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工程停工損失報告

建築工程停工損失報告

發布時間:2021-01-10 20:37:41

建築工程停工索賠

1、可以按約定言明的「按每天3萬元賠償施工方損失」主張賠償;
2、實務中可能會參照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利息進行裁判。

❷ 建築工程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停工損失建設方是否賠償損失

又不是建設方的原因,憑啥要賠償

❸ 房屋建築工程停工,勞務單位要向施工單位上報停工損失,表格怎麼弄,求大神指點

這個是工程造價里索賠的知識: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確的文件,要你停工?是否寫明從什麼時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時間較長的話,你的施工技術人員是得不到工資賠償的,他們應該退場。
3、應建設單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員可以計工資。
4、可以自行的設備如汽車等,得不到停滯補償,因為你可以移到別的工地。
5、塔吊、腳手架可按租賃費用計補償。

收集好證據,辦理好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簽證,編制索賠計算書報建設單位。

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建築市場管理,維護工程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合理解決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的補償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使用於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由發包人向承包人補償的停工損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責任導致中途停工的損失應該按其他法規另行處理。
第三條 中途停工後,發承包雙方均有採取措施以減少或防止擴大損失的義務。
第二章 補償原則
第四條 施工合同,補充合同和現場簽證中如對停工日期,看護費用,周轉材料和機械停滯以有約定時,應按照約定的原則作為計算補償的依據。
第五條 事前沒有約定補償原則的,雙方可另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則處理。
第三章 停工日期的確定
第六條 無停工協議和簽證時,一般應按發承包雙方的書面通知或書面報告中的時間確定: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13.2條規定,發,承包人發出書面停工通知或報告後,對方應在14天內確認停工(復工)日期,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者,視為同意該通知或報告中的停工(復工)日期。
第七條 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實際停工日期與通知或報告日期不一致時,應該以現場監理工程師簽人的日期為准。但累計日期有誤者應予以糾正。
第八條 停工日期均以日歷天計算,計算停工損失時,必須有對方收到該文件簽收手續的證據。
第九條 根據雙方確認的停工日期或根據第五六條確認的停工日期,是計算工地看護費,周轉材料和施工機械停止補償費的依據。
第四章 工地看護費用計算
第十條 為保護已完工程,現場停滯設備,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損壞和丟失,承包人在現場派駐必須的看護人員,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責任而採取的必須措施,該看護費應由發包方程承擔。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M2以內的設看護人員2人/每晝夜,超過5000M2的設看護人員3人以上/每晝夜。
第十二條 每晝夜工資單價由雙方協議確定,協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晝夜,即40元/每日歷天/人。
第五章 臨時設施費的補償
第十三條 合同承包價中的臨時設施費是滿足整個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費用。如中途停工時,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償。
第十四條 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雙方擬解除合同辦理結算臨時 設施補償費可分別按以下的方法計算:
1、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已經完成全部臨時設施的工程,應按合同價中包括的全部臨時設施費計算。
綜合基價中的臨時設施費=綜合基價費用×0.8%
2、未完成全部臨時設施的工程,可按臨建實際搭設面積占發包方批准 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建面積的比例分攤:
臨時設施補償費=合同價中的臨時設施費×(臨建實際搭設面積/發包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建面積)。
第十五條 工程已竣工結算時,實際工期(合同工期與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時,仍按合同價中的臨時設施費用計算。

