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施工升降機有哪些種類
施工升降機的種類
1、固定式升降機 是一種升降穩定性好的升降機械,適用范圍廣的貨物舉升設備主要用於生產流水線高度差之 間貨物運送;物料上線、下線;工件裝配時調節工件高度;高處給料機送料;大型設備裝配時部 件舉升;大型機床上料、下料;倉儲裝卸場所與叉車等搬運車輛配套進行貨物快速裝卸等。根 據使用要求,可配置附屬裝置,進行任意組合,如固定式升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電器控制方 式;工作平台形式;動力形式等。各種配置的正確選擇,可最大限度地發揮升降機的功能,取 得最佳的使用效果。固定式升降機的可選配置有人工液壓動力、方便與周邊設施搭接的活動 翻板、滾動或機動輥道、防止軋腳的安全觸條、風琴式安全防護罩、人動或機動旋轉工作台、 液動翻轉工作台、防止升降機下落的安全支撐桿、不銹鋼安全護網、電動或液動升降機行走 動力系統、萬向滾珠檯面。
2、車載式升降機 車載式升降機是為提高升降機的機動性,將升降機固定在電瓶搬運車或貨車上,它接取汽車 引擎動力,實現車載式升降機的升降功能。以適應廠區內外的高空作業。廣泛應用於賓館、 大廈、機場、車站、體育場、車間、倉庫等場所的高空作業;也可作為臨時性的高空照明、廣 告宣傳等。
3、液壓升降機 液壓升降機廣泛適用於汽車、集裝箱、模具製造,木材加工,化工灌裝等各類工業企業及生 產流水線,滿足不同作業高度的升降需求,同時可配裝各類檯面形式(如滾珠、滾筒、轉盤、 轉向、傾翻、伸縮),配合各種控制方式(分動、聯動、防爆),具有升降平穩准確、頻繁啟動、 載重量大等特點,有效解決工業企業中各類升降作業難點,使生產作業輕松自如。
4、曲臂式升降機 曲臂式高空作業升降車能懸伸作業、跨越一定的障礙或在一處升降可進行多點作業;平台載重 量大,可供兩人或多人同時作業並可搭載一定的設備;升降平台移動性好,轉移場地方便;外 型美觀,適於室內外作業和存放。適用於車站、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小區物業、廠礦車 間等大范圍作業。
5、套缸式液壓升降機 套缸式液壓升降機為多級液壓缸直立上升,液壓缸高強度的材質和良好的機械性能,塔形梯 狀護架,使升降機有更高的穩定性。即使身處20 米高空,也能感受其優越的平穩性能。適用 場合:廠房、賓館、大廈、商場、車站、機場、體育場等主要用途:電力線路、照明電器、 高架管道等安裝維護,高空清潔等單人工作的高空作業。
6、導軌式升降機 導軌式升降機是一種非剪叉式液壓升降台.適用於二三層工業廠房,餐廳,酒樓樓層間的貨物 傳輸.檯面最低高度為 150-300mm,最適合於不能開挖地坑的工作場所安裝使用.該平台無須 上部吊點,形式多樣(單柱,雙柱,四柱),運行平穩,操作簡單可靠,樓層間貨物傳輸經濟便捷。
『貳』 二級建造師升一級建造師如何操作
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執業資回格實行統一大綱、答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叄』 二級建造師升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是兩種考試不存在升級的關系,條件夠得話可以報考一級建造師不需要通過二級建造師再報考。
『肆』 有了二級建造師建築市政升一級怎麼升
如果想獲得一級市政公用專業建造師需要通過參加一級建造師(市政專業)的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證。
一級建造師的報考和二級沒有必然關系,只要符合一級報考條件,就可以報考。取得了一級資格證後,二級證書就注銷了。
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建造師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一級建造師具有較高的標准、較高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於開展國際互認。同時,考慮到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工程項目的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有較大差異,以及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設立了二級建造師,以適應施工管理的實際需求。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也可以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伍』 工地升降機如何加節升高
隨著施工升降機使用的普及,但使用者對這種特種設備知識的缺乏,使得施工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頻率越來越高,有必要大家共同來探討一下該如何來盡可能地消除這種安全隱患。筆者就施工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的加節作具體的分析。
