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BF—2005—0205
合同編號:
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資質等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採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應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和承諾書,有與《合同法》相悖之處的,應以《合同法》規定為准。
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范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准、設計標准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准。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准:《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
、 。
2.3 約定標准: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為日歷工期,並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准、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並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 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准。(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准。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准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准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准。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准》。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注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同附件:
1 中標通知書
2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 發包人材料供應及設備一覽表
4 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驗收意見:
發包方(甲方或用戶單位):
施工單位:
5 環境檢測記錄:
檢測時間:
檢測地點:
檢測部位:
檢測結果:(報告書)
6 保修合同:
B. 建築工程合同書怎麼寫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台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後,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准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准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准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准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准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台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
C. 建築工程資料里的工程名稱填寫是根據合同的工程名稱填寫呢,還是根據施工許可證中的工程名稱填寫
1、建築工程資料內的抄名稱必須與施襲工許可證上的名稱一致。如果你單位做的僅僅是裝飾工程,並且分包合同沒有經過建設單位同意以及分包合同到建委備案的話,那還是要填總包單位的施工許可證上的單位名稱。
2、如果你單位做的裝飾工程是合法分包(條件是:1、經甲方書面認定同意分包;2、你單位有與本工程相對應的裝飾工程資質;3、分包合同進行了備案),那麼在資料內是可以出現你們單位的名稱,但是施工單位還是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才是填你們的。
事實上,很多地方的裝飾分包,都是用總包單位的名稱去做,也就是說你們也是總包單位的,只不過付款的時候,是由總包給你們而已。
建議你同總包單位的資料員協商一下,然後問一下監理單位的現場監理。
D. 工地供材料合同怎麼寫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兩方本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兩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註:
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為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稅,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中山至哈爾濱長途)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標准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准。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並符合乙方標准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後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餘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
3.交貨地點: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貨到達指定地點後,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託書)負責點數、驗貨,並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准(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准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准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於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准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後,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兩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兩方協商確定後進行。
2.本合同兩方簽字後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兩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兩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 建築施工合同備案
備案提交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復印件。
二專業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的已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復印件;
7、建設單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證明原件(勞務分包或已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的專業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9、非招標工程,應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核原件)。
三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築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7、建築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四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注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審核文件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變更備案
1、補充協議原件一式4份;
2、原備案合同復印件1份。
辦理:在建設局業務收文窗口直接辦理。憑備案受理回執領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