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建設工程施工來合同是承包人進行源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應完成一定的建築、安裝工程任務,發包方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並支付工程價款。
施工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概念、施工合同的特點、施工合同的訂立、施工合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合同的質量控制條款、施工合同的進度控制條款、施工合同有關合同價款的約定、施工中涉及的其它費用和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
共9個方面。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的內容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工程范圍。
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著後續工程的開工,制約著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因採用不同的定額計算方法,會產生巨大的價款差額。在以招標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應以中標時確定的金額為准;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干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包括相應的不可預見費)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干,則應以審查後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准。
在建築、安裝合同中,能准確確定工程價款的,需予明確規定。如在合同簽訂當時尚不能准確計算出工程價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圖預算加現場簽證和按時結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確規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具體約定執行的定額、計算標准,以及工程價款的審定方式等。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工程的技術資料,如勘察、設計資料等,是進行建築施工的依據和基礎,發包方必須將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全面、客觀、及時地交付給施工人,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採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項建築安裝合同中,採用何種方式進行結算,需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於工程款的撥付,需根據付款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確定,具體有如下四項: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的驗收方法、程序和標准,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行政法規予以規范。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施工工程在辦理移交驗收手續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要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更換。國家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保證期限一般都有明確要求。
11、相互協作條款。施工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一樣,不僅需要當事人各自積極履行義務, 還需要當事人相互協作,協助對方履行義務,如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通 報工程情況,在完工時,及時檢查驗收等。
(2)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合同主體審查:
1、承包人應注意審查發包人資質。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
(1)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
(2)發包人如果是屬於分包人,審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資格。
(3)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發包人的實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場信譽度、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發包人應注意審查承包人資質:
(1)承包人一般應為建築企業法人,除了內部承包之外,公民個人不能成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
(2)承包人應具有承包建設工程的資質。
二、工程范圍:
發包人與承包人都應當對合同工程范圍條款的進行明確的約定,最好應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
三、建設工期:
合同應對工期約定要准確、完善,如果存在中間交工工程,對中間交通工程的開工、竣工日期,也應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
3. 簡述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目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一)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標的是各類內建築產品,建容築產品是不動產,建造過程中往往受到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人為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這就決定了每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不同於工廠批量生產的產品,具有單件性的特點。所謂「單件性」指不同地點建造的相同類型和級別的建築,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情況不盡相同,在甲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在乙工程不一定發生,而在乙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現甲工程沒有發生過的問題,相互間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
建築物的施工由於結構復雜、體積大、建築材料類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工期都較長(與一般工業產品的生產相比)。在較長的合同期內,雙方履行義務往往會受到不可抗力、履行過程中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市場價格的浮動等因素的影響,必然導致合同的內容約定、履行管理都很復雜。
(三)合同內容的復雜性
雖然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只有兩方,但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卻有許多種,內容的約定還需與其他相關合同相協調,如設計合同、供貨合同、本工程的其他施工合同等。
4. 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按我管理項目的實際體會,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首先是保證合同規定的進度與質量,其次是確保按合同收回進度款。其實按合同進度收回進度款是最艱難的!別的管理,其實都應該圍繞收回工程款為最高目標!
5.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合同生命期從簽訂之日起到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而工程合同管理的生命期和項目建設期有關,主要有合同策劃、招標采購、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等階段的合同管理,各階段合同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策劃階段合同策劃是在項目實施前對整個項目合同管理方案預先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和設計,從合同管理的組織、方法、內容、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預先作出計劃的方案,以保證項目所有合同的圓滿履行,減少合同爭議和糾紛,從而保證整個項目目標的實現。該階段合同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配備。
(2)合同管理責任及其分解體系。
(3)采購模式和合同類型選擇和確定。
(4)結構分解體系和合同結構體系設計,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標段劃分等。
(5)招標方案和招標文件設計。
(6)合同文件和主要內容設計。
(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設計,包括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設計變更、支付與結算、竣工驗收、合同索賠和爭議處理等流程。
2.招標采購階段合同管理並不是在合同簽訂之後才開始的,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基本上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在招投標階段應保證合同條件的完整性、准確性、嚴格性、合理性與可行性。該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編制合理的招標文件,嚴格進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依法組織招標。
(2)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編制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
(3)做好開標、評標和定標工作。
(4)合同審查工作。
(5)組織合同談判和簽訂。
(6)履約擔保等。
3.合同履行階段合同履行階段是合同管理的重點階段,包括履行過程和履行後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內容有:
(1)合同總體分析與結構分解。
(2)合同管理責任體系及其分解。
(3)合同工作分析和合同交底。
(4)合同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及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等。
(5)合同變更管理。
(6)合同索賠管理。
(7)合同爭議管理等。
6. 簡述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一)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專標的是各類建築產屬品,建築產品是不動產,建造過程中往往受到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人為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這就決定了每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不同於工廠批量生產的產品,具有單件性的特點。所謂「單件性」指不同地點建造的相同類型和級別的建築,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情況不盡相同,在甲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在乙工程不一定發生,而在乙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現甲工程沒有發生過的問題,相互間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
建築物的施工由於結構復雜、體積大、建築材料類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工期都較長(與一般工業產品的生產相比)。在較長的合同期內,雙方履行義務往往會受到不可抗力、履行過程中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市場價格的浮動等因素的影響,必然導致合同的內容約定、履行管理都很復雜。
(三)合同內容的復雜性
雖然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只有兩方,但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卻有許多種,內容的約定還需與其他相關合同相協調,如設計合同、供貨合同、本工程的其他施工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