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企業資質怎麼辦理
一、搜集信息階段
可以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查找資質申報相關網站和申報條件,以及相關資質標准資料。
具體位置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部門規章、資質標准、政策文件。
(1)施工總承包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
A施工總承包設有12個類別,一般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B專業承包設有36個類別(一級、二級、三級);
C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辦理時間及有效期:
三級資質辦理時間:3-4個月左右
二級資質辦理時間:4-5個月左右
資質有效期:5年
② 為什麼沒有《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總則
為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加強建築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築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資質標准。資質分類一、資質分類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本標准包括建築業企業資質各個序列、類別和等級的資質標准。基本條件二、基本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具有滿足本標准要求的資產;(二)具有滿足本標准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三)具有滿足本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三、業務范圍三、業務范圍(一)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三)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四、有關說明四、有關說明(一)本標准「注冊建造師或其他注冊人員」是指取得相應的注冊證書並在申請資質企業注冊的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是指持有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認可單位頒發的崗位(培訓)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或按照相關行業標准規定,通過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職業能力評價,取得職業能力評價合格證書的人員;「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是指經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地方有關部門以及行業協會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二)本標准「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0周歲以下。(三)本標准要求的職稱是指工程序列職稱。(四)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中的「技術工人」包括企業直接聘用的技術工人和企業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的技術工人。(五)本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六)本標准「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相應建築物、構築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七)本標準的「以上」「以下」「不少於」「超、、、過」「不超過」均包含本數。、(八)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另行制定。二、標二、標准(一)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准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分別是: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③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新在哪兒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基本維持了原有的資質分類總體框架,仍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具體而言,與《舊標准》相比,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至少有如下「十大變化」值得重點關注。
關於施工總承包資質
變化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數量保持不變,但部分名稱改變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類別數量未變,仍為12個,但部分類別的名稱發生變化,具體見下表:
表1: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新、舊標准差異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中去掉了「企業」二字;其次,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見標紅部分),其中「房屋建築工程」變為「建築工程」,「冶煉工程」變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變為「石油化工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變為「機電工程」。
變化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增減,但標准適當提高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這三大方面,與《舊標准》相比,要求明顯提高。下面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標准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表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考核指標新、舊標准差異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新、舊標准在具體考核指標上至少有如下八點變化:
一、取消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的要求。考慮到注冊資本並不能客觀反映企業的經濟實力,同時適應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關於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的規定,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舊標准》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
二、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這是考慮到企業的發展和物價上漲的因素,以及對企業與其承包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賠償責任承擔能力的體現。
三、明確了對注冊建造師等級、數量及專業的要求。我國於2002年取消了對項目經理資質的核准,項目經理行政審批制度逐步由國家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代替,並於2008年停止使用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為適應這一變化,新標准將舊標准對項目經理人數的要求改為了對注冊建造師人數的要求,並明確規定需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人數不少於15人。雖然人員總數由20人變為15人,看似減少了,但由於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必須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因此實際上提高了資質標准對注冊建造師的要求。
關於注冊建造師數量及專業要求,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各類別的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時間輿論對於取消注冊建造師制度的疑慮。
四、減少了對高級職稱人員的要求。取消了對企業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強調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五、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專業性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數量要求從100人減少為60人,但強調上述人員所取得的職稱必須是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
六、增加了對持證上崗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持有崗位證書(五大員等)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這在《舊標准》中是沒有的。
七、減少了工程業績中的施工類型,但適當提高了規模標准。如,「累計電站裝機容量」由150萬千瓦以上提高到180萬千瓦以上;「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2台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台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合並後提高標准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台」。需要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本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擔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八、取消了對「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這兩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變化三: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為:「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同時明確:「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舊標准》規定:「電力工程包括火電站、核電站、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工程,送變電工程。」即,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水力發電工程納入了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承包范圍。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所規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與《舊標准》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種類型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的規定相比,明顯的變化在於取消了「單項合同金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限制。
此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並未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進行修訂,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將另行制定。目前仍按原建設部《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規定執行。
變化四:調整了4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3: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上述四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均增加了「三級」資質。
關於專業承包資質
此次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的修訂變化很大,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首先,對可由市場自主選擇、行業自律進行調節或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職能要求的19個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取消;其次,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市場需求較少、經營業務相近的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合並;最後,對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進行了調整。
