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
2007年北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復習題及標准答案
那年所的有考試題目都在這里出的。希望對你能有點用。
一、填空題
1. 建築施工作業人員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 防護 用品.
2. 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 教育培訓 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3.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4. 為保證施工安全,建築施工企業就當在 施工現場 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
5.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原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 隱瞞不報 謊報 或者 拖延不報,不得 破壞事故現場 毀滅有關證據。
6.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 專門人員 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7.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手、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 安全防護 措施。
8. 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提供 安全防護用具、 安全防護服裝 和書面告之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後果。
9. 施工現場的安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 總承包單位 負責。
10.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 專人 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用關規定及時報廢。
11. 禁止在具有 火災、爆炸、危險 的場所使用明火,特殊情況就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2.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
13. 在城市區域范圍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符合國家規定的 施工場界 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14. 建築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用於 施工安全防護 用具及設施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5. 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小於 0.1s。
16. 現場使用的漏電保護天關其漏電電流不得大於30毫安,動作時間不得大於 0.1s 其動作特性一般應小於 30ma.s 。在漏電保護天並的電路中, 工作 零線必須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否則將導致漏電保護天關誤動作。
17. 雨季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電支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人員要使用 絕緣可靠 的勞動保護用具。
18. 施焊現場10米范圍內,不得堆放 油類、木材、氧氣瓶、乙炔瓶 等易燃易爆物品。卸乙炔氣瓶時應該 輕裝輕放 不得拋、碰、滑、滾等劇烈震動。
19. 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 密閉 容器中,定期滅蠅,及時清運。
20. 安全生產方針是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1. 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 責任人員 的法律責任。
22. 吊籃腳手架安全要求,吊籃的負荷不得超過 120kg/m2 ,吊籃的保險線應用直徑 12.5 的鋼絲繩。
23. 單排承重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於 1.5 米,步距不大於 1.2米 ,架子高度在20米以下時,垂直偏差不得大於架高 1/200。
24. 高處作業施工前,應該逐級進行 安全技術交底 ,落實所有 安全技術措施 和 人身防護用品, 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25. 我國勞動保護的基本方針是: 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
26. 施工現場噪音防護措施有:選用低噪 音設備,控制和減弱噪音源 措施; 採用吸音材料和結構,吸收和降低噪音 措施;採用隔音措施,把發聲的物體和場所封閉起來 措施;採用消聲措施,裝設消音器 措施;採用隔震措施、減輕震源聲及其傳播 措施等。
27. 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 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防護服裝 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28. 建築企業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 公司級、項目級(施工隊)、班組級 三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
二、單項選擇題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之日起 A 內不得擔任任何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A. 5年
2.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 B 依法強制
A.公安機關 B.人民法院 C.生產安全監察部門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規定,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未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沿不能夠刑事處罰的,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 B 萬元以下的罰款。
A.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B.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C.20萬元以上30無以下。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面三十四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在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他嚴重後果的,處 C 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 B.2年 C.3年
5.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後逃匿的,
由 A 處十五日發下的拘役。
A.公安機關 B.檢查機關 C.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設定的法律責任有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 A 三種。
A.民事責任 B.財產責任 C.其他法律責任
7. 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處 B 的罰款。
A.1萬以上5萬以下 B.2萬以上10萬以下 C.2萬以上20萬以下
8.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事故時,水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
處 B 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A.10日 B.15日 C.20日
9.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做出詳細說明可在沿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宿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 B 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A.2萬以上5萬以下 B.5萬以上10萬以下 C.5萬以上20萬以下
10. 用人單位強信紙勞動者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 C 責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11. 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約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人處 C 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10年 B.5年 C.3年
