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住房补贴怎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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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成都住房补贴政策的内容包括下面两部分:
(1)财政补助
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 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0.5%给予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汽车生产企业对留学回国人员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根据不同车型费用不同,总体的优惠费用为0.71—15.21万元。
2、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学业结束两年内,可申请在北京等城市落户,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影响,也不受当地外来人员落户条件所限制。落户条件根据不同城市或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参照相关政策规定。
3、留学生就业、创业资金资助
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就业、创业,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具体相关规定以及个人或者其企业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资助;对其税收、贷款等方面也有一些优惠。并实施“千人计划”有关优惠,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千人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的企业,可以获得一百万的资金资助以及其他相关优惠。
4、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选择在大学、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及就业单位、地区政策等因素,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比在国外高一个或者几个档次,并且申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有一定的经济补贴,留学回国人员可获得相应的科研启动资金以及科研经费,并有机会获得住房补贴、安家费等不同的经济补贴。
5、家属优惠政策
对留学回国人员家属的工作进行相应的安排;部分地区的相关政府对于其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
C. 16年成都本科毕业,深圳户口,能否申请深圳住房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数量及方式
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即可
条件
一、申请范围
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二、申请发放条件
(一)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二)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备注:
1、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租住公租房。
3、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后调离本市再次引进的;
(5)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三、引进审批文件
引进审批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人才引进时点(调入年度)以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四、申请期限
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租房补贴分2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的50%。
六、发放账户
首笔租房补贴账户可使用个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续发必须使用金融社保卡。在发放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将自动获取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信息。若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和激活金融社保卡,下一个拨付周期系统提取到金融社保卡账号后再进行补贴发放。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45。节假日除外
D. 成都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配偶及本人未享受过购、建住房优惠政策的在职或离退休干部职工、建私房的干部职工,没有享受过政府低价划地及单位发放建房、改建或大修等补助费用的经单位同意,有关部门审定,可领取住房补贴。
要是子女与父母同住增加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参加购房的,其父母已按原购房时的职务标准和现行房改优惠政策重新购买、补足房价款,可领取住房补贴。
成都住房补贴标准: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科级(包括技术工人、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技师可达1100元。
E. 成都提高租房补贴标准了吗
成都3月1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从3月1日起提高市民申领租房补贴的标准,将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领。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成都市正着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现已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推出国有租赁房源,同时出台政策,允许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随迁子女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F.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补贴核算依据
住房公积金是按“单位资助、个人缴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归集起来的一种具有保障性 和互助型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目的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 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筹集和融通住房建设资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 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5.
G. 在成都买的房子,领取住房补贴后是否影响房屋的出售和过户呢如果是先出售房屋,之后还能否领取购房补贴
住房补贴与购房补贴同属企业的职工福利.享受的标准由企业所订立.有一定的条件.采取何种方式.你认为那种较为合理.领取后的出售和过户没有影响的
H. 成都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执行的
2004年2月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比如这个网页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06287可以查看到这个办法及通知
国家1998年出台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政策,一些省市少数单位在当初就实施了货币化分房政策,2002年后全国各地在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上执行有所加快,但主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得要好一些,国家财政拨款的、优于地方财政拨款的、好的机关事业单位优于差的单位,一般的企业可能不实施的。
住房补贴政策是属地政策,有些地方的政策制定出来执行起来比较复杂,牵涉广,有些地方政策及比较简化,易于操作。
有关政策文件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7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成府发〔2000〕78号)
I. 成都市住房补贴条件
第一步: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全体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贰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街道办事处留存一套完整材料,同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管局审核。
第二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审核
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居住地进行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第三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区房管局报批的申请人材料在10日内完成审查最终确认申请人资格。
第四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签协议
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与出租方到区房产管理局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经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社区证明其租房情况并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房情况调查表》后,区房产管理局按照补贴标准对申请人进行配租,并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第五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实行按月核定按季度发放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