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屬於建築施工中的高空作業
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准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㈡ 建築施工中高空作業可分哪三大類
建築施工中高空作業可分以下三大類
一、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於80cm時的高處作業。
下列作業條件屬於臨邊作業:
1、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等;
2、無防護樓層、樓面周邊;
3、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的通道兩側面;
5、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台的周邊。
二、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高處作業,包括施工現場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樁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作業。
建築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三、攀登作業
在建築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裝拆塔機、龍門架、井字架、施工電梯、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都屬於這種作業。
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由於沒有作業平台,只能攀登在可藉助物的架子上作業,要藉助一手攀,一隻腳勾或用腰繩來保持平衡,身體重心垂線不通過腳下,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墜落。
㈢ 建築施工中對高處作業有哪些要求
高處作業人員的衣著要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 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能穿著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靴鞋 操作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
1、高處作業今立達電動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藍上任何部位有連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安全帶》GB6095的要求,其直徑應與安全鎖扣的規格相一致;
2)、安全繩不得有鬆散、斷股、打結現象;
3)、安全鎖扣的部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
2、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3、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4、使用吊藍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7、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8、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9、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藍,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出入吊籃.
10、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11、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12、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13、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14、吊藍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15、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16、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17、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
㈣ 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應注意注意哪些事項
1、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禁止投扔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工具要專妥善放置和保管,以免屬落下傷人。
2、工作時,不允許其他人員在工作現場通行和逗留,工作人員須戴安全帽。
3、工作前先檢查安全帶、腳扣、梯子、高凳等有無損壞,發現有安全隱患問題時要立即解決,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適當,觸地端要採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間要有拉繩,不準人站在梯子上移動梯子,更不準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層工作。
㈤ 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什麼檢查和驗收
逐項檢查。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後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5)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擴展閱讀
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現場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廠區綠化、五小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衛生化、材料堆放標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標准。
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術人員都應根據施工組織 設計的要求,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由施工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 人,聽過交底後,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在危險處,如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 、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都必須按規定懸掛 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㈥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級別劃分
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
1、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在陣風風力六級(風速10.8m/s)以上的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室外完全採用人工照明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
2、一般高處作業系指除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6)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擴展閱讀
高處作業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製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
2、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3、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
4、建築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
5、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6、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在施工前完成,最後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7、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施工。
8、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㈦ 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中臨邊作業必須設置措施並符合哪些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回技術合理和答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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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有哪些
1、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2、在超過2米或2米以上回的高空作業時必須裝設答防護欄桿、安全網,安裝工作平台。
3、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工作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應定期進行靜荷重試驗,以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檢查發現的不合格安全帶應及時處理。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千萬不要將安全帶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在進行高空工作時,除工作人員外,應禁止其他人員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設置圍欄或其他保護裝置,以防止落物傷人。不要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而應用繩系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5、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6、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空安裝作業。
望採納
㈨ 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什麼檢查和驗收
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標志、安全設施、是否存在可能墜落的物料、工器具(包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防火設施、電氣設施和機械設備等進行檢查,確認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