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質量管理制度
參考下ISO質量管理手冊
⑵ 急!一個比較完整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工程質量控制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思想,千方百計把工程質量抓上去;
2、 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3、 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技術、施工規范、施工工藝等標准進行交底工作;
4、 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主管技術負責人親自主抓,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5、 建立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交接檢、專檢);
6、 工程質量檢查人員,按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施工工藝行使檢查權,對不按要求施工的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對拒不執行者有權勒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場;
7、 實行質量例會制度、月評制度,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使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提高整體素質和經濟效益,促使工程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制度
質量檢查是質量管理的重點,也是工長實行有效質量管理手段之一,因此必須達到如下要求:
1、 施工前准備工作檢查,包括:現場條件、施工人員配備、設備完好情況和技術水平、材料的質量等,各部門積極努力完善滿足施工的准備工作;
2、 開始施工時,施工員及施工管理人員必須親臨施工現場,對操作者進行施工前的工程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方法等進行一次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工作;
3、 施工中進行各工序之前定期檢查,主要部位重點檢查,實行原材料檢查制度,各階段檢驗制度,抽檢項目檢查制度等,並要實行例會制度,月評制度,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做好質量檢查監督工作;
4、 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後,必須進行專職檢查並做好記錄,對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見、處理方法等措施進行返修;
5、 對建築成品進行保護,制止違章、破壞行為;
6、 對建築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進入現場,要及時檢查、核對、驗收,必須是合格產品,否則不許驗收;
7、 工程竣工後,要與技術負責人積極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准備工作,提供完備的技術檔案等技術資料,建立完善質量合格的單位工程。
⑶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材料質量控制是工程建設中重要的質量預控措施,為確保工程質
量,制定以下檢驗制度。
1、 根據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有產品的
合格證書、產品性能檢測報告。重要的結構材料如水泥、鋼材、砂、石、砌牆磚和砌塊、防水材料、玻璃幕牆及建築外窗等均應有材料進場復驗報告。
2、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對於經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設備,禁止使用於工程當中。
3、 按照DBJ01-51-2000管理規程規定,Ⅰ類物資屬於一般物資,
包括保溫材料、防火塗料、預制砼構件、門窗、隔牆材料、裝飾材料、幕牆材料、焊條、焊劑和焊葯,各種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種安裝工程的設備、配件等,電力電纜、電線、箱體、各種開關、燈具及設備等。
對於一般物資進場檢測,應由項目部專業工長、質檢員、材料員等
到有關人員按設計文件要求、現行材料標准規定等具體要求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4、 對於所規定的Ⅱ類物資(需要進場復驗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
進行檢測外,還應由有關人員(試驗員)按規定「必試項目與檢驗規則」,進行取樣,送至有資質許可的檢測單位(試驗室、試驗中心)進行復試檢驗(試驗),才能認可其質量合格與否。對於此類物資的檢驗,應由項目工程師組織進行,並按要求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
5、 對Ⅲ類物資,除須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復試檢驗(試驗)
報告外,還需通過規定齡期後再經檢驗(試驗)方能認可其質量的,如砼、砌築砂漿等。對於此類檢驗,在項目部應由專職試驗工按有關標准要求進行樣品製作和送檢,並隨時與試驗單位聯系,及時將質量信息反饋給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要保證見證取樣的數量。
6、 物資進場後應按規定程序向監理工程師進行報驗,辦理相應的
物資驗證手續。
7、 工程物資材料經進場檢驗後,應由質檢人員(材料保管員)及
時進行掛牌、標識,按現場規定進行貯存、入庫保管。
8、 對於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的要求進行
隔離、標識、記錄與處置。
過程三檢制度
加強施工過程式控制制,保證工序質量,是項目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質
量控制之一,應在每道工序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
1、 施工班組的自檢、互檢:各工種作業班組,在施工前應有相應
的書面技術交底(或樣板交底),在施工過程中,班、組長及時組織進行自檢、互檢,糾正出現的一般不合格,將質量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並應保存文字記錄(自檢記錄、施工日誌等)。
2、 在上道工序完成後准備轉入下道工序施工(或土建與設備安裝
工序之間),應由雙方班組長(工長)共同進行工序交接檢驗,經檢查合格方能轉入下道工序,並應有文字記錄,如有未了事宜應記錄清楚,以便追溯。
3、 對於各項隱蔽工程驗收,應在其完成之後,由技術負責人組織
專業工長、質量檢查員、班組長等參加檢查,並做出結論明確,內容詳細的文字記錄。
4、 對於各種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檢驗,應按新的施工質量驗
收規范的規定程序進行,應有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和簽認。
5、 過程三檢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記錄,應由施工作業層負責保存,
以備查驗。
成品保護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成品完好率,避免人為的損失,增加經濟效益,力爭優質低耗,特製定以下施工現場成品保護制度:
1、 對進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所有施工物資)按現場管理制
度要求進行堆放、儲存和保管。水泥應入庫,鋼筋管材按規格、品種、型號分別碼放整齊,貴重物品單庫存放。配件、零星用品入庫保管,門窗、保溫、防水材料等應採取遮蓋或入庫保管。
2、 加強工序、分項工程成品保護工作。對每一工序(檢驗批)、分
項工程施工中,作業人員必須按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中的成品保護措施的要求做好成品保護,樹立「下道工序就是用戶」的質量意識。
3、 做好工序、分項工程的交接檢查。土建與設備安裝工程有交叉
作業,尤其注意成品保護。在結構施工中,水、電預留、預埋施工應配合砌築、鋼筋、模板、砼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嚴禁事後剔鑿,破壞結構,交接檢查應有記錄,由專業工長、作業班、組長、專職質檢員參加簽認。
4、 裝飾、裝修與設備安裝工程的成品保護,在進行施工作業前,
應由專業工長(分承包負責人)提供書面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其中必須包括成品保護措施,作業人員應按交底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本工種作業應盡量避免對其他工種的成品造成破壞和污染,應採取封、包、遮、蓋等保護措施。
5、 竣工驗收階段的成品保護。對已完成的工程項目,如門窗安裝、