第六章 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用計算
第十六條 工程未竣工、雙方擬解除合同時,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材料(半成品)現場剩餘的部分可計算費用,由發包人負擔。
第十七條 剩餘材料(半成品)數量的確認:發承包雙方(監理工程師變可代表發包方、下同)應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約定的內容和范圍,對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剩餘的且不能轉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預予以清點,及時編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的剩餘材料(半成品)清單,加蓋單位公蓋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計算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的依據。
第十八條 對於承包人能夠盡力將該工程所備的剩餘通用材料(半成品),轉移至其它工地的運雜費,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材料價格(半成品)的確定,雙方可協商定價。也可以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在該工程施工期所發布的人格信息為准。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用=∑材料(半成品)數量×單價。
第七章 周轉材料停止補償
第二十條 周轉材料停止補償的范圍:停工期間已支設的未澆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腳手架:為保證後續施工需要,發包方簽證要求存放在現場的模板和腳手架。
停工後,發承包雙方應及時清點上述周轉材料的數量,組織編制有名稱,規格,數量,新舊程度的周轉材料停止清單,加蓋雙方公章,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計算周轉材料停止補償費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計算補償費:
鋼模板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量)]/周轉次數。
木模板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量)*K]
模板停滯攤銷補償費=一次攤銷量*攤銷次數*相應模板單價
註:損耗量,周轉次數,損耗率,K值詳附表1,2。
攤銷次數=停工天數/28天。
第二十二條 腳手架可按以下方法計算補償費:
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殘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
停滯攤銷補償費=一次攤銷量*攤銷次數*腳手單價。
註:殘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詳附表3,4。
攤銷次數=停滯天數/一次使用期(該次數不應超過附表中的周轉次數)。
第八章 施工機械停職補償
第二十三條 施工機械停滯補償的范圍,僅限於停工前後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動的尚未拆除的機械。停工後,發承包雙方應及時清點未拆除的數量,對可以拆除的機械應及時拆除。盡快編制有施工機械名稱,規格,數量,新舊程度的停滯機械清單,加蓋雙方公章,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停滯機械補償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施工機械停滯費按《河南省統一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相應機械台班停滯費乘以停工日期計算。
第二十五條 根據第二十四條計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種機械的停滯費均不得高於該施工機械停滯前的尚存凈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尚存凈值可參照附表5中的施工機械購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舊程度計算。
第二十七條 依據本辦法計算的補償費均應按工程所在地的稅率記取稅金。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建築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各市在實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映,以便修正。
附表1 組合式鋼模板,復合木模板周轉次數和施工損耗表
序號 名稱 周轉次數 施工損耗% 備注
1 鋼模板 50 1 包括梁卡具,柱箍損耗為2%
2 零星卡具 20 2 包括U型卡具,L型插銷,鉤頭螺栓,對拉螺栓,3型扣件
3 鋼支撐系統 120 1 包括連接桿,鋼管,扣件
4 復合木模板 5 5
5 木支撐 10 5 包括琵琶撐,支撐,墊板,拉板 附表2 木模板周轉次數和施工損耗表
序號 名稱 周轉
次數 補損率% 系數K 施工損耗率%
1 圓柱 3 15 0.2917 5
2 異形梁 5 15 0.2350 5
3 整體陽台,攔板,樓梯 4 15 0.2563 5
4 小型構件 3 15 0.2917 5
5 支撐材,墊板拉板 15 10 0.13 5 附表3 腳手架耐用周期和殘值表
序號 名稱 耐用周期(月) 規格 殘值%
1 鋼管 180 直徑48*3.5 10
2 扣件 120 5
3 底座 180 5
4 木腳手桿,板 42 10
5 竹腳手板 24 5
6 安全網及
其他 1次 0
附表4 腳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
序號 名稱 一次使用期 序號 名稱 一次使用期
1 腳手架15米內 6個月 6 腳手架90M內 25個月
2 腳手架24M內 7個月 7 腳手架110M內 32個月
3 腳手架30M內 8個月 8 滿堂腳手架 25天
4 腳手架50M內 12個月 9 挑腳手架 10天
5 腳手架70M 內 20個月 10 懸空腳手架 7.5天

