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還需要上哪些稅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需要上房產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一、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二、建築企業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情況如下: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1)建築業的營改增擴展閱讀:
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1、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2、安裝: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3、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4、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1、代辦電訊工程
2、打井工程
3、以工代賑問題
4、內部工程問題(依法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業營業稅
❷ 建築行業的營改增什麼時候出來的
全面營改增是2016年5月1日開始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范圍將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❸ 什麼叫營改增,營改增對建築業有那些影響。
營改增就是營業稅改成增值稅;
營改增對建築業的影響:
1. 增值稅是價外稅:即價和稅分開內核算;容
2. 增值稅應納稅額是計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3. 增值稅納稅人和稅率較為復雜;
4. 增值稅發票三流(票、錢、貨或服務)合一:票是誰開的,就要從誰接受服務或者,還要把錢打給誰;票開給誰,就要給誰提供服務或者購買貨物,還要從對方收錢。
「營改增」對於建築行業帶來的機遇:
1. 「營改增」解決企業重復納稅,總分包業務的重復征稅,設備安裝業務的重復納稅;
2. 「營改增」能促進企業規范稅務管理、降低稅務風險;
3. 「營改增」有利於建築業的技術進步、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創新發展;
4. 不僅對企業自身產生影響,而且通過企業對整個產業鏈、上下游產生影響;
5. 增值稅計征復雜、管控嚴格的特點,要求企業精細化管理。
❹ 建築業營改增後以前的發票怎麼開
1、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並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的建築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2、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3、將建築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建築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❺ 營改增對建築行業有什麼影響
營改增後最重要的是減少企業稅負,營改增後,收緊財務核算權,減少甚至取消掛靠施工隊,有利於規范整個建築市場環境。
營改增有利於建築業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並提升企業專業能力,極大地改善建築質量和提升建築企業的競爭能力。
營業稅是比較便於徵收的稅種,但存在重復征稅現象,而增值稅能消除這種弊端,減少企業稅負。促進建築行業以及相關產業發展。
(5)建築業的營改增擴展閱讀:
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兩大主體稅種。營改增在全國的推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台,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
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截至2015年底,營改增累計實現減稅6412億元。
❻ 建築企業營改增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為11%。
注意:
1.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國稅方面要按增值額交17%的增值稅,地稅方面: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城建稅(城建稅鄉1%、縣城建制鎮工礦區5%、市、區7%);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教育附加3%;按利潤交25%的企業所得稅。
2.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國稅方面要按營業額交3%的增值稅,地稅方面: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城建稅(城建稅鄉1%、縣城建制鎮工礦區5%、市、區7%);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教育附加3%;按利潤交25%的企業所得稅。
3.
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營業額如果在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交稅。5000元以上,國稅方面,要按你經營收入的3%繳納增值稅;地稅方面: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城建稅(城建稅鄉1%、縣城建制鎮工礦區5%、市、區7%);按增值稅額的5%交納教育附加3%;個人所得稅根據你的利潤大小,使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❼ 營改增對建築業有哪些方面的影響
營改增對建築業的各方面的影響有:
1、對建築行業稅收管理的影響:
一是納稅地點發生變化:改革後,建築企業不再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而是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是扣繳業務人發生變化:現行建築業工程實行總承包、分包方式的,以總承包為扣繳義務人,改革後,總承包和分包人都是增值納一般納稅人,不再執行總承包為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三是征稅范圍的變化:建築行業是一個綜合性行業,上遊行業如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科研院所、監理咨詢、設備租賃、砂石料供貨商和工程勞務等方面是否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關繫到建築企業能否取得抵扣的增值稅稅票,對建築企業征稅范圍將帶來較大的影響。
四是稅率的變化:建築業不再以3%的營業稅稅率進行徵收,而是改為新的11%稅率徵收增值稅。另外,建築企業在納稅申報、增值稅稅票取得、已繳納增值稅稅款抵扣、納稅期限、優惠政策等方面也將發生較大的變化。