管道、衛生潔具、給水配件安裝、閥門、散熱器、電氣開關、插座、箱、盒、油漆、粉刷、地面工程、外裝修工程、屋面防水等,還包括完成各種施工試驗、檢驗項目等,都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建築產品遭受人為或意外的破壞,設專人負責,並依據具體情況制訂並執行相應的獎罰制度。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 本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統一標准》(GB50300—2001)要求貫徹執行。
2、 驗收程序和組織:
2.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
(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2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
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應有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3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並人員進行檢查
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 施工質量驗收要求:
3.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3.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3.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3.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
形成驗收文件。
3.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
樣檢測。
3.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3.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3.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
質。
3.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 在2003.1.1前開工的在施工程還按舊的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質量文件記錄制度
1、質量記錄是質量責任追溯的依據,是工程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做到真實、准確和內容詳盡,包括各類施工記錄、材料試驗記錄、質量檢驗記錄、交接記錄及中間檢查記錄等。
2、項目經理部要設專職的技術資料員,負責各種質量文件記錄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
3、各種施工試驗、材料試驗應由專職試驗員負責按施工規范、規
程的要求進行取樣,送至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並及時將試驗結果反饋到項目工程師及有關人員,要保證有見證取樣的數量達到要求。施工試驗應由專業工長、質檢員(土建、水、電)、班組長等到有關人員參加,試驗記錄由工長負責按要求如實填寫、簽證完畢後交於資料員收存。
5、 各質量檢驗記錄,要按「質量驗收制度」的要求進行檢驗、填
寫、簽認,由資料員負責歸檔保存。
6、 各類交接檢查、中間檢查應由有關工序負責人,分包負責人按
設計文件、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並簽認。
7、 所有質量記錄的管理還應符合公司質量手冊中有關質量記錄,
文件控製程序的要求。
技術交底制度
為保證按圖施工,貫徹執行國家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我們應該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制定以下技術交底制度:
1、設計交底
(1)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並負責與建設、(監理)、設計單位取得聯系,在確定設計交底日期後,由技術負責人通知公司工程部、質量部、建設(監理)等有關單位,並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
(2)設計交底後應及時辦理一次性洽商,如設計人當時決定不了的問題,由設計單位研究後補辦洽商或設計變更。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人對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交底,並做好設計交底記錄存檔。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因交底內容多,交底時可不單獨編制交底,交底方式亦可採用開會形式,將各有關人員組織在一起,由編制人進行宣讀,各有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由資料員將交底主要內容記錄下來,做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存檔。
3、分項工程技術交底
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業工長負責編制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後,由專業工長對班組長進行交底。
4、特殊過程、設計變更、洽商交底
防水、鋼筋焊接、砼澆築、構件吊裝等特殊過程施工前,設計變更、洽商生效後由技術負責人對項目部有關技術人員進行交底。
5、樣板間交底
在工程裝修前進行,樣板間必須作到項目齊全,一次作到位。
6、口頭交底
由交底人根據接受交底人變化及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隨機進行。
7、項目部交底主要內容
(1)工程特點、工程范圍、設計要求和施工進度要求。
(2)主要操作方法和質量安全措施。
(3)主要設計變更和設備、材料使用情況。
(4)重要施工圖紙解釋。
(5)經批準的重大施工方案措施。
(6)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7)保證技術經濟指標措施。
(8)應作好的技術記錄及分工。
(9)其他施工應注意的事項。
8、班組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要求。
(2)操作方法和保證質量安全措施及要求。
(3)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4)施工圖紙設計要求。
(5)設計變更、設備及材料使用情況。
(6)工藝質量標准和評定辦法。
(7)各工序之間的銜接、協調和配合問題。
(8)成品保護措施。
⑷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與此同時,施工企業應關注評優門檻的地域性及獎項性差異。如不同地區對於參評工程有著不同的規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築面積需達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則要求公共建築工程的建築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魯班獎還要求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園林工程的技術指標、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達到行業領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達到40%以上。
對於施工企業而言,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掌握著公司生存、發展的命脈,事關其形象、口碑和聲譽;建設優質工程還將為其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將創優目標和職責落實到所有項目參與者身上,並將質量管理和創優管理貫穿至整個施工過程中,從而為施工質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實保障。
⑸ 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制度:
一、質量管理機構責任制
⑴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規范、規程、驗證標准和規章制度
⑵負責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公司質量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參加上級組織的工程質量檢查和核驗工作。負責組織優質工程的申報工作。
⑶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質量目標,審批項目質量計劃,對項目質量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項目部質檢員的工作。
