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對於違章建築的房屋是如何處罰的
屬嚴重妨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築,應限期拆除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對於違章搭建、違章建築,依法必須限期改正、拆除或沒收的,不得僅用罰款代替。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違章搭建,參照《公房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對正在施工的違章建築,有關主管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其立即停工;不聽勸阻,繼續施工的,可予以強制拆除。
對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築,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規劃管理部門依職權調查取證,查清違章建築的事實。
規劃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築的決定書。其中對成片違章建築,先由區(縣)人民政府發出統一整治的通告。當事人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築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當事人及其他人妨礙、阻撓執法人員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強制拆除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所支出的人工費、垃圾清運費等,主管部門應作出由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行為人承擔費用的行政決定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起訴,又不履行決定的,作出決定的主管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建築施工單位承攬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其主管部門應對建築施工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負責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施工嚴重違規要如何處罰造成工人重傷
責任肯定要承擔,但是具體的損失不會全部承擔,比如說一個工人內在操作中違規,致另一容個工人死亡,那麼死亡一個人可能要賠幾十萬,你讓違 規的工人賠錢嗎?肯定不可能的,如果造成重大事故,操作人負的一般是刑事責任,而賠償責任還是要企業來承擔的
㈢ 違章建築工人意外死亡,老闆要付刑事責任嗎
可以不負的
㈣ 工地工人違規被項目部罰款老闆能從工資里扣嗎
嗯,工人被罰款一般都是從工資裡面扣,很少有現掏腰包交罰款的
㈤ 違章建築的認定是由什麼單位負責
違章建築的認定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現實情況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門和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的。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
1、第七十三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5)違章建築施工老闆需承擔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
對於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城市建築物,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情合理地確定產權界限,而不能一概地認定為違章建築。並且,只要房屋建築正規,結構合理,經過一定的申報審批程序,給予批評教育或適當罰款之後,可以補辦手續,確認其所有權發給產權證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㈥ 工地老闆不按工程要求使用材料算不算違法
工地來老闆不按工程要求使用材自料是違法的。
首先違反《合同法》,工地老闆不按照發包方工程質量要求使用材料,違反雙方的合同約定,構成違約責任;
其次違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根據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最後,如果發生責任事故,可能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㈦ 違章建築拆除費用誰出
拆違建全部費用將由當事人埋單
違章建築即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版制性規定建造的權房屋。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違章建築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築建築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
㈧ 違章建築施工方有責任嗎
應該由建築的所來有人也應該源是發包方承擔責任,而不是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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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我朋友式建築工地的老闆,工地死了八個人,會被拘留多少天,並承擔那些責任
死亡3人及以上為重大安全事故 ,
1.「建築工地老闆」 是哪一種老闆版 1.直接是建築公司老闆2.從建築公司分包老闆3.施工班組權老闆
2.事故定性:是工人粗心發生事故,還是施工方未按技術規程胡亂施工
因未詳細描述問題,所以無法給予詳細回答。
3.這不是拘留的問題,而是 排隊 蹲監獄的問題
當然結果不一定是這樣,具體要看「老闆」怎麼做
㈩ 因為是違法建築才引起的托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該怎麼處理
既然是欠農民工工資的
當然去勞動仲裁辦起訴
農民工只負責幹活
又不懂什麼違章建築
老闆當然開工資了
農民工就是靠
幹活養家糊口的
現在國家也有規定
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