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單位給檔案館移交工程竣工資料有需要哪些內容
首先,建築工程有十大分部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築節能工程。
1、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屬於土建部分,這四大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施工管理類資料包括:
工程概況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2)、施工技術類資料包括:
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施工方案、圖紙會審記錄、工程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
3)、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鋼筋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焊條(劑)合格證、焊接試(檢)驗報告、水泥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磚(砌塊)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砂子試驗報告、石子試驗報告、防水材料合格證及試驗報告、隔熱保溫材料合格證、防腐材料合格證、預制構件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商品混凝土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申請單、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混凝土抗滲試驗報告、砂漿配合比申請單、砂漿試塊試驗報告、土壤干密度試驗報告、土壤擊實試驗報告、室內環境檢驗報告
4)施工記錄包括:
地基釺探記錄、地基驗槽記錄、地基處理施工記錄、混凝土施工記錄、坍落度檢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構件吊裝記錄、新材料、新工藝施工記錄、節能、保溫測試記錄、重要施工記錄、沉降觀測記錄、工程定位測量及復測記錄、基槽及各層放線測量及復測記錄
5)、驗收類資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註:施工管理資料、施工技術類資料及驗收類資料所有分部工程都是一致的,故下面的分部工程將不再描述。
2、建築電氣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材料、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2)、施工記錄包括:
電氣設備調試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接地電阻測試記錄、大型燈具牢固性檢查記錄
3、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材料、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2)、施工記錄包括:
管道、設備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報告、管道系統吹洗(脫脂)檢驗記錄、給水管道通水試驗記錄、排水管道通球試驗記錄、鍋爐烘、煮爐、設備試運轉記錄
4、通風與空調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材料、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2)、施工記錄包括:
製冷、空調、水管道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記錄、製冷設備運行調試記錄、通風、空調系統調試記錄
5、電梯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材料、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2)、施工記錄包括:
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負荷試驗、安全裝置檢查記錄、電梯運行記錄
調整試驗報告
6、建築智能化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主要物資及施工試驗報告資料包括:
材料、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2)、施工記錄包括:
系統功能測試及設備測試記錄、系統檢測報告、系統試運行記錄、系統電源及接地檢測記錄
7、建築節能分部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大部分地區要求節能工程都是單組組卷,交由牆改辦,由牆改辦出具建築節能驗收報告。
主要包括以下分類:
1)、牆體節能工程包括:
保溫板材的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粘結材料的粘結強度、增強網的力學性能、抗腐蝕性能;
2)、幕牆節能工程包括:
保溫材料:導熱系數、密度、幕牆玻璃:可見光透射比、傳熱系數、遮陽系數、中空玻璃露點、隔熱型材:抗拉強度、抗剪強度。
3)、門窗節能工程包括:
嚴寒、寒冷地區:氣密性、傳熱系數和中空玻璃露點、夏熱冬冷地區:氣密性、傳熱系數,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夏熱冬暖地區:氣密性,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
4)、屋面節能工程包括:
保溫隔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壓縮強度或壓縮強度
5)、地面節能工程包括:
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壓縮(10%)強度、防火性能
6)、採暖節能工程包括:
散熱器的單位散熱量、金屬熱強度、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
7)、通風與空調節能工程包括:
風機盤管機組的供冷量、供熱量、風量、出口靜壓、雜訊及功率、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
8)、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包括:
電纜、電線截面和每芯導體電阻值試驗報告。
另外,還有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分戶驗收資料。
2. 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與移交要注意什麼
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與移交
(一)驗收
1、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檔案接收范圍的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建設單位未取得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2、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在進行工程檔案預驗收時,應重點驗收以下內容: (1)工程檔案分類齊全、系統完整; (2)工程檔案的內容真實、准確地反映工程建設活動和工程實際狀況;(3)工程檔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的規定;(4)竣工圖繪制方法、圖式及規格等符合專業技術要求,圖面整潔,蓋有竣工圖章;(5)文件的形成、來源符合實際,要求單位或個人簽章的文件,其簽章手續完備; (6)文件材質、幅面、書寫、繪圖、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工程檔案由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屬於向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報送工程檔案的工程項目還應會同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驗收。
