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風險包括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來同的主要內容源包括以下幾項:1、工程范圍。2、建設工期。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4、工程質量。5、工程造價。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8、撥款和結算。9、竣工驗收。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11、相互協作條款,等
② 項目施工管理中如何進行合同風險管控
合同管理風險的防範措施:
1、進行合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識別風險首先要對風險因素進行分解,構成風險結構層次圖(公路項目的風險結構圖),然後運用反向思維把不利因素找出來,從反向角度來論證,最後,通過對項目進行後評估不斷積累經驗,加強風險識別的准確性。我們把風險定義為不利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可見風險的大小與出現不利結果的概率大小成正比。在公路項目中,僅僅利用風險估測的三個參數來為風險管理提供依據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結合公路項目的特點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即風險分析。風險分析就是以風險估測的三個參數為基礎,對具體的公路項目評價模式進行適當的數學處理,使之能反映風險因素的過程。風險分析也就是在這些評價指標中加入風險因素,例如法律風險因素、經濟風險因素等。
2、始終堅持「利益原則」。締約合同雙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況且授標後商簽合同,業主也不能隨便毀約。承包商有權簽訂一個平等互惠的合同條款,這是承包商減少或轉移風險應堅持的基本原則。承包商可以曉之以理,陳述利害,說服業主修訂某些過於苛刻的或本來不合理的條件,增加保證承包商權益的條款,盡量減少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總之,放棄權力等於自殺,合利則動,背利則滯,是任何承包商都應堅持的原則。利益原則不僅是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合同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
3、慎重選擇合同商簽人員。大中型建設合同文本一般都由業主負責起草。業主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咨詢顧問起草合同文本,其中可能隱含了大量不利於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和業主的反索賠條款。這就要求承包方的談判人員既懂工程技術,又懂法律,既懂經營管理,又懂造價、財務,才能保證合同雙方在合同談判中處於一種智力均衡、信息對稱的狀態,增加談判的力量,提高風險識別能力。筆者建議承包商組建工程合約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談判班子,這是降低合同風險的人才保證。
4、承包商應善於在合同中限制風險和轉移風險。承包商對於業主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免除責任的條款應認真研究,切忌輕易接受業主的免除條款。否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可能引用所謂法律障礙和合同依據,拒絕補償承包商的損失,並應用免除條款對其拒絕付款推卸責任,承包商將會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由此,對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一定要規定得具體明確。
5、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在正式簽訂合同之前,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合同評審,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細致審查,其審查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採取了示範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麼後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麼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6、不要輕信任何口頭承諾。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口頭承諾和保證,少說多寫是一個必須養成的工作習慣,一字千金,而非一諾千金,這是防範和控制合同風險必須堅持的一個原則。雙方商討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對方的承諾,只有寫入合同,或雙方簽署文字意見才算生效。合同的簽訂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項活動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才能獲得最大的收益。
③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風險范圍包括什麼
合同履行的風險分析
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存在以下風險:
1、當地原材料價格及人工費上漲可能對項目實施帶來一定的影響;
2、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工程價款不能按時結算的風險;
3、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匯率風險。
希望能給你幫助