12. 國家規定:單位應在 C 期限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A.3個月 B.半年 C.一年 D.2年
13. 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報告程序規定,重大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
持 C 的原則
A.調查研究 B.數據說話 C.事實求是
14. 對總承包的施工項目,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 B 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A.總包 B.分包 C.監理 D甲方
15. 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的人員是 D
A.主管工長 B.項目經理 C.上級檢查人員 D.專職安全員
16. 以下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D 。
A.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 B.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 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A和D。
17. 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由 B 單位統一編制。
A.甲方 B.總包 C.監理 D.分包
18. 國家規定:施工單位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 A 的罰款。
A.10萬以上30萬以下 B. 5萬以上10萬以下 C. 10萬以上20萬以下
D. 15萬以上30萬以下
19. 國家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 以 B 的罰款。
A.1萬元 B.5萬元 C.10萬元 D.3萬元
20. 國家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令限期改正的,責令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可以處以 C 以下的罰款。
A.1萬元 B.5萬元 C.2萬元 D.10萬元
21.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應在 B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
A.8 B.24 C.12
22.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規定, B 是指相當於表定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
A.輕傷 B.重傷
23. 龍門架、外用電梯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防護棚,且防護棚兩側用 A 安全網封閉。
A.密目 B.施工現場使用 C.防護
24. 夜間作業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溝槽過、作業點、道路口必須設置安全標志,夜間必須設 A 。
A.紅色警示燈 B.黃色警示燈 C.監色警示燈 D.紅/黃色警示燈
25. 《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B 。
A.消火栓 B.消防設施 C.滅火器
26. 《環境保護法》規定, A 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休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A.建築項目 B.建築工程
27.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規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結果均分為 B 。
A.優 良差 B.全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8. 國務院75號令規定,輕傷、重傷事故,由 B 或者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進行調查。
A.項目經理 B.企業負責人 C.安全管理人員
29. 國務院75號令規定,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完畢,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 B 日。
A.360 B.180 C.120
30. A 應當在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A.建設單位 B.監理單位 C.施工單位
31. 行政責任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認定的 C 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A.領導人 B.負責人 C.行為人
32. 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 B 米。
A.5 B.10 C. 15 D.20
33. 單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砌築工程搭設中操作層小橫桿間距應小於 B mm。
A.750 B.1000 C.1200 D.1500
34. 採用起重機械吊運模板等材料時,被吊的模板構件和材料就捆牢,起落應聽從指揮,被吊重物下方 C 嚴禁人員停留。
A.1米 B.2米 C.回轉半徑 D.3米
35.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 電氣工程技術人員 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並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6. 起重機載物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70%,重物離地面不和超過
C Mm.
A. 操作技術培訓 B.操作技能培訓 C.安全技術培訓 D.生產技能培訓
37. 起重機戴物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70%,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 C mm.
A.600 B.700 C.500 D.800
38.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撤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 B 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事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A.10 B.15 C.20
39. 模板工程安裝後,應由 B 按照施工方案進行驗收。
A.施工人員 B.項目負責人 C.安全監察人員 D.技術負責人
40. 腳手架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 A ,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A.橫向水平桿 B.縱向水平桿 C.豎向水平桿
41. 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 C 伏。
A.50V B.36V C.24V D.12V
42. 企業職工傷害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證人材料的搜集,要盡快找被調查者搜集材料,對證人的口述材料,就認真 A 其真實性。
A.考證 B.記錄 C.統計
43. 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 B 米。
A.3米 B.3.5米 C.4米 D.5米
44. 轉換工作崗位和離崗後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須 C 才允許上崗工作。
A.經過登記手續 B.經過領導同意 C.重新經過安全生產教育 D.專業培訓
45. 施工現場明火作業,操作前必須 C ,並經現場有關部門批准。
A.經過培訓 B.有人監護 C.辦理動火證 D.看火證
46. 外用電梯的電源控制開關應用 A ,且必須裝入箱內,停用時斷電上鎖。
A.空氣開關 B.鐵殼開關 C.膠蓋閘 D.隔離開關
47.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 C ,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A.正常施工 B.節約開支 C.質量和安全
48.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 A 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A.操作資格 B.許可 C.安全
49. 行政責任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認定的 C 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承擔的法律後果。
A.領導人 B.負責人 C.行為人
三、判斷題
1. 國務院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 √ )
2. 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 )
3. 生產經營單位為做作業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時,可根據情況採用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 )
