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東省有沒有關於建築工程材料價格上漲的文件
魯建標字[2008]27號
關於加強工程建設材料價格風險控制的意見
各市建委(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穩定建設市場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設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帶來的風險,切實維護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山東省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魯建發[2002]4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發承包雙方在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應考慮到施工期內材料價格波動的因素,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明確主要材料包括的范圍,並合理約定主要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幅度及超出幅度後的調整辦法,共同分擔主要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的風險,保障建築工程的順利實施。
二、發承包雙方簽訂固定價格合同,且合同中未對材料價格風險幅度以及調整辦法進行約定或約定不具體的,發承包雙方應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協商、調整,並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
1.調整的范圍限定於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較大、占工程造價比例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圍以合同約定為准,當合同未對主要材料范圍進行明確約定時,則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砂漿、砂子、碎石、保溫材料、防水材料、面磚、石材、管材、管件、電線電纜、燈具、衛生潔具、散熱器等。
(2)單種材料合價占單位工程中分專業工程造價(如土建工程造價、裝飾工程造價、安裝工程造價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3)工程所在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主要材料種類。
2.主要材料價格發生波動時,波動幅度在±5%以內(含5%)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波動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3.主要材料價差的計算:價差為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價格與合同簽訂時雙方確認的材料價格的差額。
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價格按下列公式計算:
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價格=∑(某種材料每期實際使用量×當期材料價格)/同種材料總用量
當期材料價格應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材料價格為基準。如所在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當期未發布材料價格信息的,或材料價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以發承包雙方參照當期市場價格協商確認的材料價格為准。
三、發承包雙方在固定價格合同中已約定風險包干係數的,當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合同約定的材料價格風險系數時,材料價格上漲的,其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材料價格下降的,其價差由發包人受益。
四、本意見二、三款中計取的材料價差只能作為計算有關規費和稅金的基礎,不得計取其他費用。
五、未採用固定價格合同的工程,其材料的價格隨市場變化,按合同中約定的辦法計算材料價差。
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價差由發包人承擔,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下降價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價差由承包人承擔,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下降價差由發包人受益。
七、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材料款項的,材料價格上漲價差由發包人承擔。
八、對發承包雙方提出爭議的材料價格,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予以調解。
九、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積極跟蹤市場,適時發布材料價格信息。當工程建設材料價格變化幅度較大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大動態管理力度,引導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十、2008年新開工的工程,以及2008年1月1日後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意見執行,但本意見下發之日前已辦理完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② 山東省工程造價專升本
本科的工程造價專業名稱叫《工程管理》,意思是跟工程造價專業一樣的。自學考試本科有這回個專業。答科目除了公共課外,專業課就是《建築施工技術》、《工程項目管理》《線性代數》、《數理統計與概率論》有些難,其餘都比較容易,大約14-16門。
③ 請問誰知道《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程》2011版 《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定額》價目表2011年
魯標定字[2011]15號
關於印發山東省建築、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市政養護維修、房屋修繕等各專業工程價目表的通知
各市標準定額站(造價處、辦)、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適應建設工程計價的需要,我們以《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市政養護維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計價定額》為基礎,組織編制了新的《山東省建築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安裝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市政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園林綠化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市政養護維修工程價目表》、《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價目表》(以下簡稱"本價目表"),現予以印發,並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本價目表自2011年8月1日起執行。2011年8月1日前已簽訂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原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魯標定字[2006]4號文件發布的《山東省建築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安裝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市政工程價目表》、《山東省園林綠化工程價目表》同時停止使用。
三、本價目表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管理、解釋。
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或意見,請及時反映給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④ 山東省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那是一整本書,,呵呵,現在用的基本還是04清單計價規范,,,以後會慢慢用08清單的
⑤ 山東省80年代建築工程造價依據
可以咨詢當地從事預算工作15年以上的老造價師,或去當地定額管理站看看,也許還有。另外,大的設計、施工單位檔案室或提圖書館應該有吧。
⑥ 山東省工程建設標准規程號怎麼查
魯標定字[2011]15號 關於印發山東省建築、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市政養護維修、房屋修繕等各專業工程價目表的通知 各市標準定額站(造價處、辦)、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適應建設工程計價的需要,我們以《山東省建築工程消。
⑦ 山東省建築工程造價專升本可以升什麼專業
公共課考數學,英語,專業課考建築施工(其中專業課考試分為上下午進行,版分別為專業綜合考試一、權二)。
其中公共課滿分100,專業考試每門滿分150,總分500
專升本分數線分別設定公共課、專業綜合課和考生總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所有考試科目及總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1:1確定錄取分數線,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具備錄取資格。
專升本錄取實行集中時間按計劃一次性錄取,不進行補錄。
⑧ 山東預算員(崗位證書)去哪裡繼續教育,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發的證
省建工局頒發的預復算員崗位證書的繼續制教育和施工員的一樣,是由省建工局組織,在規定的時間統一由社會辦學培訓機構報名、學習和考試。省建工局發的預算員證只是對公司年檢等事項有用,對個人用處不大。與造價協會發的的造價員資格證是不一樣的,預結算書所蓋的章是造價協會發的證章,是受到認可的。如到期需年檢繼續教育的話,去要求公司出面應該是可以的。
⑨ 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維護建築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土建、裝飾、安裝、市政、園林、仿古建築和修繕等建設工程的估算、概算、預算、結算,標底的編制與審核及工程造價咨詢(鑒證)的所有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取得和使用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以及進行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管理,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對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實行業務水平等級考核的管理制度。
凡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均可按本辦法規定取得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
第四條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是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開展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證明。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託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辦理。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可委託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辦理。
第二章考前培訓
第六條凡擬取得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按照自願原則參加有關單位組織的考前培訓。
第七條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考前培訓,可使用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認定的統一教材,並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具備良好教學設施、能保證教學質量的培訓單位組織進行。
第八條凡參與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培訓授課的人員,必須取得國家造價工程師或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高級資格或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及相關專業講師以上技術職務。
第三章業務水平等級考試