④ 如何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一、首先要熟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分類與特點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概念有微觀與宏觀之分。微觀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編制、簽訂、實施、變更、索賠和終止的管理活動(見《管理規范》第 2.0.19條);宏觀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指以完成項目建設為目標,以合同關系為紐帶,以合同約定為依據,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決策,整合、配置社會資源的管理活動。微觀的概念側重管理的內容,著重於管理工作的具體內容和內部管理分工,以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相區別;宏觀的概念側重管理的性質,著重於管理工作的合同依據和外部資源配置,以區別於企業內部管理和生產管理。
二、關鍵是建立一個可靠、高效的合同管理組織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關鍵是建立一個可靠的、高效的合同管理組織。
所謂「可靠」,是指管理組織成員的行為始終與項目建設目標一致。項目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都不是項目的所有人,受委託或委派從事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單位選擇項目管理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派內部人員作代理人進行管理;另一種是委託代理機構,再由代理機構委派代理人進行管理。
三、增強合作和分配風險的經濟意識,彌補合同的法律功能缺陷
合同具有法律和經濟的雙重屬性和功能。我國《合同法》的定義,強調了合同的法律屬性,但掩蓋了合同的經濟屬性。合同的法律屬性強調合同的對立性(即分清責任)、結果性(即責任的承擔不以過程為轉移)和確定性(即不得毀約和任意變更),而合同的經濟屬性則強調合同的協調性(即雙方相互配合)、過程性(即具體的程序安排)和預定性(即允許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合同的經濟屬性是其促進交易、發展經濟的本質屬性,其法律屬性是經濟屬性在上層建築的反映,其作用是保障經濟屬性發揮作用。
四、合同效力的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占據首要地位
合同的效力問題涉及合同的生效、有效、無效和撤銷。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其約定就不能作為依據,而直接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因此,合同效力的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占據首要地位。
⑤ 淺談如何進行施工合同管理3000字
建築工程行業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產業一體化的深入不斷發展壯大。在建築行業日漸成熟的同時,也面臨著建築工程中的管理矛盾,尤其建築工程合同中出現的權利義務不明、勞資糾紛等方面的問題,亟需進行研究和管理。合同是市場經濟中簽訂的一種規范的協議和契約,是建築工程項目實施的前提條件
工程招投標階段的風險、合同設計的風險、合同簽訂的風險和合同履行風險的存在,使我們必須識別風險因素,具體分為一些招標方透漏招標信息給競爭對手,合同中發包商、承包商、監理商等主體不明確,合同文字有分歧、合同條款有漏洞,合同的變更、合同簽訂時意識不清晰等方面的風險。風險識別通過盡可能發現不確定的顯著影響工程合同管理的問題,是風險分析管理工作的出發點。這時,可以採用一些包括基於理性分析的決策樹法、工作分解結構法,或者基於專家理論決策的頭腦風暴法。其主要目的是總結出影響工程合同的多種影響因素,通過多環節的分析以提前做足預防的准備。
在對工程合同的風險識別後,風險預報就是接下來的重要工作,一旦識別出風險隱患後,就應該立即啟動風險預報信息系統,使參與單位採取事前行動,對工程合同中出現的例如條款不明、針對突發事件需要增加內容、不可抗力事件等,
當工程合同在設計、簽訂尤其是履行合同時,最容易發生不確定的風險因素,由於建築行業本身作為高危行業,對其質量要求、安全檢查、施工過程有較高的標准,因此,對工程合同的風險控制就顯得尤為重要。控制風險包括規避確定的風險、消滅可見的風險和減小人為的風險三種類型,控制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的可行措施有: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階段的有關法律法規,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場價格動態要素[3]。風險控制是一種處理建築工程合同履行時的有效方式,主要是對工程項目施工時的現場風險控制,作為建築項目合同完成的關鍵階段,也是各種風險最易發生的時段,承包商、發包商、監理商、原材料供應商、咨詢公司、中介機構等主體,它們在工程項目合同中所承擔的角色或多或少地都會面臨著潛在的風險,在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控制分析中,需要工程建設項目的多個經濟單位在參與工程項目合同的初期籌劃、擬定和設計、對項目合同進行實施以及項目合同完工之後,都要對工程項目中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控制,通過這樣才能達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因素。
風險評價是用於度量多種風險因素對項目合同順利完成既定的目標的影響程度的評價。一般包括的步驟有:確定項目合同風險評價基準、確定項目合同評價水平、單個比較和綜合比較。按照這樣的流程進行定量評價分析,也可以建立信用評價制度,通過這種定價分析方法,促進合同的雙方彼此信任、溝通順暢,確保合同的順利簽訂與執行,這個信用評價體系能反映出合同雙方的信用情況,保證雙方信用等級,預防信用風險。
