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稅稅率按2%徵收是怎麼算出來的
地稅局認定我們施工企業的利潤率在8%,再按利潤的25%徵收企業報得稅。8%*25%=2%
㈡ 建築安裝企業如何交納企業所得稅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進行預繳,在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補應退稅款。回
答案依據:《企業答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㈢ 對建築安裝企業項目部預繳企業所得稅有何規定
建築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專程指揮部、屬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省內(含寧波)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省內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若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一)項目部未在施工地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二)項目部持有《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省外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在我省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向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註:此條為浙江省規定,其餘省份應按照當地省規定執行。
㈣ 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稅稅率怎樣計算
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稅稅率是稅法規定的,法定稅率也是25%,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稅率也是20%,不需要計算,也就是說不是計算得來的。
㈤ 建築安裝企業如何交納企業所得稅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進行預繳,在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補應退稅款。
答案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㈥ 建築安裝企業需要繳納哪些稅企業所得稅是2.5%嗎怎麼算的O(∩_∩)O謝謝~
1.營業稅3%
2。教育附抄加襲 城建稅0.3%
3。地方教育附加費0.2% (具體地方不同稅率也不同)
4。河道費:0.1% 。
5。合同印花稅0.03%。
6。企業所得稅(利潤的25% )。
你說的企業所得稅2.5%,是適用於核定徵收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為=收入*10%*25%
企業所得稅2.5%是折算過後的一個大概數。具體為什麼算出來一個2.5需要慢慢跟你解釋。通過打字我覺得有點難解釋清楚。呵呵,實在想知道的話看哪天跟你慢慢說!
㈦ 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稅稅率按25%徵收是怎麼回事
看各個地方規定,我這是核率徵收8%*25%=2%,你的核率多是10%*25=2.5%
㈧ 建築安裝業企業所得稅稅率2.5%是怎麼得來的
按照10%的利潤率,即營業額*10%=總利潤
總利潤*25%(企業所得稅稅率)=建築安裝業企業所得稅稅率2.5%
㈨ 建築施工企業一般交哪些稅稅率多少
建築行業具體需要交以下稅費:a、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d、印花稅;e、企業所得稅;f、房產稅;g、個人所得稅;h、土地使用稅等。
適用稅率: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1%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
b、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適用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適用費率教育費附加為3%;地方教育附加2%。
d、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e、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
f、房產稅:有從價計征(稅率為1.2%)和從租計征(稅率為12%和4%)兩種方式。
(1)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稅率1.2%。其中:自用的地下建築,按以下方式計稅:(財稅[2005]181號)
a、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b、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c、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稅率12%。對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財稅〔2008〕24號)
g、個人所得稅: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
h、土地使用稅等各地有各自的規定(請詢當地地稅局)。
㈩ 建築施工企業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
建築企業異地施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156號),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問題進行了規范。
企業所得稅處理的三種情形:
1.總機構直屬的項目部跨區施工情形。
根據國稅函〔2011〕156號文件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總機構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餘額就地繳納。
2.二級分支機構的異地施工情形。
屬於跨省經營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在同一省內經營的,該分支機構在向施工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後,其經營所得由總機構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在施工地不預繳企業所得稅。
3.分支機構直屬的項目部跨區施工情形。
建築企業跨地區在二級分支機構之下設立的項目經理部(包括與項目經理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機構名義與建設方簽訂合同並組織施工,則其收入匯總計入該分支機構,適用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的分級管理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