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
依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建內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是指承擔建築工容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具體責任如下: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准,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2、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4、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 施工圖審查流程
二、工程保險:監管轉型下的有效風險保障
如上文所述,目前建築市場的各項質量與安全監管制度轉型,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威脅,因此,客觀上亟需建立一套有效的風險保障制度,有效防範應對監管轉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
工程保險,即是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職業責任、信用風險而誕生的特殊保險,能夠通過承保理賠與風險管理,有效幫助投保人轉移、分散、防範、化解各類風險。
為風險損失兜底
目前我國建設領域的各項監管制度正處於轉型發展過程,存在較大的質量安全風險。而整理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可以發現,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賠償,往往具有數目金額巨大,單位責任人難以獨立承擔的特點。這一方面對相關建設活動主體造成較大的主體責任風險,另一方面風險事故最終由政府接手處理,也對國家財政與政務管理造成沉重負擔。
工程保險的承保人——保險機構,自身有著較強的資金實力保障,還能夠通過共同保險、再保險的方式分散轉移風險,由其承保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職業責任、信用保險,既能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風險損失賠償,又能釋放政府事故處理壓力,促進政務管理轉型。
為風險事故預防
保險機構能夠通過工程保險提供的風險管理服務,對工程建設質量、施工安全生產、相關互動主體的職業責任與信用風險,進行全過程、動態的有效風險管理,防範和化解相關風險事故的發生,從源頭上解決風險威脅。
尤其,近年來工程保險飛速發展的各類全新險種,如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都具有風險管理服務功能,客觀上提供了專業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發展的市場機遇,有利於培育專業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技術、人才、管理力量,能夠促進、加速市場監管轉型的進程。
目前,我國工程質量建設與安全生產監管正處於轉型發展階段,客觀上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工程質量安全風險。工程保險,作為項目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夠通過承保理賠與風險管理,有效分散、專業、防範與化解各類風險,為建築市場監管轉型提供配套制度保障。
3. 建設工程中的五方責任主體是什麼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
2014年8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質〔2014〕124號印發《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該《辦法》共20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是指參與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准,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網路-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
4. 請問各省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去哪兒查詢
一般的企業信用評價都是第三方機構做的,有少部分的政府部門也會做相應行業的信用評價,例如水利部有水利企業信用等級,交通運輸部的公路施工企業信用等級。當然這不是每個政府部門都有出的,大部分行業並沒有相應的政府部門出這個,如果你想找相關信息的話,到你們當地的主管部門的官網網址去看看就知道了,例如各省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你可以到當地建設局的網站看看就能了解
5. 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區別是什麼
一、保障范圍不同
安裝工程一切險是指針對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電氣、通風、給排水以及設備安裝等工作內容,工業設備及管道等往往也涵蓋在安裝工程的范圍內。安裝工程一切險包括: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安裝等分部工程)的保險。 主要保險責任為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二、風險開始時間不同
建築工程保險的標的從開工以後逐步增加,保險額也逐步提高,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一開始就存放於工地,保險公司一開始就承擔著全部貨價的風險,風險比較集中。在機器安裝好之後,試車、考核所帶來的危險以及在試車過程中發生機器損壞的危險是相當大的,這些危險在建築工程險部分是沒有的。
三、風險的成因不同
在一般情況下,自然災害造成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損失的可能性較大,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多數是建築物內安裝及設備(石化、橋梁、鋼結構建築物等除外),受自然災害(洪水、台風、暴雨等)損失的可能性較小,受人為事故損失的可能性較大,這就要督促被保險人加強現場安全操作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四、風險損失率不同
安裝工程在交接前必須經過試車考核,而在試車期內,任何潛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要佔安裝工期內的總損失的一半以上。由於風險集中,試車期的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通常占整個工期的保費的1/3左右,而且對舊機器設備不承擔賠付責任。
五、除外責任方面,二者也有不同
安裝工程一切險的除外責任(部分)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徵用、銷毀或毀壞;
3、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4、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建築工程一切險除外責任(部分)
1、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2、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4、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6. 如何理解建築工程第五方責任主體
依據《抄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具體責任如下: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准,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2、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4、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7. 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一覽表
二、工程保險:監管轉型下的有效風險保障
如上文所述,目前建築市場的各項質量與安全監管制度轉型,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威脅,因此,客觀上亟需建立一套有效的風險保障制度,有效防範應對監管轉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
工程保險,即是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職業責任、信用風險而誕生的特殊保險,能夠通過承保理賠與風險管理,有效幫助投保人轉移、分散、防範、化解各類風險。
為風險損失兜底
目前我國建設領域的各項監管制度正處於轉型發展過程,存在較大的質量安全風險。而整理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可以發現,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賠償,往往具有數目金額巨大,單位責任人難以獨立承擔的特點。這一方面對相關建設活動主體造成較大的主體責任風險,另一方面風險事故最終由政府接手處理,也對國家財政與政務管理造成沉重負擔。
工程保險的承保人——保險機構,自身有著較強的資金實力保障,還能夠通過共同保險、再保險的方式分散轉移風險,由其承保各類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職業責任、信用保險,既能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風險損失賠償,又能釋放政府事故處理壓力,促進政務管理轉型。
為風險事故預防
保險機構能夠通過工程保險提供的風險管理服務,對工程建設質量、施工安全生產、相關互動主體的職業責任與信用風險,進行全過程、動態的有效風險管理,防範和化解相關風險事故的發生,從源頭上解決風險威脅。
尤其,近年來工程保險飛速發展的各類全新險種,如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都具有風險管理服務功能,客觀上提供了專業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發展的市場機遇,有利於培育專業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技術、人才、管理力量,能夠促進、加速市場監管轉型的進程。
目前,我國工程質量建設與安全生產監管正處於轉型發展階段,客觀上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工程質量安全風險。工程保險,作為項目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夠通過承保理賠與風險管理,有效分散、專業、防範與化解各類風險,為建築市場監管轉型提供配套制度保障。
8. 五方責任主體重要分部驗收是否需要備案人到場
五方責任主抄體責任人工襲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須本人用碳素墨水筆、黑色水筆或毛筆等不易退色的水筆填寫,不得列印、復寫或代簽。
一般的講主要是四方,分別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如果要提到五方的話,可以算上分包單位或者是政府監督單位。(勘查設計單位屬於設計單位的范疇)建設單位就是出資進行項目建設的,通過招投標將設計任務、施工任務和監理業務委託給各方。
建設單位分別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合同,而其他幾方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全部為建設單位(業主)服務。
政府監督單位對整個建設項目的立項、施工等一系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督對象是監督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方。不存在合同關系。
分包方只跟施工單位有合同關系,通過招投標將建設項目的具體工作拿到手,進行施工。
9. 五方責任主體質量責任是否是各方單位出各方單位的資料
當然是了。但最後還需綜合各家形成報告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