風險反饋作為建築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有效環節,從動態的、系統、全面的的角度豐富和完善了風險因素分析系統的理論機理。風險反饋補充了工程合同在存在缺陷和漏洞的情況下,彌補和挽救一部分風險損失的有效手段,與風險預報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即使在工程管理合同履行過程中,也能在發現問題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從而矯正和調整合同內容。
首先應該加強合同法律意識,不論在談判還是簽訂環節,始終堅持「利益原則」;其次,應明確風險責任條款,盡量在合同中限制和轉移風險,承包商應敢於拒絕免除條款,不可輕信口頭承諾;最後應規避工程款支付條款中的風險,拖欠工程款不是施工企業面臨的問題,該問題的出現大多是由於條款不明確導致,除此之外,由於建築工程復雜程度高,在合同執行時時常出現工程變更問題,未經業主工程師同意不允許隨意變更,應優化變更程序,特別是明確變更審批要求和處理時限。
建築工程合同作為一種外在的、人為的法律表現形式,其設計、簽訂、履行、變更受客觀因素和主觀意志的影響。本文總結了風險系統管理中的特徵和可行措施或者理論建議,從而形成完善的、動態的、系統的理論流程,以對建築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理論進行探討,並羅列若干具體措施提供借鑒。
⑥ 如何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以防範合同風險
4.1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服務性和監督性的雙重屬性。即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並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這個專門的機構應包含各方人員,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團隊,他們負責管理、監督整個工程活動的進行。
例如,在合同簽訂前,對合作對象進行仔細審核,深入了解。此外,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採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准確,表
達清楚,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
4.2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項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項目全面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承包人必須有強烈的風險意識,並且應結合企業以往工程實施遇到各類風險問題整理歸類,對風險發生、影響范圍進行分析評價總結。
4.3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承包人應建立健全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使合同管理覆蓋到企業生產經營各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設置專門合同管理部門,明確合同管理職責范圍、工作流程、規章制度,形成從投標預審、合同談判、審核、履行到監督檢查,保證合同有效實施的組織保障體系,並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確保合同從招標文件分析、文本審查、合同實施策略、保證體系、跟蹤、對比分析、合同變更、索賠等過程均納入企業經營日常工作程序,確保合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4.4明確合同管理是從參與招投標階段為起點,審核招標文件即是合同管理的開始。
只有認真審核招標文件各項條款,分析招標文件列明的合同條款,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有針對性的確定投標策略並以此作為投標報價的有效依據,才能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礎,減少工程中標後合同履行的風險。
4.5簽定完善的施工合同
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履行的法律文件依據,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施工合同洽商的重點,通過合同洽商,對合同條款拾遺補缺,盡量完整,防止不必要的風險,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任利益關系的基本平衡和公平。
4.6加強履約過程的動態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約體現在承包人生產經營各個過程,這就需要加強施工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合同動態管理,承包人應嚴格按合同施工,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避免發生與合同條款相違背的情況。根據工程實際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採取技術上、經濟上和管理上的措施,制定相應對策,盡可能避免其發生,降低風險損失。
⑦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應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管理制度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以及公司有關合同管理規定,特製定本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1、項目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組,負責各種經濟合同的簽訂、執行和管理,並負責起草《合同管理操作程序》和《施工合同結算工作程序》。
2、合同管理小組人員應共同做好合同涸字過程式控制制工作,在合同簽訂前應充分做好調研和對比分析工作,編寫匯報材料上報主管部門領導,並保守秘密。
