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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安裝勞務營業額確定

發布時間:2021-01-16 23:54:37

『壹』 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安裝勞務如何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其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該公司提供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屬於包工包料行為。自產貨物的銷售額開具增值稅發票,建築業營業額開具建築業發票。該公司應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 如果該公司提供的貨物不是自產,而是外購,該公司也屬於「包工包料」。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若為非裝飾勞務,該公司的營業額應包括其外購材料的價款,根據上述規定計繳營業稅。外購或自產材料,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業務確定。對於自產貨物,還應提交從事貨物生產的證明。

『貳』 分包單位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抵總包單位營業額,開如何開具發票如總包單位承接1000萬

分包的勞務公司應先向你公司出具分包合同200萬元金額的建安發票和500萬元自產貨物增值稅發版票,均可以抵扣其該權項工程建築業的計稅營業額。(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你公司作為建築安裝勞務的總包方,直接向建設方出具總包合同1000萬元金額的發票,按300萬元差額納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納稅人按照條例第五條規定扣除有關項目,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明確,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徵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所以,你公司差額納稅時,扣除分包款的合法憑證應為從分包方處取得的200萬元的建安發票和500萬增值稅發票,否則不能差額納稅。

『叄』 什麼是建築勞務企業

建築勞務企業屬於建築類的行業。《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例如,木工作業分包企業資質、砌築作業分包企業資質、腳手架作業分包企業資質等等。共有15個分包企業資質。
建築勞務分包從性質上看是一個中介服務,但其服務對象是勞務工人和用人單位,因為是建築勞務分包,故其所從事的活動也屬建築范疇,從法律角度上講,一個大的工程項目的勞務分包單位是是屬於施工方的范疇,是項目中的施工單位。

『肆』 提供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如何確定

》第十六條規定: 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內不含裝飾勞容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需要注意的是,
原《細則》第十八條規定: 納稅人從事建築、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本次修訂後對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也可以扣除。如果說甲方提供的是建築材料(如:鋼材、沙石等)還應包括在營業額中。如果設備是施工企業提供的,也包括在營業額中。就上述所說的甲方購買主要設備200萬元可以不包括在營業額中。
對裝飾勞務另有規定。附:
國稅函[2006]493號
文件,建築安裝企業將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項目的純勞務部分分包給若干個施工企業,由該建築安裝企業提供施工技術、施工材料並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勞務由施工企業的職工提供,施工企業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與該建築安裝企業統一結算價款。按照現行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施工企業提供的施工勞務屬於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因此,對其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伍』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怎麼確定

答:根據復《中華人制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陸』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包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設備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

「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是指不包括接受建築勞務的單位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納稅人是提供建築勞務的一方。【好會計】

『柒』 企業銷售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勞務應怎麼繳稅

[2011-06-0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專告》(國家稅務屬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其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捌』 安裝空調屬不屬於建築業勞務行為

這要根據用工主體來確定,如果是建築配套設施的安裝,且是建設施工單位用工,則屬於建建築業勞務行為。除此外,還可能是售後服務行為、僱傭或承攬行為。

『玖』 建築安裝行業的工資標准與營業收入的佔比大概是多少建築安裝行業施工過程產生的勞務費需要開勞務發票嗎

這個要看所在地區了,同樣要看是施工單位資質了,現在北方以北京為例大概15%-20%。只要施工單位給你的是支票,你就必須開發票了,如果能給你現金的話你就不用開發票了,但是這種情況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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