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建築施工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是干什麼用的
建築工程施工來許可證自是1999年12月1日辦法的規定條例。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2.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什麼來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內容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中內華人民共和容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目的是為了確定其列入計劃、定點、征地、拆遷、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委託監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協作配套條件、施工招標投標、簽訂施工合同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具備開工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專業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後的15天內對已具備開工條件的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申請者應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後的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延期。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一個意思嗎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誤讀誤寫的,實際上並不存在。
4. 建築施工許可證和建設施工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開工復報告和施工許制可證有什麼區別是:
開工報告是承包人開工前應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機構的建立、質檢體系、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勞力安排,材料、機械及檢測儀器設備進場情況,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備情況等。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開工令;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開工。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施工許可證是施工單位申報開工報告的前提條件,應該先辦理好施工許可證後,施工單位才能申報開工報告,有了施工許可證監理工程師才可以批准開工。
5. 國家為什麼要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以及作用是什麼
為防止亂搭亂建 為法施工 和稅收的繳納 等一系列問題
6.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相同
不相同。
兩者的區別:
1、法律定義: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
《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
2、行政主體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
《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
3、內容作用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主要規劃的是大的方向的要點,比如地皮的用途,廠房還是住宅,綠化多少等。拿到此證之後才能領取土地使用證,才可以讓設計院畫圖紙。
《工程規劃許可證》要在圖紙設計完之後,報送規劃局審批,才能領取。是針對工程提出的更加具體的事項,比如層高,面積,主體結構等。
(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意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為保證城鄉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作為建設單位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和有償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網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網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 開工報告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什麼差別
開工報告是施工單位在工程具備施工條件後進場申報的,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向政府專主管職能部屬門申報,程序上是施工許可證在前,開工報告在後。
實踐中往往開工報告在先,很多工程前期手續遲遲辦不下來,有的工程在收尾的時候才辦理施工許可證。而施工許可證往往建設單位會委託施工單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