3、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合同管理小組人員應參加合同評審工作,根據已訂合同執行情況和經驗,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正建議,並及時修正。保證《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有效運行,復核合同全部內容,對可能引起糾紛之處應反復推敲,以免給合同的執行增加難度,及時填報《承包方履約能力評審表》,並保守秘密。
4、合同管理小組人員組成,應包括:項目經理部人員,管理部人員和具體合同執行部門的相關人員等。
5、合同管理小組對擬簽訂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資質和信譽審查,填報承包方一般情況表上報領導審核。
6、承包合同一般應技工料機全額承包形式簽訂,不允許訂立「半包」合同,以及使項目成本無法控制的合同。
7、承包合同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項目部采購,不得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8、承包合同必須附有單價來源資料,訂立的單價原則上不得突破項目責任成本或施工預算,個別突破的應報上級領導審批後才能簽訂,並保守秘密。
9、簽訂的承包合同盡可能參照國家建設部或交通部頒發的合同通用文本格式,並具備其相關通用條款。
10、嚴禁承包方對承包合同內容進行轉包分包,同時加強對承包方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11、對簽訂的合同項目部應定期檢查其合同執行情況,在驗工計價和合同支付等關鍵環節採取三級復核制度,並按要求填寫《驗工計價單》和《合同支付結算單》,經各相關部門簽字,領導確認後才能由財務部門進行支付,支付中應做好費用控制,嚴禁提前支付或不留保證金,以免給後續合同的執行造成難度、資金流失或失去合同執行主動權,增加合同風險。
12、合同管理人員應做好合同歸檔和合同借閱管理,建立合同執行情況、合同調數日下步合同執行建議備忘錄,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行情況》匯報
13、合同管理人員應注意索賠資料的收集和保存,及時將索賠工作和索賠結果向上級匯報;做好合同風險預測,防範不必要的索賠。
l 4、在簽訂承包合同及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違紀人員,項目部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l 5、合同管理人員對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疑問,應熱情解釋,以融洽與承包人之間的工作關系,但不得泄露商業秘密。
⑧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有哪些風險,如何預防該合同
您好:
一、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有哪些風險
在簽定合同中盡量避免承擔風險的條款,在履行合同中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風險發生是十分重要的。
在實際建設工程中,由於合同人員素質不高或由於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急於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適當的讓步等原因,導致簽定的合同存在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乙方承擔的風險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對乙方承擔風險的條款規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協議條款中,規定該工程變更的費用總額當超過合同總價15%以上時,甲方對超過的部分應給予補償。顯然,乙方若遇到變更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損失合同總價的15%。反之,當該工程變更較少時,乙方將會有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規定,乙方采購運進場地的工程材料,必須經甲方工地代表認可後方能用於工程。在這里「認可」沒有明確的標准,甲方代表可能會以此條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檔次,使乙方支付較高的材料費。
(二)合同條文不完整,隱含潛在的風險
某合同中規定每月20日支付上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但因甲方資金籌措受阻,連續三個月拖欠工程款。乙方為了工程的進度不受影響,墊入了大筆資金。但由於合同中沒有具體寫入拖欠工程進度款的處罰規定,導致乙方向甲方對墊支資金利息的索賠失敗,蒙受了較大的經濟損失。類似情況在當前合同中並不少見,有的合同中只規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但沒有規定出具體范圍和違約(沒有按時提供)的處罰條款。
(三)合同中僅對一方規定了約束性條款的不利合同風險
某工程合同中規定,從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場地之日起15日開工,並按實際開工日計算工期,而後乙方應負延期一切責任。該工程合同開工日為1997年4月25日,由於場地搬遷碰到難題,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備開工條件。基礎工程因地下室面積大,正趕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進度緩慢。當乙方想起應提出索賠延期時,因合同簽定的條款對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賠無力,乙方只好自費趕工,避免拖期受罰。
二、如何預防建設工程合同的風險
(一) 簽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風險是屬於不確定事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願意簽定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減少工程施工中的風險損失,獲得更多的利潤。對於承包工程的乙方來說,對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定性的評價:
