。
但是,從目前建築市場的實際情況看,無資質或者超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
資質掛靠行為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的,掛靠行為發生後還將將承擔諸多不利後果:
《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投標階段掛靠雙方共同面臨的法律後果。
《合同法》也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損害國家利益,以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掛靠雙方在此方面均存在難以迴避的問題。
《建築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更規定,被掛靠的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隊伍,對建設單位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規定,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這些非法所得既包括沒資質的掛靠隊伍所獲得的利潤,也包括出借資質的單位因此而獲得的所有費用。按照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後,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④ 開發商借用建築企業資質,協議如何簽
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定期檢查施工現場情況,
⑤ 借用資質投標最高院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法律效果: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擴展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規定的內容
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築工程的范圍。
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築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託,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⑥ 外借建築資質屬於建設局管
住建局(原建設路)負責轄區內的建築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所以建築施工企業的資質歸住建局管理。
⑦ 出借建築資質違反什麼規定
1、《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發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掛靠:
(一)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
(七)合同約定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負責采購或租賃的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或者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六條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7)建築業企業資質借用擴展閱讀:
案例:湖北宏天建築違法出借資質轉包工程被處罰款35萬元
2014年10月,湖北省安監局公開湖北宏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襄陽市南漳縣「11.20」較大建築施工坍塌事故案行政處罰信息,該公司被處罰款35萬元。
2013年11月20日18時20分許,襄陽市南漳縣金南漳國際大酒店新都匯酒店及附屬商業用房建築工地,發生一起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
經調查認定,事故原因為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實際承載力無法達到施工總荷載的要求。湖北宏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襄陽市南漳縣「11.20」較大建築施工坍塌事故案中,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出借資質,違法轉包工程,施工管理混亂;
實際上未安排已任命的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預算員、財務負責人等人員在該工程中從事施工管理,而是安排不具備項目經理資格的非公司人員衡光輝為項目負責人履行項目經理職責的行為,因而導致該較大建築施工坍塌事故的發生。該公司對襄陽市南漳「11.20」較大建築施工坍塌事故負有責任。
湖北省安監局依法給予湖北宏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幣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⑧ 具有資質的單位借用別人的資質要負法律責任嗎
要負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責令改正。這里講的「責令改正」,是指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建築施工企業收回其轉讓、出借的資質證書;對使用該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停止工程施工,已簽訂的工程建築合同應屬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民法通則》和《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2)沒收違法所得。這里講的「違法所得」,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3)並處罰款。行政執法機關在對建築施工企業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還要對其處以罰款。
(4)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根據違法行為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等因素,可以給予建築施工企業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
(5)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6)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的民事責任,即兩者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均須全面承擔清償的責任,損失方得部分或者全部地向任一債務人要求清償債務,任一債務人在債務未清償之前均負有全部清償責任。
⑨ 借用資質和分包有什麼區別
一、合法性不同。
借用資質是招投標圍標, 屬於違法行為,一經發現會受到法律處罰。
分包正常渠道走是合法的,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才是非法的。
二、含義不同。
1、借用資質,是指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使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違法承包活動。
2、分包,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
三、處罰不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
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⑩ 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借用收入怎麼交稅
建築企業資質借用在建築法是不允許的,稅法沒有提到。被掛靠公司按自有項目確認收入,掛靠公司記流水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