4. 生產經過單位為逃避應當承擔的事故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中與做作業人員訂立「生死合同」是非法的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矛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
6.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 )
7. 任何單位或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 )
8.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嚴的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臨時聘用的人員。(× )
9. 打樁工程在噪 音敏感區域施工,經過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就可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 × )
10.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不一定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 )
11. 腳手架搭設可將外徑48mm 與外徑51mm 的鋼管混合使用。(× )
12. 高作作業時,連接件或工具可放在箱盒、工具袋、模板或腳手架上。(× )
1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採用三級配電,即在總配電箱下設分配箱,分配電箱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是用電設備。(√ )
14. 起重機作業前應進行作業環境檢查,確認吊鉤、臂架等部件范圍內無障礙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後方可作業。(√ )
15. 臨時用電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嚴禁使用處耦變壓器。(√ )
16. 起重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施工將重物吊到地面。(√ )
17. 使用電焊機應單獨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15米。( × )
18. 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中,外電保護小於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的扣20分。( √ )
19. 雙排扣件式承重腳手架寬度為2-2.5米。(√ )
20.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並保護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根本上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
四、名詞解釋
1. 監邊作業
答: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圍護設施低於800cm時的高處作業。
2. 重大事故
答:會對職工、公眾或環境以及生產設備造成即刻或延遲性嚴重傷害的事故。
3. 「四限位」「兩保險」
答:「四限位」超負荷限位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超高限位裝置、
行走限位裝置、變幅限位裝置。
「兩保險」吊鉤保險裝置、捲筒保險裝置。
4. 處理重大事故「三不放過」
答: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及事故的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5. 勞動保護管理
答:勞動保護管理,是從立法(法規)上和組織上採取措施加強科學管理,確保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簡答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安全有何規定?
答: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雜訊、震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三條,對事故調查處理有哪些要求?
答: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事實求是、遵守科學的原則,及時、正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出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3.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對建築施工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有哪些規定?
答: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4. 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緊急救護應注意的要點是什麼?
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的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5. 起重作業中「十不弔」的原則是什麼?
答:內容如下:
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斜拉斜掛不準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吊物上方有人不準吊;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對配電開關箱進行檢查及維修應如何去做?
答: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工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報連接並懸掛警示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專人監護。
7. 電焊機的安全使用與要求有哪些?
答:使用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牢,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機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鋼結構做迴路,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的防觸電保護裝置。
8.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安全強制性規定嚴禁拆除哪些桿件?
答: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牆件。
9. 構件吊裝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答:(1)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並應搭鳳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度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並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就搭設懸空作業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2)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裝中大型模板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10. 「三寶、四口」指的是什麼?
答:「三寶」: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
「四口」:樓梯平台口、電梯口、出入口、預留洞口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答:就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12. 高溫季節建築施工勞動保護管理的要點是什麼?
答:要點如下
防中暑、中毒、防疲勞作業
❷ 天津市建築施工項目安全項目經理配製有什麼要求安全項目經理級別、專業要求。
天津市的安全項目經理主要是有項目經理證、安全資格證。安全項目經理的級別只要是能考下三類人員的安全證就行了,專業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限制,最好是和施工的工程是同專業的
❸ 天津市建築工程稅點多少 所有的稅多算上 本人外行
營業稅(營業收入的3%)+城市維護(營業稅的7%)+教育附加(營業稅的3%)=營業收入的回3.41% ,即(3%*(1+7%+營業稅(營答業收入的3%)+城市維護(營業稅的7%)+教育附加(營業稅的3%)=營業收入的3.41% ,即(3%*(1+7%+3%))/(1-3%*(1+7%+3%))*100%。3%))/(1-3%*(1+7%+3%))*100%
❹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備案程序在哪備案
估計是前者,可能要市級單位以上介紹信,個人身份材料。
❺ 待續.:參加工作時間1974年11月入職天津市三房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原公管二隊〉'崗位壯工1976年取得瓦工...
