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簡易計稅異地預繳增值稅3%,那麼機構所在地不就不用繳稅了嗎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納稅人銷版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權,稅率為13%:、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❷ 建安企業採用3%簡易計稅在工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後,那麼在企業本地還要交多少增值稅
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內照以下公式計算容應預繳稅款: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按照3%徵收率交納增值稅後,回注冊地向稅務機關申報即可,不用再交增值稅。
❸ 建築行業上個月按簡易徵收方法在外地預交了全額的增值稅和附加稅,但是當月沒有開發票。申報的時候只填了
你屬於重復預繳。
重復預繳稅款不會退回,但允許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延期抵扣。
因此,在附表四中填列實際預繳的稅額,當每次申報時銷項大於進項時,予以抵扣,如果正常申報進項大於銷項有留抵進項稅額,則預繳稅款延後抵扣。
❹ 大神們,我對於「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3%的徵收率
1、由於徵收營業稅時,需要向服務地地稅局繳納營業稅,而改徵增值稅後,為了避免稅收從服務地過多轉向企業所在地,所以要在服務地預繳,回企業所在地進行賬務核算時,憑稅票抵繳已經繳納的稅款。
2、不管是否簡易方法計稅,只要跨縣提供建築服務的,都要在服務地預繳,回企業所在地核算時再扣除已預繳的稅款。
❺ 建築業簡易徵收差額預繳問題
關於建築業簡易徵收差額計稅,指的是勞務派遣,扣除代用人單位支付被派遣版勞務人員工資、福利社會權保險後的差額部分為銷售額計稅的一種徵繳。跨省市的項目,在項目所在地的國稅機關預繳2%的增值稅和附加稅,剩餘部分在企業所在地繳納。
❻ 不動產租賃業務按照簡易計稅辦法預交增值稅時,是按照5%的比例預繳稅款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版》
第七條 預繳稅權款的計算
(一)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除個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第八條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一)出租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二)出租非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❼ 公司是建築服務業,一般計稅法預繳的增值稅能遞減簡易徵收的增值稅嗎
一般納稅人建築類執行一般計稅法企業在外地預交增值稅2%,回注冊地還要補交9%;本地簡易計稅項目應該按照3%繳納增值稅。沒有可以抵減的稅額,只有補交的稅額。
❽ 簡易徵收外地預繳3個點後回來是不是不用再繳稅了
去外地按裝設備開了外經證稅率是簡易徵收3個點那申報增值稅時報表內上的營業額是按票上來還容是要扣除費用的--------申報增值稅時報表上的營業額是按發票上的價款來填報,在附表四填上已在外地繳納了的增值稅額,主表上就會自動扣除已繳納的稅額。
❾ 建築業跨區預繳增值稅簡易徵收的入什麼科目
財政部明確增加了二級科目「預繳增值稅」 ,應該計入「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❿ 我們公司是建築業 按簡易徵收方式3點預繳增值稅,可是我們6月份開的發票是11點稅率的 那會計科目怎麼處理
既然是預繳了3%的增值稅,那麼說明這個項目已經按照老項目或者甲供材、清內包工形式備案容了。你公司開票人員開票的時候就應該選擇按照3%的稅率開票。
現在開出來11%的建築票,說明開票有誤,紅字沖銷,重新開具簡易徵收3%的票據即可。
11%的稅率,對應的是2%的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