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問題
為使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建設部於2003年4月23日頒布建市[2003]86號文件,明確過渡的時間定為5年,即從國發[2003]5號文印發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在過渡期內,原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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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請問建築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在勞動關系方面應該如何管理
實行項目經理責任抄制,合同襲的話,如果是項目經理承包項目給施工企業或包工頭的話那麼就要簽合同,合同的簽法要因所承包的項目和具體的項目規定而制定,如果有期限的話就要考慮工期是否足夠了,並在項目的管理和實施上要具體談清楚,以免到時因責任分配不清楚的情況下雙方發生爭執。
『叄』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的暫行辦法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由住建部制定,於2011年7月22日發布並實施。
一、《暫行辦法》旨在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以落實建築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為核心,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為主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加強預防、落實責任、依法治理、創新管理為主要措施。
二、《暫行辦法》明確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檢查場所、檢查要求及相關責任。
(一)帶班制度的責任人
1 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2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3 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二)帶班檢查場所(現場)
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房屋建築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現場。
(三)帶班檢查(生產)時間、內容與要求
1 帶班檢查
1)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定期帶班檢查施工現場。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日的25%。
2)帶班檢查的內容與要求
a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詳見《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09〕87號)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b對於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託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c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d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2 帶班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是項目負責人,也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且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
1)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
2)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並簽字存檔備查。
三、其他
1 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企業和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給予企業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 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的施工現場帶班要求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肆』 建築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不在場怎麼處罰
那條規范規定項目經理可以不到場的?
依據住建部發布的《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版目負責人施工現權場帶班暫行辦法》要求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施工時間的80%,施工企業負責人須定期帶班檢查施工現場。
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企業和人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給予企業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如果你是甲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相關條款
『伍』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華律網」
首頁 > 法律法規 > 部委行業規章 >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陸』 建築工程項目經理需要哪些證件
建築工程項目經理必須擁有建造師證書才可以。
項目經理標准及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項目管理經歷8年以上,或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項目管理經歷10年以上。
(2)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築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並參加過國際(工程)項目管理專業資質認證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崗位職業標準的培訓。
(3)具有大型工程項目管理經驗,至少承擔過兩個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的主要管理任務。
(4)根據工程項目特點,能夠帶領項目經理部中所有管理人員熟練運用項目管理方法,圓滿地完成建設工程項目各項任務。
(6)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施工項目經理的特徵:
1、項目經理是施工企業任命的一個工程建設項目的項目管理班子的負責人,但他並不一定是一個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因為一個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建設項目上的代表人,從法律方面來講,賦予其的許可權范圍不會太大。其主要任務是項目目標控制與組織協調。
2、項目經理並不是一個技術崗位,也不是「技術職稱」,更不是職業資格,而是一個管理崗位。他是一個組織系統中的管理者,至於他是否有人權、財權、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權等,應由其企業的管理層來定。
3、項目經理應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領導,接收企業管理層、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檢查與監督。一個施工項目從開工到竣工,企業不得隨意撤換項目經理,一般只有在施工項目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項目經理違法、違紀時,施工企業才可撤換項目經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施工項目經理
『柒』 施工項目經理的管理權力的規定有哪些
施工項目經理的管理權力的規定有:
(1)組織項目管理班子。
(2)以企業法人代表人的代表身份處理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受委託簽署有關合同。
(3)指揮工程項目建設的生產經營活動,調配並管理迸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
(4)選擇施工作業隊伍。
(5)進行合理的經濟分配。
(6)企業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權力。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十七條建築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五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第五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條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捌』 建築工程公司管理模式例如是項目經理承包制還是其他具體方式項目與公司的管控關系等
國企:公司組織投抄標,中標後選派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班子和項目部,確定施工隊伍,選供應商等,在此前項目經理只是參與,沒有實際權利。
正式進入工地後,公司會制定一個目標成本由項目經理和公司簽訂目標責任狀(以後公司按此成本考核該項目),項目經理有權制定本項目的獎金分配方案,有權調動本項目人員(包括辭退)。
(8)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培養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房屋建築學和結構工程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及管理的能力。
能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道、路橋、礦井等的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學生通過在校期間系統的理論學習和專業技能訓練,具有本專業所需要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和素質結構。
(1)具有扎實的自然科學基礎,較好的人文科學基礎和管理科學基礎,具有本專業所必需的數學、英語、計算機等文化基礎知識。
(2)具有本專業所必需的建築力學、測量學等專業基礎知識。
『玖』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廢止了沒
沒有出廢止的文件,但現在基本上也用不上了,都是要求使用建造師,所以沒廢止也和廢止差不多了。
『拾』 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如何取得要詳細的!
現在已取消項目經理制,改為注冊建造師,需參見全國考試通過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