三間卧室和三個不同的內置,天津新宇建築公司對我來說更好。
❻ 十九大召開期間天津市建築工地為什麼停工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水泥攪拌及澆築等作業,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重大民生工程、重點項目和重點造林綠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由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市政府同意後方可特許施工。目前,市重點建設項目、重大民心工程及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民生項目可申請特許施工。
需申請特許施工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由市環保局匯總核實後,經市政府批准後方可繼續施工。具體包括地鐵、供水、供熱及燃氣類等項目。
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掘路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要求各工地合理安排好工期、工序,避免出現工程項目前緊後松等問題,減少重復開挖建設現象。施工路段超過200米的,採用分段施工,施工一段、開挖一段、防控一段,避免開挖後裸露。
全市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要全部安裝顆粒物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線性工程全面採取分段施工,並合理配置監測和監控設備。全面落實「工地周邊設置圍擋、散體物料(渣土)堆放苫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施工現場地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治理標准。
按照《市建委關於加強建築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的通知》,全市各類建設工程,要向所在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檢測,必須取得尾氣排放環保檢測合格憑證,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在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期間,為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函〔2017〕107號)要求,如遇重污染天氣黃色(Ⅲ級)及以上預警,特許施工拆房工地必須嚴格落實響應措施,停止一切拆房施工和渣土運輸活動,停止使用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
❼ 急!天津市級文明工地標准及一些相關的要求是什麼
天津市市級文明工地考核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企業的施工現場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現場標准化,有效地促進企業的各項基礎管理,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制訂本《標准》。
1.2 本《標准》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令、條例和有關操作規程編制的。
1.3 施工企業的各主管部門考核企業的基礎管理工作、現場管理水平,評選文明施工企業、文明工地等都應以本《標准》為考核依據。
1.4 本《標准》適用於所有在天津市境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評定辦法及等級劃分
2.1 評定辦法
2.1.1 「文明工地 " 評定要以《標准》為依據,按各分項標准評分、匯總。
2.1.2 本《標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證 " 分為十個分項。各分項檢查實行百分制。評定等級時,按表中要求換算為標准分,匯總後,以綜合標准分為准。
2.1.3 檢查時採取觀感、實測、查閱有關資料詢問等方法。
2.1.4 項目減分最多以應得分為度。
2.1.5 評分時如遇缺項,按下列公式計算:
分項得分=該分項實查各項目得分之和/該分項實查各項目應得分之和*100
綜合標准分=實查各分項實得標准分之和/實查各分項應得標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級劃分
2.2.1 「文明工地」以綜合標准分為依據,可評為「文明工地」、「局級文明工地」、「市級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個等級。
2.2.2 「文明工地」:綜合標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質量好、安全生產好兩個分項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級文明工地」:綜合標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級文明工地」:建築面積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價在 120 萬元以上,綜合標准分在 90 分 ( 含 90 分 )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綜合標准分在 70 分以下或工程質量好、安全生產好兩個分項中的任何一項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
2.3 組織評定
2.3.1 本《標准》是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依據,凡在本市從事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標准》。