施工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隨著建築物樓層的升高也要不斷地加節升高以滿足使用的需要,但施工升降機的自由端高度是有限制的,就國內產品來說,基本上都是規定在不大於9米。而目前實際情況是,大部分的使用方對施工升降機知識嚴重不足,施工中都是以包代管都承包給租賃方。而安裝工為了省時省力,經常在頂升加節過程中違反這一重要安全指標。
首先我們以帶對重天輪倒掛式施工升降機為例(其它機型可以參照這種方法計算),計算一下在自由端范圍內,施工升降機允許上升到的最高位置:如圖,從導軌架最頂端往下依次:1倒掛天輪1.2m,2允許的最小安全距離1.8m,3籠頂驅動架1.2m,4吊籠高2.5m,共6.7m所以吊籠允許上升的最高位置距離導軌架頂端最少是6.7m。
假設建築物層高3米,當建築物施工到第N層時,樓板已施工完畢,施工升降機最上一道附牆架附著在第N層,而施工升降機停層也在第N層,按規范要求,此時升降機自由端高度不超過9米,即從第N層上去不超過9米。當第N層所有工序施工完畢,要進行
第N+1層的施工時,此時由於第N+1層的樓板尚未施工,而施工升降機又必須要停層到第N+1層才能發揮施工升降機的效率,此時就必須要考慮一個問題,在自由端9米范圍內,吊籠允許上升的最高位置距離導軌架頂端最少是6.7米,即升降機最多隻能再提升2.3米,無法再提升3米到達第N+1層,所以必須要加節,但加節就必須要加附著架,否則自由端就一定超高,產生安全隱患。但這時有一個矛盾的問題,附著架必須要固定在樓板上,但樓板還沒有完成,這時就需要有一個過渡的做法:導軌架加高2節(即3m),在第N+1層位置單獨用鋼管架形成一個獨立的支架,架設一道臨時附著架,此時從這道臨時附著架開始,自由端高度還是9m,符合規范要求。等到第N+1層樓板施工完畢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時,再把這道臨時附著架換成正式附著架。當然,實際使用的機型如果在原來的自由端范圍內可以再提升3米到達第N+1層的,就不用臨時附著架,而直接用正常的附著架即可。每上一層按此工序循環。
這樣每一樓層都要搭設一次附牆架,但實際上我們沒有必要這么密集的附著,按說明書要求一般是不大於9米,所以可以在升高加節的過程中,把中間部位多餘的附牆架拆除,具體的附著按說明書要求。
但據筆者了解,目前施工工地存在著以下幾種情況:
1、按筆者上述程序正常加節
2、施工范圍內有塔機輔助施工,施工升降機可以不用緊跟著樓層上,也就是說,上層施工時,施工機械可能只用塔機,施工升降機可以隨意安排其它工作,可以在樓層施工多上幾層後一次性加多節,並安裝附著裝置,且符合規范要求。
3、強行加節,即加節時不考慮自由端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先加高施工作業後,有條件再附著。
而實際上第3種情形佔了大部分,而按第3種,自由端高度超高,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所以筆者認為,有必要加強工地的監管措施,提高使用方對特種施工設備的安全意識,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升降機的加高作業和其它相關的管理,盡可能消除安全隱患,達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轉自網路
『陸』 請問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升一級網上申報流程,平台鏈接,為什麼一體化不可以添加二升一級,不代辦
新標准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柒』 建築工程需辦理驗收手續的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有哪些
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塔吊、施工電梯。
『捌』 建築公司升一級資質需要多少個建造師和工程師
不再考核建造師人數,但項目經理必須有建造師證,並上崗。
住房城鄉建設專部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屬質標准部分指標的通知
建市[2016]226號
一、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准中關於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但是其他條件得滿足:
例如: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
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經理持注冊建造師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