第九條凡擬取得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考試。
第十條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在本單位所在市參加全省統一考試。
第十一條業務水平等級考試的報名工作,由各市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負責組織。
第十二條業務水平等級考試,採取全省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統一公布合格人員名單的方式進行。具體工作由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為確保考試質量,對考試實行嚴格的監考制度,並建立由省組織的各市間異地交叉巡考督察制度。
第十四條全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考試視具體情況,每1—2年組織一次。
第四章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取得
第十五條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分為土建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安裝工程、電氣安裝工程、市政道橋工程、市政管道工程、仿古建築和園林綠化工程等八個專業,每個專業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
第十六條取得初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了解、基本掌握工程造價專業理論,能進行一般工程造價的分析和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
(二)全省統一初級業務水平等級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
第十七條取得中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了解、掌握較系統的工程造價專業理論知識,有較豐富的工程造價專業實踐經驗,能處理較復雜的工程造價專業問題,能指導初級業務水平等級人員的工程造價專業工作;
(二)取得初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二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三)晉升中級業務水平等級的全省統一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
第十八條取得高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全面掌握系統的工程造價專業理論知識,有豐富的工程造價專業實踐經驗,能處理復雜的工程造價專業問題,具備指導中級業務水平等級人員開展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能力;
(二)取得中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五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三)晉升高級業務水平等級的全省統一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
第十九條對全省統一考試合格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頒發全省統一的《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並在證書中注名持證人取得的所有專業的業務水平等級級別。
第二十條 《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分為兩種,在具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的中介機構從業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持綠色證書,在其他單位從業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持藍色證書。
第二十一條《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中的有關內容,由各市負責按照全省統一規定進行編制、填寫。
第二十二條與《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配套的業務印章樣式由省統一規定,並由各市按照全省統一公布的考試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刻制。
第五章業務水平等級的應用
第二十三條持有初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者,可從事本專業小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和審核工作。
第二十四條持有中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者,可從事本專業中、小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和審核工作。
第二十五條持有高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者,可從事本專業各類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和審核工作。
第六章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六條對持有《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實行考核制度,每二年考核一次。每第三年的第一季度對工程造價專業人員上一考核期的從業情況進行檢驗。
第二十七條業務水平等級的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八條業務水平等級的考核由省統一組織,省、市分級負責。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高級業務水平等級人員的考核;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級、中級業務水平等級人員的考核以及高級業務水平等級人員的考核材料的上報。
第二十九條省、市按照分工,分別在相應級別的業務水平等級證書考核欄中簽署考核意見(包括「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三種考核結論),並在「考核部門」處加蓋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考核專用章。
第三十條持證人員連續兩次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的,降低其業務水平等級。原為初級業務水平等級的,注銷其業務水平等級證書。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結論為「不合格」:
(一) 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從業的;
(二) 無工作業績證明的;
(三) 在工程造價業務活動中有過失,造成損失,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 職業道德、工作成品低劣的;
(五) 隨意塗改、轉借、損毀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
第三十二條對無故不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參加考核的持證人員,給予三個月的整改期,經整改仍達不到考核標準的,為考核「不合格」。
第三十三條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或擬注銷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考核期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前,按規定格式填寫《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考核情況表》並形成相應的資料庫,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持證人員變更工作單位時,應在變更工作單位後60天內,將變更材料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由市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證書變更手續。
第三十六條外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調入我省工作時,應攜原發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原相應證書和現工作單位聘用證明,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換證手續。
第三十七條外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因工作需要,一次性進入我省開展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時,應攜所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與相應證書,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冊手續。
第三十八條遺失《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應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後,向發證部門申請補發。
第三十九條各市應在每年的最後一周將本年內申請變更人員的資料匯總,並報省備案。
第四十條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應自覺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水平。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條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以及相應的業務印章的有效期限為六年。
第四十二條取得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在其工作成品上加蓋相應的業務印章。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⑩ 山東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批準的計價軟體有哪些
魯標定字[2011]26號
關於公布工程造價計價軟體評審結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12-01 00:00
各市標準定額站(造價處、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軟價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們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依據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和建築、安裝、市政、房屋修繕、園林綠化、市政養護等各專業定額價目表開發的工程造價計價軟體,進行了技術評審。經評審,青島英特軟體有限公司開發的《英特套價》等8套計價軟體為合格。
一、合格軟體名單
1、青島英特軟體有限公司開發的《英特套價》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1
2、煙台新宇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新宇清單軟體》、《新宇預算軟體》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2
3、濟寧市建捷網路信息有限公司開發的《勝通工程造價管理系統》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3
4、青島福萊易通軟體有限公司開發的《福萊一點通》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4
5、青島藍博創基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藍博計價軟體》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5
6、江蘇國泰新點軟體有限公司開發的《新點清單造價》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6
7、北京廣聯達慧中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開發的《廣聯達計價軟體》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7
8、上海班維建築智能有限公司開發的《山東省工程量清單計價軟體(SDQD)》
登記編號:魯建ZJ2011-008
二、適用范圍
1、2011《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2、2011《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
3、2011《山東省建築工程價目表》
4、2011《山東省安裝工程價目表》
5、2011《山東省市政工程價目表》
6、2011《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價目表》
7、2011《山東省園林綠化工程價目表》
8、2011《山東省市政養護工程價目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省標準定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