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哪些職責
按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第六條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 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怎樣做呀
以金字塔形式向下一次排列,例如:
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
主管安全專副經屬理
安全管理員
暖通專業主管 土建專業主管 電氣專業主管
3. 按照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的有關規定,屬於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安全生產抄管理機構襲的主要職責:
1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2 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3 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4 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 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7 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8 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並監督整改;
9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0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 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2 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3 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 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 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6 對於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7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 建築施工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文件包括什麼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一條為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廢止。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5.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應包括哪些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應包括:
一、安全管理控制目標
(一)企業和項目制定的安全控制目標
1、傷亡事故控制目標:杜絕死亡,避免重傷,一般事故應有控制指標。
2、安全達標目標:根據企業特色、項目特點,按實際情況制定安全達標的具體目標,如企業達到市級安全先進單位,項目達到安全創優等各種榮譽。
3、文明施工實現目標:項目根據作業條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體方案和實施文明工地的目標。
(二)企業的安全管理目標必須有正式文件和傳閱記錄,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必須有上級部門審批和傳閱記錄。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有紅頭文件和傳閱記錄,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有經過上級部門審批和項目發放記錄。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三)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專項(施工用電、大型機械、特殊類腳手架、防暑降溫等)施工方案審批制度
(四)設備(含緊急救援器材)安裝、拆除驗收制度(含檢測、操作規程、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報廢、特種設備管理內容)
(五)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專業類、勞務類等分包單位安全職責、許可權、考核、獎罰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七)班組安全活動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檢查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隱患整改責任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傷事故報告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制度(項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衛值班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五)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項目制定)
(十六)事故緊急救援制度(企業和項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企業明確各崗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部、技術部、工程部、機械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工會等部門]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其部門職責分工,確定其安全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必須包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檢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實施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二)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經過上級部門審批和各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三)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包含: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書記、安全主管、安全員、施工員、機電員、勞資員、預算成本員、材料員、保衛人員、班組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工人、分包單位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參照以上編制。
(四)責任制內容必須明確各自工作范圍的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執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許可權。
(五)結合各自安全生產職責,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企業和項目級),同時編制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圖。
(六)企業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考核,項目的時限自行調整。
四、安全生產資金保障
企業制定保障計劃和落實資金,必須保留各種單據備查,項目將實際發生費用匯總報公司,現場留存單據。企業和項目填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金預算表和統計表,應相互對應。
(一)安全培訓費:安全資格上崗培訓取證費、安全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特殊工種人員上崗培訓取證費、JGJ59-99標准、安全法培訓學習取證費
(二)宣傳、活動投入:開展安全月活動、召開現場會、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組織文藝競賽、訂閱安全類報刊雜志、製作展覽板等
(三)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費:洞口臨邊防護設施(含租賃費)、電器產品、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更換檢測費
(四)安全防護(勞保)用品:三寶、防護面罩、工作服、防寒防暑等
(五)文明施工設施:現場圍檔(含大門)、場地硬化、排水設施、綠化、食堂、廁所、淋浴室、消防器材、五牌一圖、警示標志、急救葯品器械、垃圾處理等
(六)人工費: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修,垃圾清運等人工費用
(七)意外傷害保險、安全技術服務費
五、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定期對各部門和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對全體人員分工種、分部、分項、分季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尤其危險源單獨教育記錄,同時要求被教育人員簽名,不得偽造代簽。
(一)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
(二)節前節後安全教育記錄
(三)新進場工人教育記錄
(四)安全教育記錄(定期月或季度)
(五)班前安全活動、安全周講評記錄
(六)安全員及特殊工種人員、中小型機械作業人員名冊(復印件附後)
(七)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過上級部門審批發放。其內容包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源認定和預防控制措施,並對涉及人員進行組織設計安全交底。
六、采購
企業或項目分包單位采購安全用品時,必須選擇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的合格產品、生產企業,若無可自行采購;采購時提供安全用品的證明材料(質保書、合格證),將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購驗收資料表上。
(一)合格供應商目錄(其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二)安全用品驗收記錄(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漏電開關、配電箱、限位裝置、保險裝置、五芯電纜、鋼管、扣件、起重繩、活動房等)
(三)安全用品采購驗收資料表(每頁粘貼一種物資)
七、分包管理
(一)合格分包方名錄(企業以紅頭文件方式公布,項目留存)
(二)項目分包方名錄
(三)分包方安全生產能力評價記錄
(四)項目與分包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
(五)分包方的安全職責和落實情況資料
(六)分包方開展安全活動資料
八、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一)總包對分包進場安全總交底
(二)施工過程中的分部(基礎、主體、裝飾等)、分項(土方、樁基、腳手架、模板、鋼筋、砼、塔吊裝拆、物料提升機裝拆、外用電梯裝拆、砌築抹灰、牆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工種(電工、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木工、鋼筋工、砼工、瓦工)等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簽字確認,不得偽造代簽。
(三)安全設施移交表
(四)三級動火許可證
(五)模板、外架、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拆除申請表
九、危險源控制
(一)企業應對危險源識別、評價,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控制、策劃、建檔,制定針對性應急預案(含重大危險源控制清單和檢查記錄)。
(二)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過上級部門審批發放。其內容包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源認定和預防控制措施,並對涉及人員進行組織設計安全交底。
十、事故應急救援
編制應急救援計劃(含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坍塌、重大意外事故、火災、中毒中暑等),內容涵蓋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後果、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報告程序、處理程序、應急物資准備及設施、人員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調查處理建議等。
(一)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和評價記錄表
十一、安全檢查和糾正措施
(一)公司和項目安全檢查匯總表
(二)公司和項目安全檢查記錄[項目檢查類型包括:定期安全檢查、專項(施工用電、大型機械、特殊類腳手架、防暑降溫等)安全檢查、季節性、節假日前後等],包括行業管理部門或項目上級單位對現場的安全檢查記錄匯總。
(三)安全檢查日記
(四)隱患整改通知書
(五)安全檢查罰款通知書
(六)施工腳手架、懸挑架、提升架驗收單
(七)模板支撐系統驗收單,含計算書。
(八)井架、龍門架搭設驗收單
(九)塔吊、施工升降機、落地操作平台驗收單
(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接地電阻測試、移動手持電動工具、電工巡視驗收單
(十一)施工機具驗收單
(十二)基坑支護驗收表、基坑監測記錄
(十三)洞口臨邊驗收防護記錄
十二、安全改進
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總結和執行安全生產自我評估。
(一)安全會議記錄
(二)安全自我評估報告
(三)安全整改匯總和糾正措施執行回復
十三、安全資料收集
(一)企業和項目由專人負責更新安全操作規程、職業病防止、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制度、市級和上級部門頒發的規章制度。
(二)安全資料分類裝訂,統一格式,紙張採用A4頁,需簽字部分不得代簽。
(三)重大危險源識別控制、事故緊急救援資料必須單獨保管建檔。
體系資料准備齊全後,匯總裝訂成冊,項目的體系資料存放備查。
6.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製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並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並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製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 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製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准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製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台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台、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
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准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准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製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准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布。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須符合標准;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