附表5 主要施工機械購置原值,使用年限表
序號 名稱 規格 原值(元) 使用年限
1 塔式起重機 起重量6噸以內
2 塔式起重機 起重機8噸以內
3 自由式塔式起重機 起重力矩100以內
4 自由式塔式起重機 起重力矩200以內
5 卷揚機帶塔 牽引力3-5噸 H=40M
6 卷揚機雙筒慢速 中型 牽引力10噸
7 卷揚機雙筒慢速 中型 牽引力10噸
8 單籠施工電梯 中型75以內
9 單籠施工電梯 中型100以內
10 雙籠施工電梯 中型100以內
11 雙籠施工電梯 大型200以內
12 砼攪拌機 電動500L內
13 灰漿攪拌機 200L內
14 鋼筋調直機 直徑14以內
15 鋼筋切斷機 直徑40以內
16 鋼筋彎曲機 直徑40以內
17 對焊機 75KVA
18 木工圓鋸機 直徑1000以內
19 木工壓刨機 雙面600內

❹ 因當地村民鬧事停工,停工損失報告如何做,有範本

試試到律伴網上咨詢律師意見,我平時遇到的法律問題都是在上面咨詢的,不收費還很專業

❺ 建築工程停工損失費 包括哪些

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建築市場管理,維護工程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合理解決建設工程中途停工損失的補償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使用於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由發包人向承包人補償的停工損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責任導致中途停工的損失應該按其他法規另行處理。
第三條 中途停工後,發承包雙方均有採取措施以減少或防止擴大損失的義務。
第二章 補償原則
第四條 施工合同,補充合同和現場簽證中如對停工日期,看護費用,周轉材料和機械停滯以有約定時,應按照約定的原則作為計算補償的依據。
第五條 事前沒有約定補償原則的,雙方可另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則處理。
第三章 停工日期的確定
第六條 無停工協議和簽證時,一般應按發承包雙方的書面通知或書面報告中的時間確定: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13.2條規定,發,承包人發出書面停工通知或報告後,對方應在14天內確認停工(復工)日期,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者,視為同意該通知或報告中的停工(復工)日期。
第七條 現場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實際停工日期與通知或報告日期不一致時,應該以現場監理工程師簽人的日期為准。但累計日期有誤者應予以糾正。
第八條 停工日期均以日歷天計算,計算停工損失時,必須有對方收到該文件簽收手續的證據。
第九條 根據雙方確認的停工日期或根據第五六條確認的停工日期,是計算工地看護費,周轉材料和施工機械停止補償費的依據。
第四章 工地看護費用計算
第十條 為保護已完工程,現場停滯設備,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損壞和丟失,承包人在現場派駐必須的看護人員,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責任而採取的必須措施,該看護費應由發包方程承擔。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M2以內的設看護人員2人/每晝夜,超過5000M2的設看護人員3人以上/每晝夜。
第十二條 每晝夜工資單價由雙方協議確定,協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晝夜,即40元/每日歷天/人。
第五章 臨時設施費的補償
第十三條 合同承包價中的臨時設施費是滿足整個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費用。如中途停工時,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償。
第十四條 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雙方擬解除合同辦理結算臨時 設施補償費可分別按以下的方法計算:
1、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已經完成全部臨時設施的工程,應按合同價中包括的全部臨時設施費計算。
綜合基價中的臨時設施費=綜合基價費用×0.8%
2、未完成全部臨時設施的工程,可按臨建實際搭設面積占發包方批准 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建面積的比例分攤:
臨時設施補償費=合同價中的臨時設施費×(臨建實際搭設面積/發包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建面積)。
第十五條 工程已竣工結算時,實際工期(合同工期與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時,仍按合同價中的臨時設施費用計算。

