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例分析怎麼寫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主要就是合同相對人、法律關系、合同效力、工程款確定、已付款認定、質保金數額、質保期是否屆滿、利息或利息損失如何起算、利息標准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合同相對人是那兩方;合同的性質是承包、轉包、違法分包、或借用有資質的人簽訂等。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是主要的法律依據。當然合同法也是必要的依據。
❷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1.不好意思,圖片傳不上去
2建設單位將設備交由廠商安裝的做法是版錯誤的。理由:權在本事件中,鍋樓設備安裝實際是分包商,建設單位對分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如何不參與意見,與分包商不能有任何合同關系。
3總監理工程師做法是正確的。理由:無論總監理工程師是否參加驗收,當期對某部分的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承包人應該配合檢驗,並在檢驗後重新修復
4丙施工單位的索賠要求不應該向監理單位提出。理由:不論事件起因於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是承包商,當分包商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分包商只能向承包商提出索賠要求,不能向監理工程師提出。
對於該索賠應該這樣處理:有丙施工單位向乙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乙施工單位認為丙施工單位的索賠要求合理,要及時按照合同規定的索賠程序,以乙施工單位的名義就該事件向監理工程師遞交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批准索賠報告,將獲得批准順延的工期加到分包合同工期中,將索賠款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由乙施工單位轉交給丙施工單位。
❸ 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例分析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業主直接發包工程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的案例。本案的事實是清楚的,爭議焦點在於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管理責任。
已經明確的事實:
1、業主直接發包玻璃幕牆工程並與C公司簽訂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總包管理費;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
對於焦點問題即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責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間沒有合同關系,且總包管理費由A單位支付,從這一點事實可以認定C單位不對B單位負有合同責任,而是直接對A單位負責;
2、AC單位玻璃幕牆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了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這一點並不合法,因為合同雙方非經同意無權設定第三方權利義務;
3、如B單位按照AC單位的施工合同約定收取了總包管理費,應認定其已經認可並同意AC單位為其設定的權利義務,從而以事實履行構成三方之間的特殊合同關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單位的施工合同設定B單位義務為:履行對玻璃幕牆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配合義務,而是「施工配合義務」與總包管理義務是兩個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負責配合施工工作,後者不僅要配合施工還要負責總承包管理,更要承擔總承包責任;
5、AC單位設定A單位支付和B單位收取的是「總包管理費」,與AC設定並經B單位同意認可的對應義務「施工配合義務」相對應,兩者的表述出現差異,應認定「總包管理費」是費用,而「施工配合義務」是B單位的合同權利義務和責任。
綜上,如非因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過錯,B單位不承擔總承包管理責任,因該責任於B單位同意認可的AC單位有關其義務的條款沒有設定。因此,應當裁決如下:
1、裁定C單位承擔工期延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2、裁定由C單位承擔質量返修義務,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3、裁定由C單位承擔本案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用,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C單位作為業主直接發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B單位可以就此向A單位提起施工索賠,索賠內容包括:
1、要求其順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
3、要求其責令C單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設計標准;
4、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特別提醒:如果B單位收取「總包管理費」的收據上寫明的也是總包管理費,再加上A單位很容易找到B單位工作中的所謂「總包管理活動」,那就另當別論了。
❹ 工程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1.合同形式有書面和口頭合同。2.建設工程合同屬於要式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3.開發公司發出中標通知書30日內,必須同中標單位進行簽訂合同,同時不得對合同價格進行磋商。同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提高質量標准。施工單位在未進行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進場施工,應辦理施工許可證。合同未簽訂,開始施工,也屬違規行為。建設主管部門可以責令開發商停止施工,並處於罰款。簡單回答,不知道滿意否?
2.預付款:840*0.25
3.起扣點:T=P-M/N(P合同金額,M預付款金額、N主要材料及構配件費比重)
其他自己算
❺ 工程合同案例分析題。。。急解。。。
一般通行做法是:承包人先書面告知監理,監理查看,隱患處理方案得到監理認可,處理內完畢後遞交工容程簽證確認。
監理應在48小時內以書面的形式回復承包人:1.同意承包人的處理方案。2.不同意承包人處理方案的,監理應給予可執行的方案,或召開會議商討方案。個別情況下應當召開專家論證。
工期是否順延應當以實際情況判斷,「難以預料」的暴雨天氣應該屬於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但這個「難以預料」各方是否認可就很難說了,承包人是否做好雨季施工准備,有沒有特殊情況的預案?所以監理人可以依照承包人的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延期。
損失補償,沒看明白,你寫的是誰補償誰??
❻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謝謝幫忙分析一下!!!!!!!!!!!
答:來
1、暫估價的分部源分項工程應按當時當地實際市場材料單價計算,而工程造價價款應按該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新發布的人工單價和規費調整文件調整。
2、事件一,按當地造價管理部門新發布的相關文件調整;因為,在《工程造價管理辦法》中規定,工程造價需按當地新發布的工程造價管理文件執行。
事件二,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圖施工,並不能索賠;因為施工圖解釋權優於招標書中的工程項目描述,並且在投標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能發現此問題。
事件三,施工單位不可索賠;因為,施工單位能在投標過程中以及實地勘查的時候能發現此問題,並提出問題,並要求更改。
3、承包方可以提出來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首先,是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了工程的延期,其次施工方的對主體的修復、雙方現場辦公房的重建以及發包方提出的按原計劃完工都可以提出費用索賠或趕工費補償。
4、不合理,這屬於工程重大變更,屬發包方責任。
❼ 關於建築工程合同的一個案例分析
修復斜撐沒立合同嗎?那應該在工程合同中寫好,如果沒寫那就不好辦了,如果只是一個提議而承包商就盲目的做了那隻有根Architect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