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層建築施工中採取哪些措施進行火災防範
高層建復築火災預防。制 1完善高層建築的生命安全系統 預防高層建築發生重大火災,減少火災損失,保證和提高高層建築的生命安全系統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強化對高層建築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一般而言,建築的安全設防度越高,其安全的機會成本就越低,而需要投入的資金也越高。所以,建築安全管理單位必須下決心投入巨資定 3整章建制,全方位建設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首先要科學劃分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責任體系,確保管理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環環相扣,避免事故發生 4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高層建築一旦發生災害事故,要有專人負責組織指揮被困人員的有序疏散,並對現場秩序進行維持。 5加強對業主、租戶的安全監督管理 在日常管理中,要求業主、租戶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聯系。防火安全協議書,並把所需動火樓層的具體位置、動火種類、操作人員的證件號、操作證號,經保安部、工程部核對無誤後方可動用明火。
⑵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措施有哪些
1、統計資料表明,火災中死亡人數大約%是由於吸入毒性氣體而致死的,所以公安部已明令嚴禁採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的裝修材料。
2、地上建築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裝飾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牆面和地面的裝修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3、建築物內的廚房,其頂棚、牆面、地面均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4、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當靠近非A級(不燃)裝修材料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燈飾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於B1級(難燃)。
5、無自然採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頂棚、牆面和地面均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6、建築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上。
7、當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室內裝修的頂棚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室內裝修的頂棚、牆面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
8、建築內部裝修材料的選用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
9、如果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難以認定,可將其樣品送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北京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防火檢測;經檢測後,裝修材料確實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予以整改。
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的數量、疏散走道的寬度和距離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採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
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從事經營活動的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2、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燈光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牆面上。且設在疏散走道上的燈光指示標志之間的間距不得大於二十米。
3、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的高層民用建築內設置的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的供電時間不應少於二十分鍾,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民用建築內設置的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的供電時間不得少於三十分鍾。
4、公共娛樂場所不應設置在建築物的地下二層及以下各層。
5、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並立即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6、在人員密集場所內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應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於2米,不應超過3米),或自發光型的蓄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超過1米)
建築消防設施:
建築消防設施,指建築物內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用於防範和撲救建築物火災的設備設施的總稱。常用的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乾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
⑶ 如何預防高層建築防火安全以及相應的措施有哪些
高層建築防火安全隱患應對策略
(1)高層建築火災安全設計
在對高層建築進行火災消防安全設計時,應當結合該高層建築結構的實際用途和功能特點,全面地規劃其防火安全設計方案。高層建築設計、施工以及驗收管理部門,應當對高層建築工程防火設計方案的可行性與有效性負責,對實踐中違反相關規定和不符合安全防火規范的一些工程建設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和驗收。對於高層建築結構的防火設計而言,實踐中應當充分地考慮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高層建築的總體布局應當科學合理,而且設計理念與具體施工建設要求應當明確;第二,應當合理地對高層建築每一樓層的疏散樓梯與防火區進,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第三,高層建築結構中的各使用元件以及構件等,都要保持足夠的耐火系。第四,應當合理地對安全疏散通道進行設計,並標明指引逃生路線。除以上幾點注意事項外,還要安裝適量的自動報警及自動滅火裝置,建議可採用聯動效果較好的一些安全防火系統;在對高層建築結構中的消防用水進行設計,應當保障足夠蓄水量,以有效應對火災事故;高層建築結構的室內裝修設計過程中,應當盡可能地採用耐燃或不可燃燒的建築材料,以提高建築結構自身的防火安全指數。
(2)建立健全相關安全防火制度
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當高層建築結構投入使用以後,應當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防火制度,並且將其真正的落實到實處。認為,一項制度真正落實的意義要遠遠大於其存在的價值。首先,應當建立和完善防火安全管理機制。當高層建築結構建成並投入使用以後,應當在高規的標准下配備一些有效的消防安全設備和措施,而且要注意設備如果長期的使用很可能會出現一系列的安全問題。基於此,建議要對這些設施加強日常的維護和管理,由專門的負責人對其進行管理,並嚴格安裝相關的要求對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維護;高層建築結構安全消防部門,應當根據建築結構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套科學完善的日、月以及年檢機制,使安全防火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同時,對該高層建築結構還要實施分區管理的機制,真正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身上,從而使每一個管理人員都產生一種危機意識,以便於及早地發現問題,並進行妥善的處理。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這主要是因為任何一種比較好的管理方式和模式,都會有一個有效的周期,因此為了避免長期使用一種管理機制會出現麻痹大意等問題,建議每個周期來臨之前都要加大監督力度,以提高警惕。
(3)加強防護安全宣傳,認真做好培訓工作
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外,還要增強消防安全管理意識,並加強防護安全知識宣傳,以提高高層建築結構使用人員的安全防火意識,以及火災發生時的逃生意識。對於防火安全設施而言,其只是對火災現場的防治有效,卻難以對困在火災現場的人員進行救治,情急之中只能靠受困人員自己進行逃生。由於沒有科學有效的逃生知識是很難成功的,因此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加強對這方面知識的學習和積累。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減少高層建築火災發生過程中的人員傷亡以及各項財產的損失。此外,還要加強對消防人員的培訓,使他們掌握過硬的防護安全救援技能。同時,相關人員要經專業的消防培訓之後.取得合格證以後才能持證上崗,這也是有效控制高層建築火災發生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
⑷ 各位大俠誰能給我《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謝謝
賓館和飯店是供旅客住宿、就餐、娛樂和舉行各種會議、宴會的場所。現代化的賓館、飯店一般都具有多功能、綜合性的特點,集餐廳、咖啡廳、歌舞廳、展覽廳、會堂、客房、商場、辦公室和庫房、洗衣房、鍋爐房、停車場等輔助用房為一體。使用功能復雜,裝修豪華,人員集中,加之思想麻痹,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致使近幾年來重特大火災頻頻光顧這些場所。
第一節 賓館、飯店的火災危險性
一、室內裝飾裝修標准高,使用可燃物多
