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地下室施工需要注意知識
1、概念設計:地下室往往為高層的上部結構的嵌固部位,地下室外牆剛度大,結構布置時要根據《高規》5.3.7來保證剛度,平面上盡量能剛度均勻,各層板包括頂板厚度要厚,總之盡量能使得地下室是一個堅固的箱體。
2、荷載:外部的水、土、人防荷載,內部的豎向荷載(車庫、設備用房等)和水平荷載(水池)等。水浮力是一個很大的荷載,抗浮設計也是重點。3.如果是人防地下室:根據人防規范設計,按等級確定等效靜力荷載,對頂板底板和口部,要選對荷載。要根據人防要求配合預留人防門(出許多大樣圖)。還要跟其他專業合作,盡量避免無關管道穿進人防地下室,必要時還需設置頂板上夾層走管道。人防地下室一般考慮平戰結合,對於某些大跨度結構,可以考慮戰時另加鋼結構支頂來減少跨度減少截面尺寸等。進出口和管井需做成鋼筋混凝土防倒伏或防爆波等等。其他還要如一般地下室要求。
4、如果是一般地下室:地下室外牆是設計重點,要按水、土壓力驗算外牆抗裂(抗裂夠了,強度就基本沒問題)。
5、地下室做車庫的:地下室內柱子布置和尺寸,要盡量滿足多放車的原則,有影響放車的方向不要增加尺寸往其他方向想出路。地下室凈高要滿足車庫要求,注意設備專業的管道會很大影響凈高。進出車坡道要注意表達清楚。機械停車的,要甲方提供資料配合設計。有條件的,在柱角預埋角鋼護角。
6、地下室的設備用房:生活用水池要求脫離結構布置,水池一般有吸水槽,(結構專業比較討厭這種凹槽),泵房有水溝,排水井等。電房有電纜溝,布置影響層高或需做凹槽等,空調機房往往需要有通氣井,頂板需留孔。
7、地下室抗浮:低層下面的地下室往往抗浮不足,需增加自重或覆土,或抗拔樁和錨桿處理。
8、地下室防水:底板、外牆或有覆土的頂板,需用抗滲混凝土,建築上可能還在外部做柔性防水,這時底板採用梁板結構不方便防水層施工,如柱網不大,可以考慮採用無梁樓蓋式底板。留施工縫和後澆帶等須做止水,考慮高低層之間留沉降縫的,要考慮永久止水問題。
9、考慮施工方法:對於很深的地下室,往往要跟支護方法結合,如採用地下連續牆支護,可以考慮逆作法施工,對於不用逆作法施工的有內支撐系統的,也要根據實際考慮其相應的措施。
10、施工過程配合經常碰到的問題:施工隊往往很難理解底板的雙向受力或反向受力控制等因素,鋼筋的搭接會出現接頭位置不對的問題,另外地下室底板如比較厚,有施工縫留設不對,大體積混凝土水化熱控制不好等問題;
11、計算的時候要考慮裂縫的寬度,和驗算。不要試圖提高鋼筋的強度而減少裂縫;
12、施工縫的處理要做好,從我們的經驗,建議預埋止水鋼板比橡膠帶好;
13、計算水位要取洪水的最高水位,地鐵的幾次事故得出的教訓;
14、抗震荷載的控制;
15、人防的控制;
16、地下室的主體結構只是小菜,更危險的是地下室的基坑。
Ⅱ 建築施工地下室建築面積計算的問題
建築施工地來下室建築面自積計算的問題
我的工程是普通商品房,1號樓地下是一層,2號樓為地下兩層,高度均大於2.2米。
由於計量按照建築面積計算,總承包在投標報價過程中1號樓按地下一層建築面積乘以2來結算,可是二號樓是地下兩層因此按照地下室建築面積乘以2.7計算。
但是首次計價中二號樓結算上報工程量僅按照地下一層面積乘以2.7。
我的問題是這個地下室建築面積乘以系數是否有依據?還有就是地下兩層建築是應用兩層建築面積乘以系數還是地下一層乘以系數?
