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項目如何落實深化改革
1、堅持建築業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地位。2、優化資質管理: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3、優化資格管理: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4、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加快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中,探索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5、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6、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採取聯合經營、並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7、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8、全面提高監管水平,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9、打破區域市場准入壁壘,建立統一開放市場。10、規范工程價款結算。11、提高從業人員素質。12、保護工人合法權益。13、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14、加快建築業企業「走出去」。
⑵ 魯布革經驗能帶動建築業革命性變革嗎
北京9月30日消息,「"魯布革"經驗作為建築業改革起始點,開啟了我國工程項目管理事業,帶動了建築業整體的革命性變革。」日前,在「紀念國務院推廣魯布革工程管理經驗30周年」活動上,第十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毛如柏如此表示。
據了解,30年前,中國水電建設第一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魯布革水電站工程的成功經驗,震撼了困囿於計劃經濟的國內建築業。1987年國務院五部委提出,在建築業企業中全面推廣「魯布革」工程管理經驗,深化施工管理體制改革,揭開了中國建築業改革發展的序幕。
住建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巡視員張毅全面闡述了「魯布革」經驗,他認為,30年來中國建築業不斷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在工程建設和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的進程中,創造性地提出了「項目生產力」理論,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並與國際接軌、充分適應市場需要的工程項目管理理論體系,並以此為依託,開創了建築業改革發展一個又一個的新紀錄。
中國建築業協會秘書長吳濤認為,我們應「不忘初心,傳承弘揚"魯布革"精神;砥礪前行,努力開創建築業發展新局面」。
⑶ 供給側改革等戰略為建築節能市場帶來哪些影
「供給側改革」對建築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生產方式方面
生產方式對建築行業的影響是深遠而顯著的。在「供給側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建築行業必須改變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粗放式的生產方式,推行建築工業化和生產經營集約化,加強多方合作,豐富合作方式和模式。
2、要素投入方面
要素投入本身就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建築業應改善勞動力的供應、加大創新要素的投入、加強建築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從而應對建築從業者人數尤其是高質量人才不足的困境,促進建築產業和建築企業轉型升級的實現,形成互聯互通的四庫一平台、企業內部管理信息系統、BIM技術、互聯網技術等信息技術在建築行業的整合應用,提升建築業的創新能力和科技含量,提高各建築相關要素的利用效率。
3、產業結構方面
產業結構也直接關繫到建築業的供給能力和水平,因此,建築業需控制產能過剩類行業工程的增加,如資源類工業工程項目、房地產工程項目等,對現有存量優化和消化;加大民生類工程和綠色、智能類新型建築工程的投資和政策支持,如公共交通、水利、環保、文體醫教、養老、被動式房屋、綠色建築、智能房屋和道路等工程項目。同時,應將互聯網+的思想落到實處,增加個性化建築工程的供應以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如集裝箱房屋、不同建築風格工程項目等。
4、配套措施方面
任何一項措施或變革都需要配套制度的支持才能真正落實。為配合建築業「供給側改革」的實施,需加速和深化建築業簡政放權、持續推進市場化;加力推動國有建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強國有建築企業的經營活力;逐步推出減稅政策降低建築企業稅務負擔;完善金融體制改革和體系,豐富建築企業融資渠道、降低其融資成本。
⑷ 建築業具體改革發展的方向究竟有哪些
1、優化資質資格管理。(資質改革)
2、完善招標投標制度。(招投標改革)
3、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
4、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
5、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6、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7、全面提高監管水平。
8、建立統一開放市場。
9、加強承包履約管理。
10、規范工程價款結算。
11、加快培養建築人才。
12、改革建築用工制度。保護工人合法權益。
⑸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建築業有哪些影響
從經濟學視角來看,需求側有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決定了短期經濟發內展;供給側有勞動容力、土地、資本、創新四大要素,各要素在充分配置的條件下,可實現經濟中長期潛在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新型城鎮化速度的不斷加快,使建築業支柱產業地位不斷鞏固,而國家總體經濟轉型速度的加快,要求建築業必須在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配套制度等方面做出改變。因此,從根本上說,建築業實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由國家經濟和建築業自身發展現狀共同決定的。
⑹ 「十三五」期間,建築業產業結構將進行重大調整
一、深化建築業體制機制改革
二、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
三、推進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
四、發展建築產業工人隊伍
五、深化建築業「放管服」改革
六、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七、促進建築業企業轉型升級
八、積極開拓國際市場
⑺ 建築企業改革發展的目標及措施有哪些
亮點一:下放部分資質的審批許可權.
在《規定》中,簡政放權首先體現在下放了部分資質的審批許可權,例如將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審批權下放到地市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除卻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以外的其他資質許可程序,地市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確定。
另外,《規定》減少了資質的類別和等級規范,明確將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其中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對那些市場需求較少的資質予以取消,以此規范建築業市場環境。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業,《規定》中還簡化了資質許可程序,例如,對於原來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一些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和企業資產等的申報資料可以由地方初審機關進行審核,住房城鄉建設部僅作抽查,避免重復審查。通過部分資質審批許可權的下放以及資質許可程序的簡化,不僅可以更好地為建築業企業提供服務,還可以釋放企業的活力,形成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
亮點二:放權與監管並進。
簡政放權,並非表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尤其是在建築業市場環境亟須得到規范的大前提下,簡政放權是做減法,而市場監管是做加法。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來說,需要在加快簡政放權的過程中,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而最有效的監管則體現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形成動態監管模式。
《規定》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應該制定動態的監管辦法,積極採用信息化的手段對取得資質後的企業採取動態監管,通過事中、事後的監管對企業資質管理進行抽查。同時,《規定》還明確提出,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要求的條件,而對於不符合相應資質標准要求條件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前置性的行政審批盡量減少,事中、事後的市場監管真正做到位,才能真正發揮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目標和作用。
亮點三:建立事後追查機制。
在簡政放權和形成動態監管的同時,也需要建立市場監管的事後追查機制,發生重大事件後,如果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規定》中對此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例如地方對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資質的企業需要處以行政處罰的,明確規定了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報送程序;明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取得資質的企業市場行為和資質標准條件的監督管理;並強化資質審批機關行政人員法律責任等。通過市場監管事後追查機制的建立,可以維護公共利益和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引導建築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