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層建築外窗是否必須使用鋼化玻璃,有無相關規范
根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中規定,7層及7層以上必須使用。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安全玻璃通常用在一些重要設施,如銀行大門、貴重物品陳列櫃、監獄和教養所的門窗等。這些部位有可能遭到持各式各樣凶器的群匪連續襲擊。
而高強度安全玻璃能在一段時間內抵禦穿透,為其他裝置作出反應贏得足夠的時間。世界上一些最著名的文物,如《蒙娜麗莎》和《獨立宣言》就是用安全玻璃保護的。
處罰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產企業負相應法律責任,質量監督部門應對其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強制性認證機構應按相關規定撤銷其認證證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認證機構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對違反本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其銷售的產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銷售單位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三)對違反本規定進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貿易關系人,其進口產品造成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違反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Ⅱ 建築門窗安全玻璃可否外鋼化內普通
不可以,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兩片或多片玻璃應都是安全玻璃。
這是國家對安全玻璃現行的標准規定,有興趣的話你可以去關注一下GB9962-1999
Ⅲ 鋁合金門窗是否需要安裝安全玻璃
北京規定大於1.5平米的要安全玻璃,小於的不用。其他地方好像沒這規定。
Ⅳ 建築設計規范,安全玻璃是怎樣規定的
建築安全玻璃相關規定要求
通過對比《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09、四部委聯合下發的《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鋁合金門窗工程技術規范》JGJ 214-2010、《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JGJ103-2008、《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等規范標准,就安全玻璃相關規定要求總結如下:
一、 門窗中常用玻璃種類: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夾絲玻璃、著色玻璃、鍍膜玻璃、壓花玻璃等。
二、 安全玻璃
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製品,如安全中空玻璃。單片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夾絲玻璃不屬於安全玻璃。
解釋: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兩片或多片玻璃應都是安全玻璃。單片半鋼化玻璃因碎片過大,破壞時不具有安全性,夾絲玻璃因不能滿足霰彈袋試驗、落球試驗的要求,都不屬於安全玻璃之列。
2、安全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 1安全玻璃最大許用面積註:本表摘自《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范》JGJ113-2009
3、安全玻璃的選用,見表2註:本表摘自《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范》JGJ113-2009
4、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夾絲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應符合表3的規定
Ⅳ 什麼情況下門窗玻璃必須選用鋼化玻璃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5)建築門窗安全玻璃施工規范擴展閱讀
處罰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產企業負相應法律責任,質量監督部門應對其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強制性認證機構應按相關規定撤銷其認證證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認證機構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對違反本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其銷售的產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銷售單位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三)對違反本規定進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貿易關系人,其進口產品造成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違反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Ⅵ 門窗工程有哪些情況時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常用的安全玻璃配置要求的位置:
1.玻璃面積要大於等於1.5平方米
2.落地窗的邊距的最終裝修面小專於等於500毫米的屬窗戶
3.容易受到撞擊、沖擊的位置,比如門、落地固定玻璃等
4.七層及七層以上的外開窗扇
5.傾斜裝配窗、天窗需要配置夾膠鋼化玻璃
Ⅶ 建築玻璃窗超過多少平方釆用安全玻璃
7層及7層以上外立面窗戶須使用鋼化玻璃
根據JGJ_103-2008《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要求,有內以下情況之一時,必須使容用鋼化玻璃:面積大於1.5㎡的窗玻璃;距離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建築7層及7層以上外窗無論多大都必須採用鋼化安全玻璃,
7層以下和內窗單塊面積大於
等於1.5m2均需要採用鋼化安全玻璃。
Ⅷ 門窗玻璃有必要用「3C」認證玻璃嗎
不完全是!需使用安全玻璃是安全規定,需使用雙層中空玻璃是節能規定。安全玻璃回才有3C認證要求,包答括雙層結構的中空玻璃。
雙層結構玻璃中的夾層玻璃、鋼化中空玻璃和夾層中空玻璃是安全玻璃,須通過3C認證的才能使用。
《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要求:
第六條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ll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Ⅸ 高層住宅門窗玻璃是否採用安全玻璃如何檢查
《建築安全玻來璃管理源規定》,條款:
第六條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ll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強調是外開窗。
Ⅹ 高層住宅窗戶玻璃國家標准
根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28層高的樓房用普通玻璃(3毫米厚)做的夾層推拉飄窗不符合國家標准,應使用安全玻璃。
(10)建築門窗安全玻璃施工規范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製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單片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夾絲玻璃不屬於安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