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文件歸檔范圍應符合什麼規定
1.效力待定合同是沒有生效的合同等待確認,可撤銷合同是已經生效的合同因一定原因可以撤消。
2.分析:合理。本案例中順達路橋公司與愚公採石場都負有債務,順達路橋公司的債是基於不當得利的債,應該將所得的石料歸還給愚公採石場。愚公採石場所負的債是基於無因管理的債,應該向順達路橋公司支付這批石料的保管費用。
3.分析:不可取。.根據《質量管理條例》,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而且也是違法,將受到行政處罰。 課件: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首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將其確定為違法行為。 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的過程中發現施工圖中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應當提出意見和建議,並按照規定程序提請變更。
4.關於發布《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第九條 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
可以在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了。
5.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肢解發包是指單位工程將其各個分部分開發包,沒有總承包負全部責任。 建設單位或者總承包單位發包施工項目的,以建設工程中的單項工程為最小標的。施工總包單位可以單位工程為最小標的,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
7.1.基本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及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訂合同時,應對工程文件的套數、費用、質量、移交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後向建設單位移交。
建設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包單位負責收集、匯總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並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各分包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後及時移交總包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由幾個單位承包的,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項目的工程文件,並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
2.工程文件的歸檔范圍及質量要求對與工程建有關的重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均應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後歸檔,歸檔的工程文件成為原件。工程文件的內容及兒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標准和規程。
3.工程文件的歸檔建設工程教育網一級建造師歸檔的文件必須經過分類整理,並應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工程檔案一般不少於兩套,一套由建設單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當地城建檔案館(室)。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向建設單位移交檔案時,應編制移交清單,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交接。
8.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⒈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⒉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合同:
⒈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⒉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⒊意思表示有瑕疵的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或者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9.(1)初始注冊:第一次注冊。(2)轉注冊:更換注冊單位。(3)延續注冊:注冊期滿,繼續執業。(4)變更注冊:注冊單位地址/法人等變更。(5)注銷注冊:不再繼續執業。(6)撤銷注冊:考生造假或主管人員失職。
10.(1)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11.1)投標符合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意見,並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前款規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12.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1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4.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簽訂書面合同
15.1)人的不安全行為;
2)物的不安全狀態;
3)管理上的缺陷。
16.「三寶」是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五臨邊」是指:
(1)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
(2)樓層周邊;
(3)樓梯側邊;
(4)平台或陽台邊;
(5)屋面周邊。
2. 建築工程企業檔案、設計圖應該如何管理
一、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3、《貴州省檔案條例》;
4、國家標准《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5、國家檔案局《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
6、國家檔案局、國家發改委《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
7、貴州省檔案局、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貴州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貴州省〈重點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實施細則》
二、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報件份數:紙質1套):
1、申請驗收報告(向省檔案局);
2、建設項目工程檔案工作匯報;
3、重大建設項檔案驗收申請表。
三、辦理程序(省內以上核准項目驗收材料直接上報省檔案局)
1、省檔案局受理;2、處室(經科處)承辦審查;3、專家現場驗收;4、省局領導審定或簽發;5、下發驗收意見書通知。
四、現場驗收工作程序
1、審查建設單位提交的驗收申請材料,受理驗收申請。
2、下發驗收通知,確定驗收組成員名單與驗收時間。
3、召開驗收會議:
⑴宣布驗收會議議程;
⑵宣布驗收組成員名單;
⑶聽取建設單位的「檔案工作總結報告」;
⑷實際查看檔案設施和項目檔案情況;
⑸驗收組討論並形成「驗收意見」,落實遺留問題的處理責任及核查單位;
⑹宣布項目檔案「驗收意見」;
⑺驗收組成員在「驗收意見」上簽字。
3. 建築企業的檔案是如何管理的
工程檔案一般不少於兩套,一套由建設單位保管,一 套 (原件〕移交當地城建
檔案館(室 〕。
4. 建築工程檔案管理期限應滿足哪些要求為什麼
建築工程檔案管理期限應滿足的以下要求:
建築工程檔案要求應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GBT 50328-2014)的規定,一般要求管理期限應五年以上。根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JGJ/T185-2009)規定如下:
工程檔案保管期限分為長期和短期兩種,長期為15年,短期為5年。工程檔案案卷的裝具、裝訂應做到統一、整齊、牢固,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便於保管與查閱。
5.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檔案管理
建築安全檔案包括建築施工各類安全資料即各類技術交底資料、施工方案、試驗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制度等。建議到當地建設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班學習一下,他們會給您相關的指導。
6. 建築施工企業設備技術檔案如何建立
申請考取技術資料員時填寫的建築施工技術資料員個人檔案表中的職稱一欄和現其他各層次的質量驗收均建立在檢驗批的基礎上,因此關於檢驗批的質量驗收就
7. 建設工程資料歸檔的要求是什麼
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建委:
為了做好建設工程技術文件資料歸檔工作, 根據國家建設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威海市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文。現就建設工程竣工後的文件、技術資料歸檔的具體內容作以下要求:
一、由施工單位(乙方)提供給建設單位(甲方)。由建設單位同城建檔案館(室)報送的有以下內容:
1.工程施工執照,開工報告。
2.各專業施工圖會審記錄(土建、水暖、電氣、通風等)。
3.設計變更通知單。
4.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往來的聯系單。
5.工程定位測量及放線記錄。
6.地基承載力復查記錄(或打樁記錄)。
7.建築物、構建物的沉降變形觀測記錄。
8.水泥出廠質量證明及檢驗報告。
9.鋼材出廠質量證明及試驗報告。
10.金屬焊接試驗報告及採用焊條證明。
11.紅磚出場證明及試驗報告(抗壓試驗及抗凍試驗)。
12.砂、漿強度試驗報告。
13.混凝土試驗配合比及強度試驗報告。
14.防水、保溫材料出場證明、試驗報告。
15.採用構件配件出廠證明。
16.隱蔽(吊裝)工程驗收記錄。
17.水暖、設備管道試調、試壓記錄。
18.電氣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測驗記錄。
19.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資料。
20.分不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
21.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
22.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23.工程交工驗收證明。
24.工程竣工圖。原施工圖變更不大,不影響工程質量。有變更說明、變更圖紙、施工單位在圖紙封面上加蓋竣工圖專章,並有技術負責人簽字的,亦可作為竣工圖。
二、由施工單位整理歸檔保管的。除包括向建設單位移交的全部項目外,還有以下內容:
1.施工組織方案和施工經驗總結。
2.本單位在施工中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機具等進行的試驗研究資料、施工方法專題經驗總結。
3.重大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方面的處理措施及結果。
4.技術措施保證、安全、質量措施交底記錄。
5.各種混凝土、砂漿、特種混凝土、化工防腐蝕配比資料。
6.重要技術決定、引進技術實施記錄。
7.施工日誌。
8.冬期施工、雨季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測溫記錄。
以上兩個方面的內容施工單位要在工程竣工後,認真的按要求整理好。按規定移交或存檔。
8. 建築工程資料管理一般要求有哪些
1 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工程合同與專設計文件等規定。
2 工程各參建屬單位應將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納入工程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范圍。
3 工程施工文件應隨工程進度同步收集、整理並按規定移交。勘察、設計單位應在任務完成時,施工、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各自形成的有關工程檔案向建設單位移交。
4 工程施工文件應實行分級管理,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建設過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審核工作應由專人負責,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
5 工程各參建單位應確保各自文件的真實、有效、完整,對工程施工文件進行塗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9. 建築工程要求備案的條件有哪些
工程備案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成後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經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盒工程管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