2.3.2 「文明工地 " 的評定按年度進行。
2.3.3 「文明工地」在企業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批准。
2.3.4 「局級文明工地」。各施工企業主管局所屬施工企業,由其主管局組織評定。
各區縣所屬施工企業,由各區縣建委組織評定。
各工業局屬施工企業,由上級主管部門 ( 局級 ) 評定。
各郊縣施工企業,由郊縣建築管理總站組織評定。
中央駐津施工企業,由其主管局級單位組織評定。
外地進津獨立承包施工企業,由市外地施工隊伍管理站組織評定。
2.3.5 「市級文明工地」。從「局級文明工地 " 中, - 由各主管部門推薦上報,由市建委審定。
第三章文明工地標准
3.1 主要內容
三清、六好、一保證。即現場清整、物料清楚、操作面清潔;職業道德好、工程質量好、降低消耗好、安全生產好、完成任務好、職工生活好;保證使用功能。
3.2 現場清整
3.2.1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圍護設施。圍護要安全、牢固、有效。高度一致。在風景區、繁華區和主要街道的施工現場圍護不得有礙觀瞻。臨街的腳手架應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施工工地必須設置大門,並有明顯五種標牌,即:工程概況牌(寫明工程名稱,建築面積,結構形式,開竣工日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施工管理網路牌(寫明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器材負責人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安全宣傳牌(安全警示標志,安全生產及消防保衛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牌。凡在施工現場外公共場地臨時存放的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並符合有關規定。散體、流體材料必須設置圍擋,圍擋高不得低於 0.5m,白灰必須加以苫蓋,防止飛揚。
3.2.2 施工場地應平整清潔,工程廢料及時清理,道路要堅實、平整、暢通。
3.2.3 臨時給排水設施要符合使用要求,元跑、冒、滴、漏現象。施工污水應回收使用或按標准排放。不準污染現場。有危險的排水溝、排水井必須設置明顯標志,並有夜間防護設施。
3.2.4 應有宣傳黨的方針、政策,鼓舞士氣,保證工程質量,注意安全,消防保衛,文明施工等標語口號。
3.3 物料清楚
3.3.1 施工材料堆放區、機械設備安置區、機具車輛停放區、構件加工區、生活辦公區、倉庫等要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分設清楚,並有區域標志和責任人。
3.3.2 磚瓦碼放要成丁、成行。砌塊等砌築材料要成方、成垛。整碎分離,隨用隨清,不留料底。砂石等散體材料要成堆,不混雜;材料堆放場地要平整堅實,料底隨時清用。
3.3.3 庫存水泥須設墊板,庫房不漏。露天存放須下墊上蓋,無散包。散裝水泥無飛灰,無受潮變質。
3.3.4 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構件的放置須符合要求,整齊。須防潮的應有防雨,防潮措施,不準有水浸現象。
3.3.5 大型工具要嚴格管理,分類碼放。扣件、附件使用完畢及時清理,要入庫存保管。
3.4 操作面清潔
3.4.1 施工操作區分明,保潔責任人明確。活完料凈場地清,落地材料及時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潔。
3.4.2 運輸機具必須嚴密,運輸時不撒、不漏,隨時保持道路清潔。機具車輛保養良好,用後擦洗干凈,定點存放。
3.4.3 攪拌站前必須設排水溝,並設置回水池或滲水井,要經常清理,保持暢通。後台無亂料,前後無淤漿。
3.4.4 攪拌機、砂漿機、卷揚機、發電機、空壓機、電焊機必須搭設臨建棚。其他電動機械亦應採取有效的防曬、.防雨措施,隨時保持機電設備的清潔。
3.4.5 加工操作面應保持清整潔凈,木屑、刨花、鋸末、鋼筋短頭等廢料及時清理。場地無廢料、雜物,成品碼放整齊。
3.5 職業道德好
3.5.1 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國家政策和法規,嚴格執行建設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信守合同,不準亂招亂雇。
3.5.2 項目管理人員團結協作、恪守職責、嚴格管理、公正廉潔,與建設單位密切配合,協調好與當地居民的關系,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民主作風好,有徵求意見的記錄資料。
3.5.3 加強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職工樹立「四有 " 思想和為人民服務思想,做到經常化、制度化並有教育記錄。
3.5.4 職工作風過硬,互相團結、互相協作。不野蠻施工。無打架、賭博、偷盜現象。
3.5.5 黨、團員要發揮模範作用,樹新風,比奉獻,認真搞好文明施工。
3.5.6 制定施工不擾民、保護環境和保護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3.6 工程質量好
3.6.1 建立健全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制訂明確的質量管理目標和質量管理措施,認真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的「三檢 " 制度,堅持樣板引路,以樣板指導施工。
3.6.2 嚴格按操作工藝和設計圖紙施工,不偷工減料。各項試驗資料准確、真實、齊全、滿足設計要求無重大質量事故發生。
3.6.3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3.6.4 嚴格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及時准確地評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並認真填寫工程技術管理資料。按國家質量驗收標准檢查,分項工程合格率均達 100 %。
