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有《北京市建築業勞務作業人員普法維權培訓考試試題答案》A/B/C卷子答案 馬上就要
A卷:一、1B2C3B4B5A6B7A8B9A10B
二、1469錯,其餘對
三、1、答:(一)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務工人員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二)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本單位的工會組織提出申請,請求協調。協調申請,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協調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協調不成。經協調達成協議的,製作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
(三)調解不成的,務工人員可以向工作地點所屬區縣的幫扶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四)仲裁。如果單位沒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調解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縣、區一級勞動仲裁委會員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書面申請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並且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仲裁委員會一般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60天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做出裁決。
(五)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監察舉報投訴。在職業中介機構被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勞動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局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七)信訪。務工人員可以採取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由信訪部門轉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2、答:(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務工人員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務工人員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B卷:一、1C2B3B4B5B6C7B8C9A10C
二、1-8對9、10錯
/三、1、答:首先,用工企業應當每月與務工人員核算本月工資數額;
其次,用工企業應當每月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支付務工人員本月工資,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支付另有約定的,用工企業應當每月支付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其餘工資應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
第三,用工企業發放工資時,務工人員本人應當親自領取並在書面工資發放記錄上簽字,除法定情形,不得由他人代領工資或在工資支付記錄上代簽字。
2、答:(一)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務工人員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二)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本單位的工會組織提出申請,請求協調。協調申請,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協調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協調不成。經協調達成協議的,製作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
(三)調解不成的,務工人員可以向工作地點所屬區縣的幫扶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四)仲裁。如果單位沒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調解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縣、區一級勞動仲裁委會員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書面申請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並且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仲裁委員會一般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60天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做出裁決。
(五)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監察舉報投訴。在職業中介機構被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勞動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局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七)信訪。務工人員可以採取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由信訪部門轉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C卷:一、1C2B3B4C5B6A7C8A9B10B
二、1/2/6/7錯,其餘對
三、1. 答:(一)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務工人員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二)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本單位的工會組織提出申請,請求協調。協調申請,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協調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協調不成。經協調達成協議的,製作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遵守。
(三)調解不成的,務工人員可以向工作地點所屬區縣的幫扶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四)仲裁。如果單位沒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調解不成,務工人員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縣、區一級勞動仲裁委會員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書面申請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並且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仲裁委員會一般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60天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做出裁決。
(五)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六)監察舉報投訴。在職業中介機構被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勞動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局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七)信訪。務工人員可以採取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由信訪部門轉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2、
北京市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豐台區東鐵營橫七條12號 67632707
西城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西城區北三環中路乙18號 82022871
朝陽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朝陽區雙龍南里120號 87317801
崇文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崇文區福光路4號 67145359
海淀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海淀區萬柳華府北街2號
(海淀工人文化宮4層) 82565430
豐台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豐台區東鐵營橫七條12號 67666975
懷柔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懷柔區青春路26號 69632542
順義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順義區光明南街4號 69443484
開發區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開發區萬源西街4號 67882163
2. 怎樣辦理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
據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關於進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版》和《北京市權建築業企業勞務施工隊長證書》年檢工作」的要求
。請各企業將「檔案管理手冊」和「施工隊長證書」速交我處統一辦理,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完成備案的我省進京施工企業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均須進行手冊、證書的年檢。
二、凡未辦理手冊、證書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原檔案管理手冊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證書自動失效。
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年檢工作具體程序、要求:
1、企業將「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上交省辦統一辦理;
2、企業原始備案資料發生變更的,需提交申請報告並寫明變更內容,網上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年檢;
四、勞務企業施工隊長證書年檢工作具體程序、要求:
1、勞務企業將本企業施工隊長證書原件和北京市建築勞務施工隊長年檢登記表(見附件),以及加蓋企業公章的紙製版、電子版上交省辦統一辦理。
五、我處將於4
月30日前完成《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勞務施工隊長證書》的年檢工作。
3. 怎樣辦理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
提交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紹信和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拖欠行為的證明;
5、企業在京經營場所的證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協議書或房屋產權證明);
6、在銀行設立的企業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相關憑證原件;
7、勞務分包企業需提供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相關憑證原件;
8、發包單位的發包意向文件或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原件;
9、技術負責人、在京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等材料復印件;
10、勞務分包企業還需提交施工隊長名單,以及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作業人員培訓及持證情況證明。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各省駐京建管機構所屬的企業將《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報交本省駐京建管機構統一辦理;中鐵系統企業將管理手冊報交建管中心辦理;其他企業將管理手冊交本片組牽頭單位統一辦理。
4. 外地建築企業在京分公司還需要辦理進京備案嗎
供應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進京施工備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准備哪些資料
外地企業進京施工備案不用非得要辦理北京分公司(可辦可不辦),但是按正規流程走的話,必須要在北京市建委辦理中央及外省市企業進京施工備案=《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管理手冊》
「信譽至上、服務周到、優質高效、合作共贏」的宗旨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專業辦理北京市建委外地進京施工備案許可證,約談2-3次通過,2-4個星期拿證書,專業快速有保障!