1、合同的條款、內容要完整、全面。對自己比較有利或比較優惠的條款都已明確表達,不會使對方發生誤解。
2、合同價格較高,如在正常管理狀態下,施工應有較好的盈利。
3、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比較平衡,沒有苛刻一方的單方面約束條款。
4、合同內容條理清楚,責權分明,前後一致,概念准確,執行中不易產生爭執。
5、合同風險較少,甲方承擔的風險較多或對某些風險明確了乙方承擔的責任等。
但由於合同是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的協議,許多對自己單方面的意願在合同談判中並非都能夠實現。所以要簽定一個有利合同,必須從制定投標報價、深入了解工程情況開始,盡可能掌握簽定合同的主動權。安排精明強悍有經驗的合同人員進行具體談判,分析合同條款中各種可能情況下的不利因素。採取對特殊問題單獨談判的方法,逐步達到簽定對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標。
(二)處理合同風險的對策
合同中的問題和風險總是存在的,不可能絕對的完美和均衡。有利合同的簽定,不可能完全杜絕風險的發生。合同一經簽定,即使對自己非常不利的條文也是不可能單方面進行修改。因此,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實施中,首先是發現合同中的風險,然後是根據工程實際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採取技術上、經濟上和管理上的措施,盡可能避免風險發生,降低風險損失。
1、 採取組織措施
對風險較大的工程項目應派一名得力的項目負責人,配備能力較強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合同管理人員,組建精明強乾的項目管理班子。對風險較大的某一項工程,應成立專門的指揮管理組織,配調經驗豐富的專家組織攻關。
2、採取技術措施
對工程設計變更及費用調整較大的合同款應採取技術措施為主的對策。如設計變更較多且費用調整受限制的工程,應召集有豐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全面分析可能變更的各種問題,提出甲方能夠接受的,且乙方便於施工、費用少調或不調的合理化建議,從而減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補償的變更,或提出合理建議後甲方能主動提出修改設計,使問題脫離對乙方有風險的合同條款限制。
方便於施工、費用少調或不調的合理化建議,從而減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補償的變更,或提出合理建議後甲方能主動提出修改設計,使問題脫離對乙方有風險的合同條款限制。
3、採取經濟措施
對工程風險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為避免違約承擔風險,可相應的採取經濟措施減少風險損失。在工程中常見的情況有:在雨季施工前搶施地下室及基礎工程;在冬季施工前搶施結構及濕作業工程;在竣工交用前大幅度增加人員,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證工期。所有採取的這些搶施工程無非是增加了機械設備,增加施工及管理人員,增加工資、獎金或加班費用。但這些支出使乙方保證了施工進度,保持了信譽,避免了風險。從經濟觀點上說,所採取的經濟措施費用比承擔風險實際損失要合算得多。
4、加強索賠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加強索賠管理,用索賠和反索賠來彌補或減少損失,是施工單位廣泛採用的風險對策。認真分析合同,詳細劃清雙方責任,注意合同實施中每一事件的詳細過程,尋找索賠機會,通過索賠和反索賠提高合同總價。爭取總價的調整,達到風險損失補償的目的。
5、 組建聯合體,共擔風險
在一些大型工程項目中,由於專業技術、工程經驗和處理工程風險能力的不同,乙方應注意發揮自己的長處,避免自己的弱項,與其他專業工程單位組建聯合體,共同分擔風險。由於專業公司具有各種情況下的施工經驗,都具有較強的處理合同風險的能力。
6、 爭取對風險化解機會
合同中必然存在的風險條款是合同雙方中一方對另一方的制約條件。在合同實施中,當雙方都能認真執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合作滿意時,雙方都可能在不影響總目標的情況下,不甚計較個別條款的嚴格程度。乙方有時可利用這種友好的氣氛,對一些隱含風險的條款進行有利於自己的解釋,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形成資料。使一些本來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得到化解,使風險分擔比較合理。
7、 當履約比毀約損失更大時,果斷毀約
這是極少見的特殊情況,但卻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當採取欺騙手段簽定合同時往往受騙一方只有當合同實施到一定程度時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這時應認真分析履行合同的後果,確定是否有繼續履行的必要。當履行後的損失遠大於毀約的損失時,應果斷毀約。
採取上述措施的效果取決於每一工程的實際情況,針對某一風險可以同時採取多方面的措施,但關鍵問題是管理人員的實際工程管理經驗和對合同風險分析能力及應變能力。
(四) 風險跟蹤,實行動態管理
找出合同中的風險條款,確定了相應的對策,並不意味著風險問題的解決。在工程合同實施錯綜復雜的變化中,只有進行風險跟蹤,才能更好的解決合同風險問題。風險跟蹤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進行風險跟蹤,可以及時掌握風險發生、發展的各種情況。當發現與事先預料有較大出入時,可及早採取新的對策,調整工程安排,以控制風險的發展。
2、進行風險跟蹤,及時對風險損失情況及採取的對策效果進行評價。對風險發展趨勢和結果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以便採取果斷措施。
3、在合同風險跟蹤過程中,可能會發現新的索賠機會,為反索賠作準備工作。
4、 進行風險跟蹤,可以積累大量的防止或減少風險的實際資料,為制定新的風險對策,簽定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提供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