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北京建築綠色施工定額文件

北京建築綠色施工定額文件

發布時間:2021-01-14 07:39:23

① 綠色施工的安全管理內容有哪些

第一條 為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方針政策,實現建設施工現場文明化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准化,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地方法規、標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總承包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施工的建設工程,包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不適用於專項施工等單項施工工地工程(如:消防線路管道工程、屋宇設備自控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等)。
第三條 開展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評審活動,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倡導、組織和管理下,旨在推進和優化建設施工行業管理的公益活動行為。
市建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創建管理和評審機構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創建工程的統籌審核、檢查評審和推優表彰工作。
北京市各區、縣建委負責本地區在施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創建管理以及創建工程評審的報名初審和推薦工作。
第四條 在創建評審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建設工程將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榮譽稱號,由市建委在全市范圍內給予表彰。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是本市建設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管理等方面獲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表彰的最高獎項。
第五條 申請報名參評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活動,堅持政府積極倡導支持和施工企業自願參與的原則,是以施工企業為主體行為的行業活動。參與創建的企業要以創建活動為載體,自覺自律不搞突擊,立足扎實提高自身整體綠色施工文明安全管理素質和施工現場總體水平。
第六條 通過評審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稱號的工程,完工後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經市、區兩級建委考核合格的授予表彰證書。
第七條 創建和評審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標准,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和現行規范、標準的規定,有量化和定性的明確要求。並結合本市城市管理和綠色施工文明安全管理發展的實際水平,實事求是、高嚴適度,既要體現技術、管理先進,又要兼顧經濟合理性和成本可行性。

第二章 創建和評審管理

第八條 本市每年對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組織評審一次,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每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組織一次檢查。對創建工程綜合考評採取市區兩級檢查的形式,根據創建工程的日常管理情況確定本年度「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總體數量,並於當年年底前後向全市進行公布。
年度「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獎項數量,原則在全市年度在施工程數量5%-7%左右,擇優評選。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的評定,按照考核評分高低並結合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結果,每年評定40項樣板工程。
第九條 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評審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領導、北京市各區縣建委參與管理和實施。
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評選的日常管理工作。
北京市區縣建委施工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縣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優推薦、工程建管和向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報送創建工程相關資料表格。
第十條 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檢查驗評小組的組成:
第一組:城區建委組:由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亦庄開發區九個城區建委組成。
第二組:郊區縣建委組:由通州區、平谷區、順義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昌平區、門頭溝區、房山區、大興區十個遠郊區縣建委組成。
第三組:各大施工企業集團、總公司(局)組:由本市大型和特級施工企業集團、中央駐京和外省市進京施工企業管理機構和主要施工企業集團組成。
第十一條 評審檢查驗評小組評審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知識和豐富的施工現場管理經驗,熟悉規范、標准,公正廉潔。檢查驗評小組組成應具有中高級工程系列職稱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為主。

第三章 申報創建工程基本條件

第十二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國家、本市建設工程報建的有關建設管理程序,取得合法審批手續的工程。
第十三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應當具備相應的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技術復雜性和一定得工程規模:
一、 住宅建築工程: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
二、 公共建築工程:工程處於城八區的建築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處於遠郊區縣的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
三、 工業建築工程:單層廠房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多層廠房建築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
四、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面積在5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管道、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在2000萬元以上。
五、 軌道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
六、 國家、本市重點工程和重要工程規模可適當放寬。
第十四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應當在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進場後,施工進度達到部位要求時由總承包單位提出。房屋建築工程結構施工進度應達到首層,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進度應達到投資總額的30%。
第十五條 申報企業在京全部工程經綠色施工管理專項考核100%基本達標。
第十六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工程應無以下違法違規和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 無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
二. 無大型機械設備和塔吊、吊裝設備傾覆折臂等事故;
三. 無火災事故;
四. 無施工臨設坍塌、傾覆事故;
五. 無影響市政基礎設施和管線運行安全事故;
六. 無嚴重環境污染和嚴重施工擾民投訴事件;
七. 無集體食物中毒、煤氣中毒和傳染病疫情;
八. 無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九. 無群體性上訪事件;
十. 無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者受到罰款金額一萬元以上行政處罰的。

第四章 創建工程申報程序

第十七條 申報「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申報手續和提交相關資料。申報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區、縣建委提出申請,並提交《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一式兩份(市、區建委各留存一份),報請屬地建委審核並簽署意見;
施工單位應對申報表所填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將被取消申報資格。
第十八條 本市各區、縣建委在收到施工企業提交的「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材料後,應當對提出創建的施工工程進行實地跟蹤考核,並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報單位進行確認。
第十九條 區、縣建委對收到的創建工程申報表加註簽章,對區內創建工程進行匯總後,將「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和創建工程匯總表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以規定格式按照要求報市建委進行審核和匯總備案,市建委施工安全處應及時與區縣建委交換審核意見進行確認。
第二十條 鼓勵外省市進京施工企業管理機構和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積極參加本市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活動。

第五章 評審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申報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工程經所在地區、縣建委確認推薦、市建委備案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張掛「本工程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標牌,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審表彰實行「動態管理」,被授予「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通過評審的工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市建委適時組織對在施創建工程的檢查考核,及時與屬地區,縣建委交換工程日常監管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和通過檢查評審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尚未完工的工程項目,在後續施工中發生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所列情況之一的,工程將被取消相關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
第二十四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標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准》、《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等國家和本市地方標准確定。
第二十五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考核檢查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表》和《北京市建築工程綠色施工專項檢查表》的相關內容,對創建工程施工現場在安全防護、腳手架、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現場料具、生活區管理、綠色施工、安全管理的九個方面實施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評審考核。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考核檢查評分標准,檢查表格滿分為100分,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通過得分標准為85分,其中各單項評分表得分低於85分的不得超過兩項。
第二十七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由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中產生,經市和區縣建委、施工企業集團推薦,在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現場檢查評分中取得總評分95分以上,具備相應的施工規模,工程管理業績突出的經綜合考核確認可授予「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稱號。
第二十八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考核檢查由市建委分別在每年七月份和十一月份統一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考核檢查工程施工形象部位要求,多層建築物結構施工不低於三層,高層建築物結構施工應達到七層,市政和基礎設施工程應完成建設投資或工程造價的70%以上。

第六章 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市建委對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工程在全市進行通報表彰,工程竣工後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將授予「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
建設施工企業對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項目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施工企業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積極性,「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獎項應作為企業創優業績納入企業考核范疇。提倡工程建設單位和業主,以及招投標代理機構將創優積極地企業給予投標優先資格。
第三十二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結果公布後,一旦發現獲得表彰的工程發生嚴重安全問題,經調查核實予以確認的,將撤銷其榮譽稱號,不能取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

第七章 評審紀律

第三十三條 創建工程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在接受工程評審檢查時,不得搞形式化得突擊准備或以臨時停工等方式應付等待評審檢查工作,一旦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
第三十四條 創建工程接受評審檢查一切從簡,不得贈送禮品、禮金。一旦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企業申報、工程參評資格。
第三十五條 評審檢查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保守機密,公平公正。不得謀取私利收取禮品、禮金,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其參加評審工作資格。
第三十六條 評審檢查人員要遵守紀律接受監督,對工程評審考核結果要嚴格保密,不得自行對外公布。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復制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在評審結果公布之前,不得以獲得表彰的榮譽進行商業宣傳。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9年4月10號起實施。

閱讀全文

與北京建築綠色施工定額文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