專業辦理,外地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1總承包2專業承包3勞務分包等此項業務是書面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查、告知三個階段。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來京施工備案約談工作須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辦理來京施工備案,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託代理人持下列資料到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接受約談。
一、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在京委託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企業授權委託書;
4、出省施工介紹信;
5、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拖欠行為的證明;
6、企業基礎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提交的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合同管理制度、勞動用工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勞務分包企業提交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勞務用工制度、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7、在京組織機構圖和企業規范管理、依法經營承諾書(加蓋公章)
二、約談時間:每周四下午2:00
三、約談地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樓三層會議室(具體詳見樓層電子屏顯示)
農民工保證金(總承包100萬 專業承包50萬 勞務分包50萬)
5. 外地建築企業在京分公司還需要辦理進京備案嗎
可辦可不辦。
供應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進京施工備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准備哪些資料:
外地企業進京施工備案不用非得要辦理北京分公司(可辦可不辦),但是按正規流程走的話,必須要在北京市建委辦理中央及外省市企業進京施工備案=《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管理手冊》。
「信譽至上、服務周到、優質高效、合作共贏」的宗旨。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
專業辦理北京市建委外地進京施工備案許可證,約談2-3次通過,2-4個星期拿證書,專業快速有保障!
專業辦理,外地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1總承包2專業承包3勞務分包等此項業務是書面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查、告知三個階段。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來京施工備案約談工作須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辦理來京施工備案,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託代理人持下列資料到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接受約談。
一、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在京委託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企業授權委託書。
4、出省施工介紹信。
5、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拖欠行為的證明。
6、企業基礎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提交的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合同管理制度、勞動用工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勞務分包企業提交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勞務用工制度、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7、在京組織機構圖和企業規范管理、依法經營承諾書(加蓋公章)。
約談時間:每周四下午2:00。
約談地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樓三層會議室(具體詳見樓層電子屏顯示)
農民工保證金(總承包100萬 專業承包50萬 勞務分包50萬)。
6. 外地勞務分包企業進京施工必須要備案嗎,不備案有什麼後果
據北京抄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襲心「關於進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勞務施工隊長證書》年檢工作」的要求 。請各企業將「檔案管理手冊」和「施工隊長證書」速交我處統一辦理,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完成備案的我省進京施工企業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均須進行手冊、證書的年檢。
二、凡未辦理手冊、證書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原檔案管理手冊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證書自動失效。
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年檢工作具體程序、要求:
1、企業將「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上交省辦統一辦理;
2、企業原始備案資料發生變更的,需提交申請報告並寫明變更內容,網上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年檢;
四、勞務企業施工隊長證書年檢工作具體程序、要求:
1、勞務企業將本企業施工隊長證書原件和北京市建築勞務施工隊長年檢登記表(見附件),以及加蓋企業公章的紙製版、電子版上交省辦統一辦理。
五、我處將於4 月30日前完成《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勞務施工隊長證書》的年檢工作。
7. 什麼是北京市建築業企業管理手冊
為加強進京建築施工企業和勞務施工隊長的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規范市回場主體行為,促進企業提升內在管答理水平,建管中心將於2009年3月23日至6 月30日進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和《北京市建築業企業勞務施工隊長證書》年檢工作。
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完成備案的外地進京建築施工企業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均須進行手冊、證書年檢。
2009年7月1日起,凡未辦理手冊、證書年檢的,原檔案管理手冊和勞務企業施工隊長證書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