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企業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類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企業增值稅稅率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3%。
B. 建築業營改增後的稅率是怎麼算的
一、建築業還未正式實行營改增。
二、建築業目前仍然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
三、預計15年年中會開始推行建築業營改增,預計改增後增值稅稅率為11%
供參考
C. 營改增後建築業稅率和營改增前怎麼寫
1、營業稅:稅率3%。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5%計稅。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稅
4、企業所得稅: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稅率:3萬元(含3萬元)以下稅率18%,3萬--10萬元(含10萬元)稅率27%,10萬元以上33%。
5、房產稅:計稅依據
建築業,稅率
1、營業稅:稅率3%。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5%計稅。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稅
4、企業所得稅: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稅率:3萬元(含3萬元)以下稅率18%,3萬--10萬元(含10萬元)稅率27%,10萬元以上33%。
5、房產稅:計稅依據
D.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36號文件公布以來,各路大師專家各樣解讀在朋友圈、論壇等都是刷屏的狀態。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築業雖然稅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進項,進項還是高出了6個點,因此整體稅負變化不大。
今天無意中計算了一下,當建築材料的在整個建築定價中比例為多少時才與原來的稅負相等。
我的計算過程如下(只考慮增值稅和營業稅):
假設一個項目定價10000萬元(含稅價)
營業稅=10000*3%=300萬元
增值稅:
假設可以取得進項稅額為X,則:
增值稅=10000/1.11*11%-X=990.99-X
如果營改增前後稅負不變,則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萬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該臨界點稅負需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含稅)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築企業能夠取得的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比例大於6.91%才會低於營改增前的稅負。
2、如果企業能取得17%的材料進項,材料佔比是多少呢?
假設建築企業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都是17%的稅率(其他稅率暫不考慮):
材料(不含稅)=690.99/17%=4064.65萬元
材料(含稅)=4064.65*1.17=4755.64萬元
材料占項目定價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當17%稅率的材料大於47.55%(含稅)時稅負才會低於營改增前。
建築行業的進項能否取得,將直接決定建築行業營改增後的稅負變化。因此,建築業對於項目採取簡易方式還是一般方式,需要結合項目情況及業主單位對增值稅專用的需要等進行綜合考慮。從上述計算看,鋼構企業的稅負將會明顯降低,因為鋼構企業的材料佔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進項發票。
E. 營改增後建築業稅率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的稅率
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年銷售額低於500萬元的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徵收率為3%。
(2)年銷售額高於500萬元的為一般納稅人,原則上實行11%的稅率。
但是,這次改革考慮到了建築行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對建築行業營改增作了一些特殊安排,以下三類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征稅。
一般納稅人有建築工程老項目
5月1日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
5月1日後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築服務。
當然,如果納稅人測算後認為一般計稅方式更合算,也可以選擇適用11%的稅率計稅。
F.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業目前仍然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
G. 營改增後建築業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增值稅稅率為11%。
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 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關於建築服務的稅率有以下五種情況: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這里的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這里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7)建築業營改增後的稅率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H.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後建築業老項目異地經營納稅,不僅存在計稅方式選擇簡易徵收,還是一般納稅人問題,還存在在繳納營業稅模式下,集團中標所屬企業施工不需要訂立分包合同的操作,但營改增後這種模式卻無法執行,必須簽訂獨立的分包合同,不然就會造成增值稅鏈條的斷裂。可訂立分包合同不僅有違建築法,還要看業主是否同意,這些都是不可迴避的難題。即使業主同意或默許分包,但具體如何差額納稅,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是全額開票,還是差額開票,無論財稅36號文,還是17號公告都沒用具體的明確規定。
I. 建築業營改增後如何認定一般納稅人稅率分別是多少
建築業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為3%。一般納稅人的清包工,甲供材的安裝工程,營改增以前的老項目可以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徵收率為3%。
J. 建築行業營改增以後要交哪些稅
就是營業稅改成增值稅而已,其他變化不大,需要交納:增值稅,城建稅,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增值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