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

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

發布時間:2021-01-16 06:06:15

⑴ 建設監理不到位,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不外乎以下三類:即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涉及監理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

《建築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擴展閱讀:

因此,建設監理是針對工程項目展開的,其范圍含以下兩個方面。

(1)建設監理覆蓋我國所有的工程項目。所有建設工程都必須接受政府監理。無論是內資項目還是外資項目,或是一般工業與民用項目,一旦這個項目成立,政府有關部門即按照職責分工,從不同的階段和不同的方面,對它進行強制性監理。

所有建設工程均允許委託監理單位實施監理(政府有規定的秘密工程除外)。根據建設監理制度的發展步驟,我國現階段應委託社會監理的工程項目是:國家投資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大型技改工程項目。鼓勵集體、個人投資興建的工程也實行監理。

(2)建設監理貫穿於工程建設全過程。所有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都可分為建設前期階段和工程實施階段。

政府以貫徹國家投資計劃、提高投資效益和維護公眾利益為目的,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始,到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把建設全過程都納入監督的控制之下,實施強制性監理。按照我國當前的部門分工。

⑵ 建築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建築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職責:
1、建築監理工程師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建築監理工程師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准,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建築監理工程師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建築監理工程師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建築監理工程師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建築監理工程師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建築監理工程師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建築監理工程師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職業准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誠信的原則,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地執行監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監督並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業性委託,不泄露工程和業主的秘密,忠實履行職責,對業主負責。不在同一項目中既做監理又做承包人的商`業咨詢,不泄露技術情報,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間接報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請客送禮,不得介紹施工隊、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轉包,不做有損業主利益和影響公正的事情;
4、當其認為正確的判斷和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向業主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
5、當認為業主的意見或判斷不可能成功時,應向業主提出勸告;
6、當證明監理的判斷是錯誤時,要勇於承認錯誤,及時更正錯誤;
7、當監理工作涉及到業主和承包人雙方合法利益時,應按照合同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

⑶ 工程質量事故監理責任處罰要求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監理責任的處罰要求: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

對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⑷ 工程監理人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主要來源於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建築法》規定: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由監理工程師個人過失引起的合同違約行為,監理工程師必然要與監理企業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1. 如果監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則要承擔一定的監理責任:
(1) 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2)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時停止施工;
(3)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 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
2. 監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則應當與質量、安全事故責任主體承擔連帶責任:
(1)違章指揮或者發出錯誤指令,引發安全事故的;
(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的;
(3)與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從而引發安全事故的。
七、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處罰
監理工程師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紀守法。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於監理工程師的違法違規行為,將追究其責任,並根據不同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1)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行業務的人員,予以取締,並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以欺騙手段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吊銷其證書,收回執業印章,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3年之內不允許考試及注冊。
(3)監理工程師出借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證書,收回執業印章,3年之內不允許考試和注冊。
(4)監理工程師注冊內容發生變更,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將被責令改正,並可能受到罰款的處罰。
(5)同時受聘於兩個及以上單位執業的,將被注銷其注冊證書,收回執業印章,並將受到罰款處理;有違法所得的,將被沒收。
(6)對於監理工程師在執業中出現的行為過失,產生不良後果的,

⑸ 無施工許可證,工程已開始施工,監理有責任嗎如何處罰

如果建設單位未來辦理施自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監理單位是不能直接向建設單位下達監理通知單的,只能發監理工作聯系單,因為監理通知單屬於具有指令性的文件,而監理單位不具有向建設單位下達指令的權力。但是可以向施工單位下達監理通知單,向建設單位抄報一份。
一、事由:
按照《建築法》第七條之規定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而本工程屬於應當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至今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屬於違法行為。
二、要求:
要求你部在接到本監理通知單後立即停止施工,待建設單位辦理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⑹ 工程監理單位違法的如何處罰

根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對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的監理單位,由資質管理部門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停業整頓直至收繳《監理申請書》或者《監理許可證》、《資質等級證》的處罰。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主要責任者的刑事責任。違反規定的行為是指

(1)申請設立或者定級、升級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行為。

(2)超越核定的監理業務范圍或者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監理活動的行為。

(3)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監理申請批准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4)徇私舞弊,損害委託單位或者被監理單位利益的行為。

(5)因監理過失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

(6)變更或者終止業務,不及時辦理核批或備案手續和在報紙上公告的行為。

(6)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監理單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先向原資質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在與其營業范圍相當的地區或者全國性報紙上公告:

(一)分立或者合並,應當向資質管理部門交回原《監理申請批准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經重新審查資質或者核定等級後,取得相應的《監理申請批准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

(二)歇業、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應當報原資質管理部門備案,並收回其《監理申請批准書》或者《監理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變更,應當向原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分立、合並或者終止時,必須保護其財產,依法清理債權、債務。

⑺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並給予警告,1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第二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未經注冊,擅自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未辦理變更注冊仍執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注冊監理工程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的;

(二)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的;

(三)泄露執業中應當保守的秘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超出規定執業范圍或者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從事執業活動的;

(五)弄虛作假提供執業活動成果的;

(六)同時受聘於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從事執業活動的;

(七)其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監理工程師注冊:

(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二)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三)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六)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備考可以使用「監理工程師」小程序,上面可以刷題和看公開課。相信對你的備考會有一定的用處。

⑻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主要來源於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建築法》規定: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如果監理工程師出現工作過錯,其行為將被視為監理企業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監理企業在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後,有權在企業內部向有過錯行為的監理工程師追償損失。所以,由監理工程師個人過失引起的合同違約行為,監理工程師必然要與監理企業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1.如果監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則要承擔一定的監理責任: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時停止施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

2.監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則應當與質量、安全事故責任主體承擔連帶責任:違章指揮或者發出錯誤指令,引發安全事故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的;與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從而引發安全事故的。

⑼ 關於對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未盡監理責任的行政處罰問題

就本案而言完全可以

閱讀全文

與建築施工監理職責和處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