賓館、飯店雖然大多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但大量的裝飾、裝修材料和傢具、陳設都採用木材、塑料和棉、麻、絲、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築內的火災荷載。一旦發生火災,大量的可燃 材料將導致燃燒猛烈、火災蔓延迅速;大多數可燃材料在燃燒時還會產生有毒煙氣,給疏散和撲救 帶來困難,危及人身安全。
二、建築結構易產生煙囪效應
現代的賓館和飯店,很多都是高層建築,樓梯間、電梯井、電纜井、垃圾道等豎井林立,如同一座座大煙囪;還有通風管道縱橫交錯,延伸到建築的各個角落,一旦發生火災,極易產生煙囪效應,使火焰沿著豎井和通風管道迅速蔓延、擴大,進而危及全樓。
三、疏散困難,易造成重大傷亡
賓館、飯店是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且大多數是暫住的旅客,流動性很大。他們對建築內的環境情況、疏散設施不熟悉,加之發生火災時,煙霧迷漫,心情緊張,極易迷失方向,擁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亂,給疏散和施救工作帶來困難,因此往往造成重大傷亡。
四、導致火災的因素多
賓館、飯店用火、用電、用氣設備點多量大,如果疏於管理或員工違章作業極易引發火災;加之住店客人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亂拉電線,隨意用火,卧床吸煙等也是造成火災的常見現象,因此賓館、飯店的消防管理十分重要,預防火災的任務相當繁重。
賓館、飯店發生火災的原因主要是:旅客酒後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蒂和火柴梗;廚房用火不慎和油鍋過熱起火;維修管道設備和進行可燃裝修施工等動火違章;電器線路接觸不良,電熱器具使用不當,照明燈具溫度過高烤著可燃物等四個方面。賓館、飯店最易發生火災的部位是:客房、廚房、餐廳以及各種機房。
第二節 賓館、飯店重點部位及主要防火要求
一、客房、公寓、寫字間
客房、公寓、寫字間是現代賓館、飯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衛生間、辦公室、小型廚房、客房、樓層服務間、小型庫房等。
1.客房、公寓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煙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著可燃物。發生火災的時間一般在夜間和節假日,尤以旅客酒後卧床吸煙,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事故最為常見。所以,客房內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均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毛、麻、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須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電器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尤其是電熱設備。
2.對旅客及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凡攜帶進入賓館者,要立即交服務員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卧床吸煙的標志、應急疏散指示圖、賓館客人須知及賓館、飯店內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對煙灰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時應不斷巡邏查看,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
二、餐廳、廚房
餐廳是賓館、飯店人員最集中的場所,包括大小宴會廳、中西餐廳、咖啡廳、酒吧等。這些場所內部可燃裝修多,可燃物數量很大,並連通失火率較高的廚房。有的餐廳,為了增加地方風味,臨時使用明火較多,如點蠟燭增加氣氛,菜餚加熱使用爐火等,這方面已多次發生事故。
廚房內設有冷凍機、廚房設備、烤箱等,由於霧氣、水氣較大,油煙積存較多,電器設備容易受潮和導致絕緣層老化,造成漏電或短路起火;廚房用火較多,油鍋起火是十分常見的。因此,餐廳和廚房應採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夠的安全通道,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 的工作崗位。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 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添加酒精,酒精 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煙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油炸食品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著火。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後方能離開。廚房內抽煙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三、公共娛樂場所
賓館飯店中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遵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符合有關的防火要求。(參看本篇第一章)
四、電氣設備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賓館、飯店設備的電氣化、自動化日益普及,因電氣設備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時有發生。賓館、飯店的電氣線路,一般都敷設在吊頂和牆內,如發生漏電短路等電氣故障,往往先在吊頂內起火,而後蔓延,並不易及時發覺,待發現時火已燒大,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必須做到:
1.客房裡的台燈、壁燈、落地燈和廚房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床頭櫃內設有音響、燈光、電視等控制設備的,應做好防火隔熱處理。
2.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應當遠離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包括日光燈鎮流器),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構件上;深罩燈、吸頂燈等如靠近可燃 物安裝時,應加墊不燃材料製作的隔熱層;碘鎢燈及功率大的白熾燈的燈頭線應採用耐高溫線穿套管保護;廚房等潮濕地方應採用防潮燈具。
3.空調、製冷和加熱設備等要加強維護檢查,防止發生火災。
五、安全疏散
賓館、飯店建築內應按照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設置防煙樓梯間或封閉樓梯間,保證在發生火災時疏散人員、物資和撲救火災。安全出口的數量,疏散走道的長度、寬度及疏散樓梯等疏散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或《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的規定。嚴禁佔用、阻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間;為確保防火分隔,樓梯間、前室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樓梯間及疏散走道應設置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牆面上,且間距不應大於20m;疏散用應急照明燈,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
六、定期維修保養建築消防設施,保證正常運行
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對賓館飯店的消防設施要求嚴格,通常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各類消防設施。這些設施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要設專人操作維護,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在發生火災時,保證發揮應有的作用。
七、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賓館飯店必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既要加強硬體設施的管理,也要加強軟體管理,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制定並經常演練滅火、疏散預案。
⑸ 高層住宅消防安全有哪些措施
消防安全組織措施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領導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健全消防管理網路
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3)、組織一支由管理幹部和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
4)、消防設施布置合理,重點部位多配,並配置在不易碰撞又使用方便位置。
5)、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A、進入本工地的所有管理人員及生產職工,均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B、對新來的職工再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上崗。
C、熟悉本工程的消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
D、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消防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進修同時評比消防安全工作。
E、對工程的各分部分項工程在簽定工程合同時候,同時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納入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F、加強消防安全的宣傳力度,現場除布置好七圖一牌外出入中區懸掛各種禁止,警告、警令和提示標志。
G、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和現場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值日制度和各班組自檢活動,在檢查中發現存在消防隱患的及時指定專人整改限期完成。
H、每月進行一次班組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通報近期本行業的消防安全形勢,組織宣傳消防安全圖報,提高職工防火意識和技術素質。
現場消防安全事故應急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准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准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⑹ 高層建築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案例