回答:根據建築面積計算規范4、地下建築、架空層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
本工程1#地下室附一層建築面積按實際面積*2與2#地下室附二層按一層面積*2.7的計算方式是沒有依據的;這只是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方式罷了。
Ⅲ 土木工程中的地下建築與一般的建築工程有什麼具體區別
現在大家都講大土木,也就是說土木的道路橋隧及房建並不是分的多麼細,都是以幾大力學回為基礎,以規范和圖紙答為語言,如果你想從事設計工作,那就趕緊准備考研,因為現在大多數設計院都是以研究生為起點招人的,如果你想做施工,不管你是從事地下施工還是房建施工,首先學會測量放線和看圖紙,然後是學造價,然後是學會合理安排工種作業,不要沉迷於理論但也不能沒有理論,因為在施工現場並不是要你來講理論的,而是要你獨當一面,去解決各種施工難題,但解決問題需要力學或者測量學理論基礎為依據。
Ⅳ 地下建築類型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土地減少、住房和能源短缺、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惡化及備戰防災方面等諸多問題,都亟待解決。因此,國家除急需建造大量的地面建築外,還需要建造和開發地下空間。20世紀以來,現代地下空間的開發主要用於建造各種隧道、水利水電工程、大型地下公用設施和地下能源儲庫等。近些年來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典型過程反映在城市地鐵、地下公路、地下車庫、地下人防及地下公用設施等。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科技的繼續發展,我國的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即將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新時期。
地下空間指在岩石和土層中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形成的空間。天然地下空間如各種地下洞穴等。人工地下空間分兩類:一類是開發地下礦藏形成;一類是因工程建設需要開鑿的地下洞室。
地下建築(underground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指建造在岩層或土層中的各種建築物(buildings)和構築物(structures),是在地下形成的建築空間,稱為地下建築。
地下工程(underground engineering)指建造在地下的各種工程設施稱為地下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
按照用途分類,地下建築可以分為:
(1)生產性地下建築。如地下工廠、動力站、礦山井巷。
(2)交通運輸及輸水隧道。如鐵路、公路、航運隧道、城市地下鐵道、給水排水、泄洪灌溉隧道。
(3)人防工程。如為滿足戰備及人民防空要求的掩蔽部、疏散幹道及平戰結合的地下生產和公用設施:通信中心、地下醫院、地下商業服務網點等。
(4)底下貯庫。如防爆、防火、戰備物資或器材、放射性材料的倉庫、冷藏庫、城市地下車庫。
(5)軍事用途的地下建築。如指揮中心、人員掩蔽部、飛機庫、艦艇庫、火炮掩體等。
(6)其他特殊用途的地下建築。如為滿足科研、試驗或某一特定要求的地下建築。
二、按位置分類
按位置不同,可分類為:
(1)山體內的地下建築。如各種鐵路隧道等。
(2)城市街道下的地下建築。如地鐵、地下商場等。
(3)海底及河底下的地下建築。如英吉利海峽隧道。
三、按工程所在地層性質分類
按工程所在地層性質,可分為:
(1)土質土層中的地下建築。
(2)岩石地層中的地下建築。
四、按洞室的體型分類
按洞室的體型不同,可分為:
(1)平洞。地下建築中最常見的洞室體型即為平洞,按斷面形式可分為:矩形、梯形、曲牆(或直牆)、拱形、圓形;按洞室斷面尺寸間的相對比例不同可分為:大跨度、高邊牆、普通型。
(2)斜井。與地面直接相通的傾斜巷道,其作用與豎井和平洞相同。不與地面直接相通的斜井稱為暗斜井或肓斜井,其作用與暗豎井相同。
(3)豎井。作為與地面和地下建築工程連接的通道,與地面近於垂直,故稱為豎井。斷面形狀有矩形和圓形。
五、按埋置深度分類
按埋置深度不同,可分為:淺埋式、深埋式。
淺埋式和深埋式的判定依據:考慮覆蓋層厚度或視覆蓋層厚度與洞室斷面尺寸間的關系確定。可根據經驗公式判定,屬於深埋的條件為:
H>1.5(b+h)或H>5b
式中:H 為埋深,即洞頂距地面的垂直距離;b為洞室寬度的一半;h為洞室高度。
在以上分類中,地下建築物的用途決定了建築的埋深和工程所在的位置,工程位置又客觀地決定著地層的性質,進而決定洞室的體型。上述綜合因素影響著施工條件。
根據長期實踐,決定和影響地下建築施工方法,特別是成洞方法的主要因素包括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1)客觀因素。主要有:
洞室圍岩性質(施工對象的性質決定施工方法);
圍岩:洞室開挖後,其周圍產生應力重分布范圍內的岩體或洞室開挖後對其穩定性產生影響的那部分岩體。
洞室的體型特徵(斷面形式、尺寸、平面和立體布置),有的洞室單一,體型為等斷面,如各種交通隧道,有些則很復雜。
(2)主觀因素。主要為施工條件(施工技術裝備和水平)。
由此看出,地下建築沒有一個通用的、定形不變的施工方法,需因主客觀方面條件(圍岩性質、洞室體型、施工條件)的不同而異。