3、國家、省市重點工程項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項目的預驗收和驗收,必須有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參加。
4、為確保工程檔案的質量,各編制單位、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等要對工程檔案進行嚴格檢查、驗收。編制單位、制圖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必須進行簽字或蓋章。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一律退回編制單位進行改正、補齊,問題嚴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交工驗收。
5、凡報送的工程檔案,如驗收不合格將其退回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責成責任者重新進行編制,待達到要求後重新報送。檢查驗收人員應對接收的檔案負責。
6、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工程檔案的最後驗收。並對編制報送工程檔案進行業務指導、督促和檢查。
(二)移交
1、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收范圍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檔案。
2、停建、緩建工程的工程檔案,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3、對改建、擴建和維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據實修改、補充和完善工程檔案。對改變的部位,應當重新編寫工程檔案,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
4、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工程檔案時,應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蓋章後交接。
5、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有關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工程檔案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時間、套數移交給建設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3. 建築工程竣工檔案移交程序,注意事項
查看: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10]65號文
4. 建設單位工程檔案移交哪些內容
(一)工程准備階段文件 1、立項文件;2、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3、勘察、測繪設計文件;4、招標文件;5、開工審批文件。 (二)施工文件 土建(建築與結構)工程 1、施工技術准備文件;2、地基處理記錄;3、工程圖紙變更記錄;4、材料設備質量證明及試驗報告;5、施工實驗記錄;6、隱蔽工程檢查記錄;7、施工記錄;8、工程質量檢驗記錄。 水電、暖通、空調、消防、燃氣工程 1、一般施工記錄;2、圖紙變更記錄;3、設備、產品質量檢查、安裝記錄;4、隱蔽工程檢查記錄;5、施工試驗記錄。(三)監理文件 1、監理規劃;2、監理月報、會議紀要;3、監理通知;4、監理總結。(四)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1、工程竣工總結; 2、竣工驗收記錄 a)竣工圖(給排水、結構、水電、裝飾、暖通、消防、燃氣、電梯等); b)聲像材料(照片、錄像、光碟等)。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
5. 建設單位需要移交的工程檔案如何整理
城建檔案館所需的甲方備案資料
搜集情況
備注
1
企業項目備案表
2
合同書
3
土地使用證回
4
建設答用地規劃許可證
5
土地出讓金、契稅票據
6
土地勘測報告
7
岩石勘測報告
8
放驗線通知單
9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
10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11
工程會簽表
12
施工圖審查報告
13
工程招標文件
1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5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16
開工報告
17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8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9
建設項目綠化規劃設計許可證
20
收費票據
21
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表
22
公司管理小組任命文件
23
監理單位項目人員組成
24
施工單位人員組成
25
監理委託書
6. 工程檔案資料移交書由建設單位保存對嗎
工程資料移交管理分別如下:
列入城建檔案館(室)接收范圍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必須向城建檔案館(室)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檔案;向物業管理單位移交一套工程檔案,便於日後維護、管理利用;建設單位自行保留一套工程檔案。並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蓋章後交接。
停建、緩建建設工程的檔案的管理應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對改建、擴建和維修的工程檔案管理,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據實修改、補充和完善原工程檔案。對改變的部位,應當重新編制工程檔案,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有關單位移交。
工程檔案驗收的內容:
1、工程檔案齊全、系統、准確、規范。
2、工程檔案的內容真實、准確地反映工程建設活動和工程實際狀況。
3、工程檔案已整理立卷,並符合有關規范的規定。
4、竣工圖繪制方法、圖式及規格等符合專業技術要求,圖面整潔,蓋有竣工圖章。
5、文件的形成、來源符合實際,要求單位或個人簽章的文件,其簽章手續完備。
6、文件材質、幅面、書寫、繪圖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 建築工程施工技術檔案資料填寫全套示範本(通用版)
資料已發送到你郵箱。
8. 建設工程檔案有哪些需要向市檔案館移交
1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2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
3關於立專項的會屬議紀要、領導批示
4專家對項目的有關建議文件
5項目評估研究資料
1規劃意見書及附圖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證附件及附圖
3國有土地使用證
4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2建築用地釘樁通知單
3驗線合格文件
4設計方案審查意見
5消防設計審核意見
6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施工圖審查報告及回復意見
7竣工圖設計單位審查意見
1勘察合同
2設計合同
3施工合同
4監理合同
5中標通知書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及附圖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書、施工安全報監手續
1工程結算
9. 我這里有個工地快做完了,業主老是問我要資料,建設單位什麼時間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檔案
根據地方檔案局頒布的《城建檔案館接收建設工程檔案規范》,建設單位應當在回工程答竣工驗收後6個月內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施工單位需要把資料裝訂好,再交給業主,由業主單位移交給檔案館,如果發現問題需要整改的話,檔案館會出整改意見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