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哪些要求進行驗收
答: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回標准和相答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資料編號: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GB
50300--2001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2.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概念是什麼
中文詞條名: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英文詞條名: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表31-5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3. 建築施工過程質量驗收內容是什麼施工過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如何處理
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的內容包括:
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包括以下驗收環節,通過驗收後留下完整的質量驗收記錄和資料,為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提供依據。
(一)檢驗批質量驗收
所謂檢驗批是指「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規定:
1.檢驗批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主控項目是指建築工程中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因此,主控項目的驗收必須從嚴要求,不允許有不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主控項目的檢查具有否決權。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稱為一般項目。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按照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規定: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檢驗批組成
4.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有哪些要求
1.建築來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源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資料編號: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GB 50300--2001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5.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概念是什麼
中文詞條名: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英文詞條名: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表31-5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6.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注意事項有哪些求告知
分戶驗收與竣工驗收均是建立在建築工程各分部、分項驗收合格的基礎專上進行的。但兩者有屬所不同,首先驗收主體不同,分戶驗收的主體為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和物業公司,竣工驗收的主體為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勘察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第二驗收對象不同,分戶驗收適用於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築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應進行竣工驗收;第三驗收階段不同,分戶驗收應在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完成,分戶驗收合格是住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的必備條件,竣工驗收是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後單位工程質量最終驗收,竣工驗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辦理產權的必備條件;第四驗收內容不同,分戶驗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觀感質量的驗收,而竣工驗收是工程質量綜合驗收(包括實體、觀感、質量控制資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和抽查結果等)並對分戶驗收進行復核;第五實體檢查數量不同,分戶驗收逐戶全數檢查,竣工驗收對實體工程抽樣檢查。
7.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有什麼規定
竣工驗收的程序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6、以上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建設單位還應就工程項目取得規劃部門、公安消防部門以及環保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建設工程項目分級管理許可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8. 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的規定。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應按本規范附錄b劃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過程中,應按本規范各章一般規定的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並按本規范附錄c的格式記錄。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附錄d的格式記錄。檢驗批的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抽查樣本均應符合本規范主控項目的規定。抽查樣本的80%以上應符合本規范一般項目的規定。其餘樣本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或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
(8)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該注意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工程綜合驗收的前置條件:人防驗收,節能驗收,防雷驗收,消防驗收,室內環境空氣質量檢測,上報給質監站的完整工程技術資料。
應具備的資料: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圖審意見,甲乙兩方的無拖欠證明,市場無違紀行為證明,勞保基金交納證明,工程款結算證明,建築工業產品備案證書審核表,節能認定證書。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資料收集應齊全,所有試驗資料要進行匯總,主要材料試驗取樣次數就滿足規范要求,幾個必須要做的試驗項目是基礎回填部分承壓,樁基礎動力靜力試驗,基礎與主體結構檢測,外牆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試驗等。
9.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主要驗收程序是怎樣的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內容見GB50300-201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5.01~5.04條。
其中檢驗批質量驗收:由施工項目部報監理部簽認;
分項工程驗收:由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項目部技術員、施工員參加,雙方簽字有效;
分部工程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各參建單位代表參加(除地基與基礎分部外,地勘部門不參加),觀看現場、必要時抽查實物及資料,開會議論,各方代表簽字、蓋項目部公章有效。有效;
單位工程驗收:由建設方代表主持,驗收小組各代表報告工程竣工總結,總監宣讀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驗收小組各代表表態,並應出具書面結論意見。驗收小組組成:建設方全權代表、總監及主要專業工程師、設計代表、地勘代表、總包及專業分包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在當地監督部門的監督下,觀看現場、必要時抽查實物,核實資料,開會議論,各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