2、對建築行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一是對資產總額帶來的變化: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建築企業購置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存貨成本和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扣除進項稅額,企業中的資產總額將比改徵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資產負債率上升。
二是對企業收入、利潤帶來的變化: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由於受到一些流通環節部分購置貨物很難取得增值稅稅票和外協勞務成本及假發票等因素的影響,不能抵扣這部分增值稅進項稅額,出現企業多繳增值稅的現象,企業的實現利潤總額將有所下降。
三是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由於我國建築行業不規范,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設單位在每期驗工計價時,往往扣除10-20%質量保證金、暫留金、墊資款等,有的項目更低,這些暫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決算後才能支付,但增值稅當期必須要繳,這樣必將導致企業經營性現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
3、對建築行業總體稅負的影響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主要取決於於適用稅率水平、毛利率及營業成本中可抵扣項佔比等因素,稅改後適用稅率低、毛利率較低、可抵扣項目佔比較高的建築企業受益較大。由於增值稅相對營業稅稅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建築行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首先面臨的就是期初稅款抵扣問題,主要涉及到建築企業期初庫存材料和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一方面有利於建築企業提高機械設備裝備水平,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優化資產結構,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另一方面通過引進新的機械設備和流水線,減少作業人員,降低人工費支出,又反過來降低了企業的稅負。最後,約佔35%比例的人工成本中,不全是本企業自身發生的人工費,其中還包含至少20%勞務分包成本,由於國家對勞務公司是否也實行由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還沒有定論,如果不同步進行改革,這部分勞務分包成本對建築企業增值稅稅負影響最大。
4、對建築行業收入確認的影響
建造合同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一是以固定造價合同為基礎,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對建築業收入和毛利確認的影響。在沒有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由於營業稅屬於價內稅,合同收入中包含營業稅;
而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增值稅是價外稅,合同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稅。同時,合同預計總成本中由於與成本有關的原材料、燃料和租賃費等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不再是實際成本的組成部分,合同預計總成本將比改徵前要少。
此外,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只是剔除了增值稅進項稅額,而其他如人工成本等費用則不能剔除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中是按總價剔除了增值稅進項稅額,而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了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比改徵前要少很多。
二是以成本加成合同為基礎,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對建築業收入確認的影響。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合同約定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是以合同總價(營業總收入)為基數扣除實際成本費用中能夠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繳納營業稅,而實際成本費用中已不包含能夠按規定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成本費用比改徵前要少。所以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也將隨之發生變化,可能實際營業總收入比改徵前要多一些。
5、對建築行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規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稅款分別入庫。從長期來分析,依據目前營業稅一般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繳納的慣例,改徵後,為了不影響當地的稅源,推測增值稅將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預征,在機構所在地允許抵扣的方法。這樣一來,企業將面臨更為復雜的稅收籌劃管理。
一是企業所有能夠按規定抵扣的增值稅發票原件全部要匯總到企業機構所在地,由機構所在地在繳納增值稅時,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對大型建築企業而言,由於工程項目眾多、分布也比較廣,增值稅稅票收集也不是容易事。
二是現在許多項目自行采購部分物資和小型設備並自行租賃機械等,基本上都是以企業設立的項目部或指揮部名義與供貨方或租賃方簽訂的合同,企業應當規范相關合同,所有對外交易合同要全部要以企業名稱對外進行簽訂,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名稱必須與企業全稱一致。同時,企業機構所在地要及時將所有在異地項目當期發生的增值稅稅票的原件收集齊全,在申報當期增值稅時一並提交稅務機關申請抵扣。
三是對建設單位確認的當期企業驗工計價收入憑據與所在地稅務機關可能預征的增值稅,要及時匯總到企業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和抵扣。四是由於增值稅納稅和管理較為復雜,營業額改徵增值稅後,企業機構所在地需要設置專門的稅務崗位,增設相關人員,統一管理企業稅務籌劃。
❽ 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後實際交稅是多少
營改增後稅收情況:
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施工服務,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築服務,徵收率為3%。
營改增後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
一方面,「營改增」政策能有效解決我國建築企業重復納稅問題,其在購進原材料、建築設備時所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能夠被抵扣。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決了建築業重復征稅問題,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實現公平稅負。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
另一方面,由於增值稅特殊的管理要求,會對以後供應商的選擇、經營模式的選擇、勞務分包模式的確定、物資采購與管理、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組織架構的設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變等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從而增加了公司的相關管理成本。
稅負變化:
原營業稅政策下,計稅基礎為承包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營改增」後,由於增值稅屬於價外稅,計稅基礎發生了變化,這在會計核算上就有所體現。由於進項稅的抵扣,「營改增」後的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稅制下的主營業務收入同比相差約10%,即理論上來說,計稅基礎是減少的。但是增值稅稅率為11%,稅率明顯提高了,如果進項稅抵扣這方面管理統籌工作不充分,企業稅負反而會增加。當然,只要稅務籌劃工作跟上了,做好進項稅抵扣工作,稅改後企業承擔的稅負是降低的。
建議
「營改增」政策下,建築企業由營業稅粗放型的管理改為增值稅的精細化的管理,要求對增值稅的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營業稅的計征比較簡單,籌劃空間比較小;而增值稅計征的籌劃空間較大,值增稅的優惠政策、稅率、管理環節等影響因素較多,所以建築施工企業應合理籌劃,以求降低企業的稅負。
①選擇合格供應商,加大進項抵扣金額。對所有供應商進行梳理,對於不符合規定的供應商進行協商或淘汰,加大進項稅額的抵扣金額。
②固定資產的投入。營改增後,工程建設是選擇租賃還是購買固定資產,應當考慮到進項稅可抵扣的情況。
③其他成本的進項抵扣。例如酒店住宿費、辦公費、物業費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學習補充,做到精細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總結
建築業營改增之後實際交稅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還有企業反應調整的能力不同,會出現較大的差別。如果不能適應,可以考慮選擇申請按簡易計稅方法繳稅,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企業不能停滯不前,做好自身的籌劃才是最重要的,這樣才能真正享受到稅改帶來的好處。
❾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增值稅的稅負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營改增」後建築業適用11%稅率,與現行營業稅3%的稅率相比,提高了8個百分點。
理論上講可以通過進項抵扣降低稅負,而且建築業可以抵扣的項目很多,比如鋼材、混凝土等建築材料,以及運輸費用等。但由於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建築業進項抵扣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人工費無法抵扣,建築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費支出占總成本的20%左右;
二是部分建築材料供應商為小規模納稅人,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是作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簡易辦法納稅且適用3%的徵收率,而建築業銷項適用11%的稅率,進銷稅率相差達8個百分點。
建議規模較小或具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建築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按簡易辦法納稅,適用3%徵收率。建築企業本身也需要加強財務核算和經營管理,盡量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貨方合作,爭取抵扣更加充分。
(9)建築業的營改增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❿ 建築業營改增會計分錄
營改增會計處理:
1)試點地區一般納稅人;
2)'根據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借:
3)應收賬款貸:
4)主營業務收入;
5)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列示的進項稅額借:
7)主營業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 。
(1)取得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代開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運輸費用價稅合計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借:主營業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
(2)除交通運輸業外,其他行業取得的稅務代開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作進項稅額(3%);
(3)未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8)'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列示的進項稅額借:主營業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
(1)根據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列示的進項稅額借:主營業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
(2)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不能抵扣';
(3)取得非試點地區借:主營業務成本;
(4)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貨運發票開票額/1.11*11%,貨代行業開票額/1.06*6%)貸:應付賬款;
(5)取得是試點地區增值稅發票進項已抵,則不能再抵差額'試點地區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開票金額/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