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企業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代扣代繳稅費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建築企業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代扣代繳稅費,賬務處理如下:
1、開具XX工程發內票
借:銀行存款容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XX工程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建設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3、計提XX工程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金—應繳印花稅
4、分包單位交來工程材料、機械發票
借: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材料
借: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人工
借:工程施工—XX工程—機械使用費
借:工程施工—XX工程—其他直接費
借:工程施工—XX工程—間接費
貸:銀行存款 (或現金 或應付賬款—XXX)
5、月末(小規模)或季末(一般納稅人)計提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結轉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B. 代扣代繳增值稅時稅率是11%還是3
代扣代繳增值稅則意味著個人或個體戶為納稅人,其使用的是徵收率。如果是個人出租房屋使用5%徵收率開具,減按1.5%交納;如果是個體戶出租房屋,使用5%徵收率開具並交納;其他一律使用3%。
C. "營改增"非居民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政策是哪個公告
最早的文件應該是財稅(2013)第106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版鐵路運輸和郵權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請參考
D. 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問題
因為1200是含稅的,所以它由不含稅額金額與稅額組成,所以一般要換算成不版含稅金額就權是分母加上17%。
公司算的對,其中
含稅金額=1200/[1-5%-17%*1.11/(1+17%)]。分母1.11說明那三稅是由外貿公司已繳納,1200中不含有這三稅,所以乘上1.11,再減去所得稅稅率就對了。
就是包含附稅的原因。17%/(1+17%)是求其增值稅的稅額,
而附稅=增值稅*附稅稅率=[17%/(1+17%)]*1.11
如果不考慮附稅就不乘以1.11就行了
再根據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將美元換算成人民幣的形式記賬。
E. 建築企業應該繳納哪些稅(費)企業繳納
建築企業應該繳納稅(費)及會計處理如下:
一、營業稅
1)工程價款結算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其他業務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開發產品,採用預收方式的,收到預收定金或者預收房款後,應先繳納營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開發產品實現銷售收入後:
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4)企業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應繳納的營業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二、增值稅
1)般納稅人購進人貨物,必須憑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材料采購(或庫存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一般納稅人對外銷售材料或產品等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售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無論是普通發票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材料采購(或庫存材料等)
貸: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按含稅價格開具發票,並計算
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應用稅率)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稅稅費--應交增值稅
3)企業出售自用小轎車,應繳納的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4)用於對外承包工程的出口設備材料
(1)購入時
借:材料采購
貨:銀行存款等
(2)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材料采購
(3)報關出口後,收到出口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采購
三、企業所得稅
企業取得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四、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發放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庫存現金
貸: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五、城市維護建設稅
企業計算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時,一並計算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六、教育費附加
企業計算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時,一並計算應繳納的教育附加稅
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七、房產稅
企業計算應交納的房產稅
借:管理費用--房產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費
八、城鎮土地使用稅
企業計算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九、車船使用稅
企業計算應交的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車船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使用稅
十、印花稅
企業購買印花稅票或匯繳印花稅時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十一、土地增值稅
企業轉讓已使用的房地產以及開發企業銷售房地產開發產品,計算應繳的土地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F. 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後,代扣代繳利息稅費如何計算
營業稅屬於價內稅,是按開票收入金額計算的;增值稅屬於價外稅,開票金額是含專稅銷屬售額,因此,計算增值稅時,要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即:
應繳增值稅稅金=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收入/(1+稅率)*稅率
賬務科目應多設立兩個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G. 全面營改增後非居民企業在境內承包工程,應代扣代繳增值稅嗎
一、 增值稅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試點地區單位和個人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境外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江蘇省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理解為應稅服務接收方在境內,只要應稅服務接受方在境內,無論應稅服務發生地、應稅服務消費或使用地是否在境內,都屬於境內應稅服務,即收入來源地原則。
下列情形不屬於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包括下列三層意思:1.應稅服務的提供方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2.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接受應稅服務;3.所接受的服務必須完全發生在境外並在境外消費(包括提供服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務的開始和結束,包括中間環節均在境外)。如:區內某公司在美國租用倉庫保管貨物,是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因此不屬於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包含兩層意思:1.應稅服務的提供方為境外單位或個人;2。有形動產完全在境外使用,這就要求有形動產使用的開始和結束均在境外(包括中間環節)。如:居住地在試點地區的中國公民在美國承租一輛車旅遊,由於完全在境外使用,不屬於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二、 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試點地區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以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的,境內代理人與應稅服務接收方的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應都在試點地區,否則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以境內的接收方為扣繳義務人的,接收方的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應都在試點地區,否則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
【案例】
境外R公司在境內沒有經營機構,常州J科技公司為境外R公司的代理人,2012年12月R公司分別向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濟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按照規定,R公司為南京A公司、杭州B公司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應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繳增值稅,R公司為濟南C公司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應由J科技公司代扣代繳營業稅(山東暫未列為試點地區)。
三、 應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范圍
交通運輸業服務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鑒證咨詢服務。
四、 增值稅稅率及徵收率
1、非居民企業或個人提供應稅勞務不區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應稅服務的適用稅率。
2、未與我國政府達成雙邊運輸免稅安排的國家和地區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符合《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試點期間扣繳義務人暫按3%的徵收率代扣代繳增值稅。
五、扣繳義務人應扣繳稅額的計算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接收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或 接收方支付的價款/(1+徵收率)*徵收率
六、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發生增值稅代扣代繳情形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發生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七、 納稅地點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
繳的稅款。
八、納稅期限
扣繳義務人實行按次申報。
九、增值稅納稅申報需提交資料
1、《增值稅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見附表1,報表如有調整以調整後為准)
2、提供應稅服務的非居民企業或個人與境內服務接收方簽訂的服務合同。
3、提供應稅服務的非居民企業或個人開具的發票或請款單。
十、扣稅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稅收繳款書
註:扣繳義務人可抵扣增值稅為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代扣代繳增值稅而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稅收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次月申報時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七欄填列。並同時應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十一、非居民個人提供勞務增值稅起征點
非居民個人按次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十二、增值稅稅收優惠辦理
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前,應按規定進行優惠資格報批或備案。除不需報批、備案的項目外,未按規定報批或備案的項目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H. 代扣代繳增值稅時稅率是11%還是3
從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全國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憑取得的運輸業增值稅專專用發
票(從屬2016年7月1日起停用,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
票)註明的稅額抵扣,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則為3%的「徵收率」。
I. 企業接受境外單位提供的修理修配勞務,代扣代繳增值稅時,適用的稅率或者徵收率是多少
境內企業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的修理修配勞務,如果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且沒有代理人的,境內企業(購買方)應按照「修理修配勞務」適用稅率代扣代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