3.6.5 積極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質量管理小組課題選擇准確,能正確運用在施工中並取得成效,為工程質量管理積累一定的經驗。
3.7 降低消耗
3.7.1 建立健全工、料、機管理制度,有明確的降耗指標和保證措施,降耗指標能分解落實到工程部位和崗位,建立回收節約台賬。
3.7.2 主要材料施工前有「兩算 "( 設計預算與施工預算 ) 對比,執行限額領料,領退料手續齊全。
3.7.3 施工材料收發要量方量尺;賬物相符。嚴格執行機械。大型工具進場檢驗制度,日記錄齊全、准確。嚴禁使用模板墊道。
3.7.4 要核算到位,建立材料消耗、節超分析制度每完成部分工程或按季、月進行工、料、機消耗節超分析,找出總是制定有針對性和改正措施、工程竣工後及時反映出成本核算情況。
3.7.5 加強計量管理,做好材料收發、使用的計量工作。各類計量器具必須嚴格進行周期測定,並有測定合格標記。
3.7.6 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做到「四不超 "( 超高、超長、超厚、超強 ) 。
3.8 安全生產好
3.8.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控制指示。針對工程特點制訂安全技術措施,並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交底,手續齊全。
3.8.2 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准》,必須達到合格標准以上。
3.8.3 建立安全日檢。周期檢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時、定措施,並做好記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3.8.4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3.8.5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消防保衛制度。層層簽訂責任書配備消防保衛人員,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制度落實。
3.8.6 對進場職工經常進行消防保衛安全教育。消防保衛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 "( 懂得自己生產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安全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處理險肇事故 ) 。
3.8.7 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要專人、專庫存保管,庫存房符合要求,並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3.8.8 現場監建房屋的搭設應符合防火規定。電氣線路架設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採用低壓線路。防火通道暢通,其寬度不得低於3.5米。
3.8.9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經常維護、保養,保證靈敏有效,且設置合理,禁煙區必須設置警示牌。
3.9 完成任務好
3.9.1 施工現場必須編制經過審批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科學組織施工,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3.9.2 建築工程的保證資料、施工記錄。試驗記錄 ( 報告 ) 隱檢記錄及質量評定,竣工圖等各項管理資料填寫詳實,齊全,為工程驗收和建築物以後的改、擴律和維修提供准確依據。
3.9.3 按工期進度計劃,定期分析進度情況,採取相應措施,保證工程進度。
3.9.4 重點工程實際完成進度與計劃要求相比不得低於 95 %,一般工程實際完成講度與施工進度計劃相比不得低於 90 %。
3.10 職工生活好
3.10.1 制定生活管理、衛生管理制度。防暑降溫、防寒保溫措施落實。
3.10.2 生活區臨建宿舍整齊、清潔,擋風遮雨,防凍防寒,門窗齊全,夏季有防蚊蠅設施。
3.10.3 工地應配備食堂 ( 送飯設備 ) 、飲水設備、沐浴 ( 盥洗 ) 設施、體息室、更衣室 ( 箱 ) 、保健站 ( 箱 ) 、廁所等。有條件的可建自行車棚和俱樂部。
3.10.4 抓好防病,防疫工作,加強食品衛生管理、生活辦公區域環境衛生清潔,生活垃圾及時清除,食堂清潔元鼠害,有防蚊蠅設施。
3.10.5 施工現場廁所遮擋嚴密,糞便及時消除。
3.11 保證使用功能
3.11.1 潔——清潔。工程廢土,施工余料清除徹底,室內外打掃干凈、粉刷裝飾色澤光亮無污染。
3.11.2 完——完好。加強成品保護,做到建築產品完好無損。
3.11.3 平——平整。地面、牆面堅實平整,不空鼓。踢腳板,牆裙高度,厚度一致,上線平直。
3.11.4 齊——齊全。潔具、設備、預埋件符合設計要求。
3.11.5 牢——牢固。所有安裝物,預埋件符合設計要求。
3.11.6 嚴——門窗框周正,塞縫嚴密,門窗關閉,開啟靈活,屋頂封蓋嚴密。
3.11.7 「四通一亮」——上水通不跑水,下水通無滲漏,煙道通不串煙,垃圾道通元掛連,照明燈亮不漏電。
3.11.8 安全方便——樓梯扶手堅固安全,踏步高度一致,建築產品保證安全使用。
❽ 天津市關於建築施工企業資質升級條件在哪可以查詢到,哪個官方網站。
http://www.ciac.sh.cn/qyzz/qyzz.htm
❾ 成為天津市建築施工專家需要什麼條件