變化五: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表4:取消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一覽表
變化六:合並了若干專業承包資質類別,部分類別名稱發生變化
表5: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合並、名稱變更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中的「16、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18、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40、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三個類別是由《舊標准》中若干類別合並而成。此外,「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已擴大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變化七:調整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6:專業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發生變化,除「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和「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變化較為特殊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和「隧道工程專業承包」增加了「三級」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和「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別均取消了「三級」資質。可見,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總體變化趨勢是減少層級。
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標准考核指標的修訂,總體變化與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的修訂思路和邏輯基本相同,具體可查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第二部分「(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標准」相關規定。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工程實踐中一直存在著關於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能否承攬由業主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的爭議。對此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給出了明確規定:「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據此,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施行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36類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如鋼結構工程、建築幕牆工程、建築機電安裝工程、環保工程、輸變電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等專業工程,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而未取得該項專業承包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則不應承攬該類專業工程。
關於施工勞務資質
變化八: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
《舊標准》對勞務分包資質共劃分了13個類別,分別為木工作業、砌築作業、抹灰作業、石製作、油漆作業、鋼筋作業、混凝土作業、腳手架作業、模板作業、焊接作業、水暖電安裝作業、鈑金作業、架線作業,且部分類別還劃分為一級、二級兩個等級。但是上述規定在實踐中常常碰到如下問題:
一是,上述13個類別的勞務分包資質主要是基於房屋建築工程進行劃分的,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難以適應其他工程如電力工程、港口與航道等工程的勞務作業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礙了勞務分包企業的發展。
二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施工合同無效。第七條規定,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可見,合法勞務分包的基礎是承包人取得「勞務作業法定資質」。但上述13個勞務分包資質類別劃分的先天局限性,直接導致了其他工程領域內的大量勞務作業承包處於無法定資質的違法狀態。
考慮到勞務分包資質劃分及勞務分包市場所存在的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變化九: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
與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相對應,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勞務資質承包業務范圍的限制。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變化十: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要求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取消了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劃分以及承包業務范圍限制的同時,為了增強施工勞務企業的履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適當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具體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對注冊資本金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業凈資產200萬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確強調施工勞務企業必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這既是為了規范和減少目前建築市場上出現的「空殼」勞務企業(即只有勞務資質而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主要從事代開發票和出借資質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勞務作業工人合法勞動權益的保障。
三、明確要求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與《舊標准》中「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要求相比明顯提高。
四、提高了對持證上崗人員和考核或培訓合格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五、取消了對「工程業績」、「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和「與作業分包范圍相適應的機具」這三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總體而言,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基本響應了完善建築市場法規建設、創新建築市場監管方式、促進建築行業發展、簡政放權簡化資質標准、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國家宏觀政策的要求,體現了建築市場深化改革的趨勢和方向。建設工程各參與方應當予以高度重視,並密切關注相關配套規定,如正在修訂中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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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3、質量與安全控制
建築施工企業對於項目質量與施工安全的控制,是整個施工階段的主要和重點風險管控內容。為實現質量與安全控制目標,施工企業應重視以下兩方面的質量與安全管理內容。
工程質量控制
做好施工准備的控制
施工項目部及時索取工程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應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設計圖紙的學習和審核,領會設計意圖,掌握施工設計圖紙和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並形成會審記錄;編制能指導現場施工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主要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質量保證計劃,分解和確定各階段質量目標和質量保證措施,確認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內容、標准。
嚴格工程材料的采購使用
各類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設的物質條件,材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采購和使用的工程材料質量必須符合標准規定。要嚴格檢驗進場的材料和設備。進入現場的工程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並應符合設計規定要求;需復試檢測的建材必須經復試合格才能使用;使用進口的工程材料必須符合我國相應的質量標准,並持有商檢部門簽發的商檢合格證書。同時,還應注意設計、施工過程對材料、構配件、半成品的合理選用,不能混用。
及時修正工程質量問題
對發包方、監理方、設計方後者質量監督部門提出的質量問題,應分析原因,制定相關措施;對已發生或潛在的不合格信息,應分析並記錄,對可能出現的不合格產品,應制定防止再發生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檢查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有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糾正措施。
安全生產控制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與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將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按照「分項保分部、分部保單位工程」的原則,制定每一個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安全目標,將相關質量、安全責任到人,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的監控重點。
施工單位應制定相應保障措施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包括: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款專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的設置;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對安全施工技術要求的交底;危險部位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單獨設置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與安全防護服裝;設立專人監察施工人員防護用具佩戴、使用;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等。
⑤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建築業來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自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1.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
2.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專業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和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3.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勞務分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⑥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施工總承包序列企業資質設( )等級。
A,B,D
答案解析:
關於施工企業的資質,建設部第87號令《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於回2001年4月18日發布,自2001年7月1日起開答始實施。新資質將施工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大序列。施工總承包序列企業資質設特級、一、二、三共四個等級,分為12個資質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