⑷編制年度創優計劃,對項目部在質量過程式控制制中採用的方法和手段進行審定,
⑸對在施工程進行巡查、監控
⑹參加項目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驗收、監督、核查項目部對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
⑺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對未通過預驗收的工程,項目部不準進行竣工驗收
⑻負責工程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匯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並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及技術質量部
⑼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二、項目經理質量管理責任制
⑴對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⑵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方針政策和上級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貫徹落實企業制訂的工程質量責任制,負責對項目全體員工進行質量意識的教育
⑶確定在施工程的質量方針目標,定期組織質量大檢查,掌握工程質量狀況
⑷負責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質量獎懲辦法,定期召開質量工作會議,制定創優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和獎勵措施,組織簽訂落實各級創優工程考核
⑸對不合格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⑹組織、管理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和竣工交驗工作
三、主任工程師(質量總監)質量管理責任制
⑴組織編制項目的質量計劃,報上級質量管理部門審批後實施
⑵定期組織質量人員驗證質量計劃的實施效果,當項目質量控制中存在問題或隱患時,應提出解決措施
⑶參加圖紙會審
⑷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開工前,應向承擔施工的負責人或分包人進行書面交底,質量交底資料應辦理簽字手續並歸檔保存 ⑸施工過程中,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設計變更在執行前及時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
⑹監督有關人員做好施工過程的質量自檢、專檢和交接檢,保證質量符合標准要求
⑺負責各種原材料、設備進場的質量驗收,嚴把材料、設備質量關
⑻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執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工作程序,並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全面驗證
⑼對檢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或不合格報告提及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糾正措施,具體執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⑽組織對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將驗證情況上報上級質量部門
⑾組織項目部質量、材料、試驗等有關人員編制匯總項目質量情況月報及質量分析
四、生產副經理質量責任制
⑴協助項目經理制訂項目、管理的總方針、總目標
⑵定期檢查方針、目標的執行情況,確保總目標的實現
⑶負責項目全面質量管理教育,幫助項目建立和指導QC小組活動和整理成果資料,表彰全面質量管理先進單位和有成效的優秀QC小組。在項目上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⑷嚴格按質量要求組織施工
⑸協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項目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監督落實項目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⑹組織工長,班組長進行工序自檢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對每道工序的質量負責
⑺對項目不合格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對違章作業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處理的責任
⑻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參加工程竣工預檢、交工驗收
⑼負責物資進場驗收,工程分包工作
五、質量員質量管理責任制
⑴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制定的各類技術規程、規范、工藝標准、質量驗評標准和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對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進行檢查,杜絕不合格原材料、半產品的使用
⑶負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對重要部位、隱蔽部位進行檢查和施工班組間交接檢查
⑷加強工程質量業務管理,建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台帳
⑸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並及時上報
⑹負責對本工程項目內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和評定,對工程進行預隱檢查,辦理主體結構的完工和簽訂手續
⑺參加上級質量部門對本項目的質量檢查和現場會,並負責介紹情況和提供所需的各項質量資料
⑻及時上報年、季、月工程質量統計報表和工程質量小結。
⑹ 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工作手冊
第一章 相關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要求和處罰規定(摘要) 3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
三、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監督管理規定... 6
四、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7
第二章 國家和地方相關質量管理制度.. 8
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8
二、工程監理制度... 9
三、見證取樣制度... 11
四、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制度... 13
五、質量保修制度... 13
六、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16
七、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7
第三章 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 20
一、施工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置要求... 20
二、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檢查要點... 20
三、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檢查表... 24
第四章 質量管理基本工具和方法.. 25
一、數據處理和數理統計基本方法... 25
二、QC小組活動... 27
三、排 列 圖... 27
四、因 果 圖... 29
五、關 聯 圖... 30
六、直 方 圖... 32
七、PDCA循環... 36
第五章 建築工程的質量驗收.. 45
一、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45
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50
三、建築工程質量合格評定標准... 51
四、質量問題的處理原則... 54
第六章 優質工程創建.. 55
一、各級各類優質工程的規模標准... 55
二、各級各類優質工程的申報條件... 58
三、各級各類優質工程的申報資料要求... 61
四、優質工程評選中可一票否決的質量問題... 66
五、各級各類優質工程申報程序...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