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周末施工時間規定時間
1、室外施工的合法時間時早6時到晚10時,不分周六日節假日。
《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2、室內裝修作業的時間屬於地方性規定,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公安部門,以西安市和江蘇省為例。
《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西安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九條進行裝飾裝修作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避免雜訊干擾周圍環境。
禁止在十二時至十四時、二十時至次日七時之間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區內進行產生雜訊、振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江蘇省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修、製作傢具及室外修繕等,十二時至十四時、十九時至次日七時期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作業。在其他時間進行作業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1)法定建築施工時間擴展閱讀:
違反施工和裝修時間規定的法律責任
1、建築施工單位違反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2、違反《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Ⅱ 夜間施工最晚的法定時間是幾點,根據哪條法律規定的
夜間施工最晚的法定時間是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六十三條之 :"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Ⅲ 施工工期包含法定節假日嗎。。
施工工期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屬於項目方與承建方商定的內容。項目方通常只規定開工日期和完工日期,不會針對法定節假日作特殊的界定。
因而,施工工期可以包含法定節假日。
Ⅳ 施工員有法定節假日嗎
施工員有法定節假日,企業在法定節假日強制要求員工加班是違法的。
如果加班後,公司並沒有發放加班費,或者少發加班費,這時候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規定之外的工作時間屬於加班時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單位拖欠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用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4)法定建築施工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
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Ⅳ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嗎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國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Ⅵ 法定假日建築工地可以施工時間
其作業時間限制在六時至二十二時。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在市區行政街和城鎮雜訊控制范圍內的建築、裝飾、市政工程、清拆施工場地,使用各種鑽樁機、鑽孔機、攪拌機、推土機、挖掘機、卷揚機、振盪器、電鋸、電刨、鋸木機、風動機具和其他施工機械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除搶修和搶險工程外,其作業時間限制在六時至二十二時。
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為保證工程質量、技術需要的樁基沖孔、鑽孔樁成型等作業或者市政工程,需要延長作業時間、在夜間連續施工的,應當經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公告附近居民。需要爆破作業的,經公安部門批准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
(6)法定建築施工時間擴展閱讀:
建築工地施工的相關要求規定: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不得在施工現場生產混凝土。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生產的,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報環保部門驗收通過後,方可在現場生產混凝土。
2、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產生強烈雜訊的設備(如柴油發電機等),若因條件所限,確需使用的,應報環保部門批准,並採取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