天津市建設行業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 依據《天津市建設科學技術委員會章程》為規范天津市建設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科技委)的各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的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委的作用,提高天津市建設行業整體技術水平和決策的科學化,促進建設事業科學技術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工作需要,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按不同專業領域組建技術咨詢性的專家委,全稱為:天津市××××(如:建築施工)專家委員會。專家委由市建委聘任,是科技委的內設機構。
第三條 專家委由天津市建設行業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根據需要可吸納其它技術領域的專家。
第四條 專家委的宗旨是發揮人才聚集的優勢及多學科、多專業的綜合優勢,在研究制訂天津市建設科技發展戰略、研討技術發展途徑、確定技術攻關重點等工作中,發揮決策咨詢作用;承擔科研項目的立項論證、開發研究、成果鑒定及推廣等工作,促進傳統產業技術升級,推動建設行業技術進步。
第五條 科技委管理各專家委的具體工作,科技委辦公室統一協調各專家委的工作安排。
第六條 各專家委由市建委提出人員名單,徵求專業歸口局、集團公司等相應單位及本人意見後,由市建委統一批准成立。專家委的辦公地點設在各專業歸口的局、集團公司等相應的協辦單位。
第七條 專家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 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設領域科學技術發展動態,及時向相關管理部門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二) 參與研究和制訂相關專業的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年度科技計劃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論證;
(三) 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及其規劃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重大科技成果的審查;
(四) 承擔科研項目的立項論證,參與科研項目的課題研究與成果鑒定工作;
(五) 組織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和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工藝;
(六) 承擔國家、行業、地方建設規程、標準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承擔企業標准審查工作;
(七) 承擔市建委委託的專項工作。
第八條 專家委一般由20至40名左右成員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1人。主任和副主任由本專家委成員民主協商產生,秘書由主任選定。專家委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若干專家組,並確定專家組長負責全組工作。
第九條 專家委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在本專業范圍內具備領先的技術水平,具備堅實的專業基礎知識,有較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並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作風正派、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責任心強,熱心建設科技工作,願為建設事業發展服務;
(三)獲得過相應的建設項目獎和國家、地方的科學技術進步獎,工程建設業績和科研成果顯著;
(四)身體健康,原則年齡在70以下,在職和退休的專
業技術人員,50歲以下的專家要佔一定的比例。
第十條 專家委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向市建委及科技委、專家委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二)參加科技委、專家委組織的科技活動,其間可充分發表個人意見,並可保留個人意見和建議;
(三)優先獲得科技委編輯的相關科技資料;
(四)可自願退出專家委。
第十一條 專家委成員應承擔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科技委、專家委的相關規定;
(二)積極參加科技委、專家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未經批准,個人不得以科技委、專家委的名義從事各類科技活動;
(四)向科技委、專家委提供相關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建議;
(五)及時總結科技工作經驗,支持科技委的科技文獻、資料編輯工作,辦好《天津建設科技》雜志。
第十二條 專家委成員實行聘任制,由市建委發聘書,每屆聘期五年,專家委與科技委同步換屆,市建委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情況,專家委成員可連續聘任。專家委可根據工作需要,每年調換部分成員,無論是解聘還是新聘均需經市建委批准、聘任。
第十三條 專家委成員凡表現優秀、工作業績顯著者,由科技委給予表彰。
第十四條 專家委在咨詢、評審等活動中,不得超越政策規定收受報酬和其他禮品。
第十五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管理辦法的專家委成員,予以除名。
第十六條 各專家委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專家委章程,約定工作程序等事宜,管理本委的工作。專家委章程報科技委辦公室備案。
第十七條 本辦法經批准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市建委科技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