消防安全專項方案
一、 工程概況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合格。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主席令第4 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令第13 號
《關於防止發生施工火災事故的緊急通知》建設部建設監理司建監安[1998]12號
三、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四、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季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 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 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葯物檢查,發現葯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六、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四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三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七、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八、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製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九、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距明火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30 平方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4B 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對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 度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 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十一、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葯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其當事人責任。
十二、機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房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所有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
4、機修工作業時,嚴禁帶手套,下班時切斷電源。
5、存放油類要求歸類,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6、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十三、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熔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葯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四、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置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十五、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風扇不得放在蚊帳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 平方米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 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葯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六、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七、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1) 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 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 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 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 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 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 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 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4) 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⑺ 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措施有哪些
建築防火技術措施:
(一)總平面防火
(二)建築物耐火等級的劃分與選擇
(三)合理劃分防火分區、防煙分區,設置防火分隔物、擋煙垂壁
(四)採取安全疏散措施
(五)室內裝修防火
(六)通風、空調系統防火和建築防排煙措施
(七)工業建築防爆
(八)設置必要的建築消防設施
裝修防火技術措施:
1、統計資料表明,火災中死亡人數大約80%是由於吸入毒性氣體而致死的,所以公安部已明令嚴禁採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的裝修材料。
2、地上建築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裝飾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牆面和地面的裝修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3、建築物內的廚房,其頂棚、牆面、地面均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4、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當靠近非A級(不燃)裝修材料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燈飾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於B1級(難燃)。
5、無自然採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頂棚、牆面和地面均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
6、建築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上。
7、當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室內裝修的頂棚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室內裝修的頂棚、牆面材料應採用A級(不燃)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的裝修材料。
8、建築內部裝修材料的選用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
9、如果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難以認定,可將其樣品送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北京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防火檢測;經檢測後,裝修材料確實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予以整改。
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的數量、疏散走道的寬度和距離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採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
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從事經營活動的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2、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燈光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牆面上。且設在疏散走道上的燈光指示標志之間的間距不得大於二十米。
3、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的高層民用建築內設置的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的供電時間不應少於二十分鍾,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民用建築內設置的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的供電時間不得少於三十分鍾。
4、公共娛樂場所不應設置在建築物的地下二層及以下各層。
5、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並立即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6、在人員密集場所內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應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於2米,不應超過3米),或自發光型的蓄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超過1米)
建築消防設施:
建築消防設施,指建築物內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用於防範和撲救建築物火災的設備設施的總稱。常用的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乾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