第六章 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用計算
第十六條 工程未竣工、雙方擬解除合同時,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材料(半成品)現場剩餘的部分可計算費用,由發包人負擔。
第十七條 剩餘材料(半成品)數量的確認:發承包雙方(監理工程師變可代表發包方、下同)應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約定的內容和范圍,對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剩餘的且不能轉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預予以清點,及時編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的剩餘材料(半成品)清單,加蓋單位公蓋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計算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的依據。
第十八條 對於承包人能夠盡力將該工程所備的剩餘通用材料(半成品),轉移至其它工地的運雜費,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材料價格(半成品)的確定,雙方可協商定價。也可以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在該工程施工期所發布的人格信息為准。剩餘材料(半成品)費用=∑材料(半成品)數量×單價。
第七章 周轉材料停止補償
第二十條 周轉材料停止補償的范圍:停工期間已支設的未澆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腳手架:為保證後續施工需要,發包方簽證要求存放在現場的模板和腳手架。
停工後,發承包雙方應及時清點上述周轉材料的數量,組織編制有名稱,規格,數量,新舊程度的周轉材料停止清單,加蓋雙方公章,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計算周轉材料停止補償費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計算補償費:
鋼模板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量)]/周轉次數。
木模板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量)*K]
模板停滯攤銷補償費=一次攤銷量*攤銷次數*相應模板單價
註:損耗量,周轉次數,損耗率,K值詳附表1,2。
攤銷次數=停工天數/28天。
第二十二條 腳手架可按以下方法計算補償費:
一次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殘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
停滯攤銷補償費=一次攤銷量*攤銷次數*腳手單價。
註:殘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詳附表3,4。
攤銷次數=停滯天數/一次使用期(該次數不應超過附表中的周轉次數)。
第八章 施工機械停職補償
第二十三條 施工機械停滯補償的范圍,僅限於停工前後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動的尚未拆除的機械。停工後,發承包雙方應及時清點未拆除的數量,對可以拆除的機械應及時拆除。盡快編制有施工機械名稱,規格,數量,新舊程度的停滯機械清單,加蓋雙方公章,並由經辦人簽字,作為停滯機械補償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施工機械停滯費按《施工機械台班費用定額》相應機械台班停滯費乘以停工日期計算。
第二十五條 根據第二十四條計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種機械的停滯費均不得高於該施工機械停滯前的尚存凈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尚存凈值可參照附表5中的施工機械購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舊程度計算。
第二十七條 依據本辦法計算的補償費均應按工程所在地的稅率記取稅金。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建築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各市在實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映,以便修正。
附表1 組合式鋼模板,復合木模板周轉次數和施工損耗表
序號 名稱 周轉次數 施工損耗% 備注
1 鋼模板 50 1 包括梁卡具,柱箍損耗為2%
2 零星卡具 20 2 包括U型卡具,L型插銷,鉤頭螺栓,對拉 螺栓,3型扣件
3 鋼支撐系統 120 1 包括連接桿,鋼管,扣件
4 復合木模板 5 5
5 木支撐 10 5 包括琵琶撐,支撐,墊板,拉板
附表2 木模板周轉次數和施工損耗表
序號 名稱 周轉次數 補損率% 系數K 施工損耗率%
1 圓柱 3 15 0.2917 5
2 異形梁 5 15 0.2350 5
3 整體陽台/攔板/樓梯 4 15 0.2563 5
4 小型構件 3 15 0.2917 5
5 支撐材,墊板拉板 15 10 0.13 5
附表3 腳手架耐用周期和殘值表
序號 名稱 耐用周期(月) 規格 殘值%
1 鋼管 180 直徑48*3.5 10
2 扣件 120 5
3 底座 180 5
4 木腳手桿,板 42 10
5 竹腳手板 24 5
6 安全網及其他 1次 0

附表4 腳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
序號 名稱 一次使用期 序號 名稱 一次使用期
1 腳手架15米內 6個月 6 腳手架90M內 25個月
2 腳手架24M內 7個月 7 腳手架110M內 32個月
3 腳手架30M內 8個月 8 滿堂腳手架 25天
4 腳手架50M內 12個月 9 挑腳手架 10天
5 腳手架70M 內 20個月 10 懸空腳手架 7.5天

