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類別如何劃分
建築工程項目種類繁多,為適應科學管理的需要,可從不同角度進行類:
一、按內投資的再生產性質劃分:容
1.新建項目
2.改建項目
3.重建項目
4.擴建項目……
二、按投資用途劃分:
1.生產性建設項目
2.非生產性建設項目
三、按建設資金主要來源劃分:
1.國家投資
2.利用外資
3.銀行信貸
4.自籌資金
四、按建設規模劃分:
1.大型
2.中型
3.小型
五、按建設階段劃分:
1.規劃中的
2.建設中
3.已竣工的
參考資料:東南大學09年版《工程項目管理》
B. 建築工程中的項目是怎麼劃分
工程量清單編制可按群體工程——單體工程——專業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
一個招標標段由一個以上單體工程組成時,稱為群體工程。單體工程為可以單獨編制措施項目清單的一個或多個單位工程。
單體工程下又可分為建築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專業工程;
專業工程下可分為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下又可分為分項工程;
專業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應對應《計價規范》中的相應項目編碼。專業工程在十二位編碼中的第1、2位;分部工程在第3、4位;分項工程在第7、8、9位。
以住宅小區為例:一個招標標段為5幢房屋,則整個標段為一個群體工程,5幢房屋為5個單體工程。每個單體又可分為建築、安裝、裝飾三個專業工程。以建築工程為例又可分為:土(石)方工程,樁與地基基礎工程,砌築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熱、保溫工程等分部工程。分部工程以土方工程為例又分為:平整場地、挖土方、土方回填等分項工程。
若招標標段為專業工程,也可參照群體工程——單體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如市政工程為一個群體工程時,可分道路、橋梁、其他等幾個單體工程,單體工程下再劃分分部工程與分項工程。
C. 建築工程性質怎麼分類
建築工程性質分類為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恢復。
1、新建項目。是指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近遠期規劃,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從無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設項目。現有企、事業和行政單位一般不應有新建項目。有的單位如果原有基礎薄弱需要再興建的項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全部固定資產價值(原值)3倍以上時,才可算新建項目。
2、擴建項目。是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原有場地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產品的生產能力或增加經濟效益而增建的生產車間、獨立的生產線或分廠的項目;事業和行政單位在原有業務系統的基礎上擴充規模而進行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遷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和事業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調整生產力布局的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或出於環境保護等其他特殊要求,搬遷到異地而建設的項目。
4、恢復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因在自然災害或戰爭中使原有固定資產遭受全部或部分報廢,需要進行投資重建來恢復生產能力和業務工作條件、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建設項目。
這類項目,不論是按原有規模恢復建設,還是在恢復過程中同時進行擴建,都屬於恢復項目。但對尚未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受到破壞後,若仍按原設計重建的,原建設性質不變;如果按新設計重建,則根據新設計內容來確定其性質。
基本建設項目按其性質分為上述四類,一個基本建設項目只能有一種性質,在項目按總體設計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設性質是始終不變的。 更新改造項目包括挖潛工程、節能工程、安全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
(3)建築工程項目歸屬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的屬性:
1、綜合性: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
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D. 在建築工程中建設項目是怎樣劃分的
1、建設項目的劃分
(1)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是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進行施工
E. 建築工程項目投標方案的知識產權歸屬,除署名權外,諸如著作權、版權、專利權、使用權均歸招標人所有
因為 這句話前麵包括後面有說明,是獲得補償的投標方案!你的這些知識產權等於甲方已經給你支付報酬!!!如果未獲得補償,這些知識產權還是歸你的···
F. 項目,建設項目,工程項目,建築工程項目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後一個是前一個的子集。
項目的定義很寬泛,所有欲辦事項都可以稱版之為項目,可以是實權體的,比如建築工程、汽車開發製造、食品研發;也可以是虛擬的,比如慈善募捐、貸款投資、營銷策展等。
建設項目就是與建設事業相關的項目,也可以是實體的,比如房地產開發,也可以是虛擬的,比如產業建設、投資等;
工程項目更進一步局限,與工程相關,這個領域一般就是實體化的了,但未必是建築領域的;
建築工程項目則進一步把領域局限到建築工程范疇。
簡單的說,就是這么回事。
G. 建築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等)劃分的依據是什麼出自哪個規范 個人覺得應該不是出自驗收規范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 4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版 4.0.1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權(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4.0.2 單位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 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 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4.0.3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2. 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乾子分部工程。 4.0.4 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建築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可按本標准附錄B採用
H. 工程建設項目是怎樣劃分的
1、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是指具有設計任務書、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管理上具有獨立組織形式的基本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具有單件性並具有一定的約束條件。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