Ⅳ 地下建築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
(1)建設任務的有關文件。指反映地下建築工程建設任務的文件,包括建設任務書,專主管部門屬的審批文件、甲方(建設單位)和乙方(施工單位)間的任務委託書和簽訂的承包合同等。這些書面文件確定了工程的內容和性質、建設期限、施工要求、建設條件、投資限額和有關規定。
(2)勘測、設計技術文件包括地形圖、控制測量資料、地質報告和地質圖、水文調查報告、設計說明書、施工圖紙等。
(3)工程施工調查資料。
(4)施工單位的勞動力、技術水平和現有的技術裝備條件。
(5)有關技術經濟定額、指標。
所謂定額,是指在平均先進的生產條件下,生產質量合格的單位產品所需的勞動力、材料和機械台班等的數量標准。定額的種類:勞動定額、機械台班定額、材料消耗定額。勞動定額和機械台班定額又可用時間定額和產量定額來表示。時間定額是指工人在先進合理的勞動組織和施工組織條件下,生產單位合格產品所消耗的工時。產量定額是指工人在先進合理的勞動組織條件下,單位時間內應完成合格產品的數量。產量定額與時間定額互為倒數。
Ⅵ 地下工程與建築工程的區別
你說的是地下人防工程吧!區別很大,人防工程主要是慮毒、防彈、密閉、防生化武器等,建築工程不涉及這些。
Ⅶ 地下建築施工方法有哪些
1、地下工程施工方法有明挖法、暗挖法、沉管法、頂管法、新奧法等。
2、隧道及地下建築工程施工時,須先開挖出相應的空間,然後在其中修築襯砌。施工方法的選擇,應以地質、地形及環境條件以及埋置深度為主要依據,其中對施工方法有決定性影響的是埋置深度。埋置較淺的工程,施工時先從地面挖基坑或塹壕,修築襯砌之後再回填,這就是明挖法。
3、暗挖法,即不挖開地面,採用在地下挖洞的方式施工。礦山法和盾構法等均屬暗挖法。
4、沉管法是預制管段沉放法的簡稱,是在水底建築隧道的一種施工方法。現已成為水底隧道的主要施工方法。用這種方法建成的隧道稱為沉管隧道。
5、頂管法是指隧道或地下管道穿越鐵路、道路、河流或建築物等各種障礙物時採用的一種暗挖式施工方法。
6、新奧法是應用岩體力學理論,以維護和利用圍岩的自承能力為基點,採用錨桿和噴射混凝土為主要支護手段,及時的進行支護,控制圍岩的變形和鬆弛,使圍岩成為支護體系的組成部分,並通過對圍岩和支護的量測、監控來指導隧道施工和地下工程設計施工的方法和原則。
Ⅷ 建築地下室施工步驟
高層建築地下室施工全過程圖解(僅供參考):
放好筏板下墊層線
Ⅸ 地下建築施工組織的任務
一、地下建築施工的特點
設置在岩層中的地下建築,與地上建築施工相比,有許多特點。
(1)岩石地下建築沒有一個通用定型的施工方法。主要根據地質條件,洞室體型和斷面尺寸以及工程條件不同而變化。施工中須特別注意增強和保持圍岩的穩定性。
(2)地下作業空間狹小,人員機具集中,管線擁擠,既要排出大量的石碴,又要運進各種材料,工序交叉多,施工干擾大。
(3)地下建築施工的勞動條件差。如粉塵含量高,廢氣污染,環境潮濕,噪音大,通風及照明條件差。
(4)由於圍岩中可能有不良地層存在,加以地質勘測技術手段的限制,洞室開挖又以鑽爆法為基本方法。
(5)施工中極易發生小塊掉石,重則影響圍岩穩定。因此,地下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相對較為突出。
(6)地下建築施工中,測量工作為開挖指示方向,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測量工作的及時性和測量精度,直接決定著洞室能否准確成型和實現貫通。
(7)岩石地下建築屬線性工程,同樣斷面的洞室,沿洞室長度方向的工程量分布是基本相等的,作業內容也相對固定,且作業方式也具有周期性和連續性的特點。
(8)地下建築工程屬隱蔽工程,所以要精心施工,保證質量。以免工程完成後,或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和缺陷影響使用,補救也很困難。
(9)施工的主要作業為非露天作業,所以基本上不受氣候條件的影響。
(10)地下建築一般投資較大、工效低、工期長。因此,搞好施工組織對節省人力物力,降低工程造價和加快施工進度,有著重大意義。
二、地下建築施工組織的任務
根據地下建築施工的特點,施工組織的基本任務是:在工程建設中,貫徹國家有關的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結合工程具體條件(包括圍岩、洞體和施工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技術組織措施,保證施工安全,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並以盡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財力消耗,按質、按期地完成工程任務。
Ⅹ 地下建築工程的組成及基本施工順序
工序:洞室開挖工程—洞室支護工程—洞內建築及防、排水工程—專業設備安裝工程—洞口及配套工程。
洞室開挖工程:根據設計,在岩體內進行開挖成洞的作業。
洞室支護工程:為增強穩定,保證安全。方式一般包括噴射混凝土、錨桿、噴錨、整體式襯砌、裝配式襯砌。
洞內建築及放排水工程:包括洞內襯套及房屋、放排水、設備基礎工程、門窗粉刷油漆等裝飾工程、地面工程。
專業設備安裝工程:工藝設備、運輸設備、動力、照明、通信、供熱、給水、排水、消防等管線設施。
洞口及配套工程:洞門、洞口護坡、泄洪排水、道路、洞外必需的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