附表5 主要施工機械購置原值,使用年限表
序號 名稱 規格 原值(元) 使用年限
1 塔式起重機 起重量6噸以內
2 塔式起重機 起重機8噸以內
3 自由式塔式起重機 起重力矩100以內
4 自由式塔式起重機 起重力矩200以內
5 卷揚機帶塔 牽引力3-5噸 H=40M
6 卷揚機雙筒慢速 中型 牽引力10噸
7 卷揚機雙筒慢速 中型 牽引力10噸
8 單籠施工電梯 中型75以內
9 單籠施工電梯 中型100以內
10 雙籠施工電梯 中型100以內
11 雙籠施工電梯 大型200以內
12 砼攪拌機 電動500L內
13 灰漿攪拌機 200L內
14 鋼筋調直機 直徑14以內
15 鋼筋切斷機 直徑40以內
16 鋼筋彎曲機 直徑40以內
17 對焊機 75KVA
18 木工圓鋸機 直徑1000以內
19 木工壓刨機 雙面600內

❻ 一個建設項目因甲方土地違規,在建項目被迫停工一年。請問施工合同是否解除停工損失如何處理

應該盡快將停工的損失情況書面整理出來,協商不成應該盡快訴訟解決.
縱橫法律網 楊艷國律師

❼ 工程索賠報告範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
對索賠的時限、程序、依據的規定及提供索賠機會的條款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據有關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並借鑒國際有關土木工程的施工合同文本,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台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以下簡稱《示範文本》)。《示範文本》的推行,為開展施工索賠創造了條件。
一、《示範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36條專門制定了索賠條款
這個條款對索賠時限、索賠程序和索賠的依據都作出了嚴格的約定。在履行合同時,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現全文抄錄如下: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從上述內容足以說明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是不能成立的。證據是在施工過程中,也就是合同履行中產生的,常見的可以索賠的證據除合同文本外有如下多種:
l.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是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部分,其內容包括承發包雙方的要約和承諾,在索賠要求中可以直接作為證據;
2.會議紀要。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及有關方面針對工程召開的一切會議的紀要。但紀要要經過參與會議的各方簽認,或由發包人或其代理人簽章發給承包企業才有法律效力;
3.往來信件。合同雙方的往來信件,特別是對承包企業提出問題的答復信或認可信等;
4.指令或通知。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種指令、通知,包括工程設計變更、工程暫停等指令;
5.施工組織設計。這是指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並經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記錄。如施工記錄、施工日報、工長日記、檢查人員日記或記錄,以及經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中停電、停水、停氣和道路封閉、開通記錄或證明等;
7.工程照片。這是指註明日期,可以直觀的工程照片;
8.氣象資料。現場每日天氣狀況記錄。請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的氣象記錄;
9.各種驗收報告。如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工程報告、材料實施報告以及設備開箱驗收報告等:
10.建築材料的采購、運輸、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始憑證;
11.政府主管工程造價部門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調整造價的方法和指數等;
12.各種可以公開的成本和會計資料;
13.國家發布的法律、法令和政策文件,特別是涉及工程索賠的各類文件,一定要注意積累。
在索賠管理中,除了及時提出和注意收集證據外,還要保證提出的索賠報告的真實性、全面性和證據的法律效力。採取擺事實、講道理,利用公關手段,力爭索賠成功。
二、《示範文本》提供索賠機會的條款

序號 條款 索賠的基礎、理由或權利 工期延長 費用增加
1 4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由發包人承擔 √
2 6.2 工程師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 √
3 7.3 因發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採取的緊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費用增加 √ √
4 8.3 發包人未能完成其義務(9項工作),造成延誤,賠償承包人損失 √ √
5 12.2 發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遲工作 √ √
6 12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施工 √ √
7 13 工期延誤條款(7種情況) √ √
8 15 發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達到優良的標准 √ √
工程質量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 √
9 16 工程因工程師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 √
工程師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如檢驗為合格,由發包人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 √
10 18 工程師要求重新檢驗,如工程合格,則工期延長,費用增加 √ √
11 19.5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負責修改設計 √ √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且設備為發包人采購 √ √
12 23.3 合同價款調整款(4種情況) √ √
13 27.4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延誤或不合格 √ √
14 29.1 設計變更 √ √
15 39.3-(4)(5)(6) 不可抗力 √ √
16 43.2 工程施工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而採取的保護措施 √ √
17 44.6 因發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

閱讀全文

與建築工程停工損失報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