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28 17:56:19

1. 如何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时期。现实施的条例是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单位和个人为个人未来购房进行储蓄的住房货币分配方式,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旨在帮助个人缓解购房压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贷的利率低1%.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和缴存额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中等收入者购买房屋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但是,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首先,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10多年来,覆盖面不断扩大,但覆盖率仍然较低。全国公积金覆盖率不到50%,仍有4000万左右的职工还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也有些企业由于资金流转不畅任意停缴。其次,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低,沉淀资金高。“就全国来看,除在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的公积金运用率情况比较乐观,超过了60%,其中北京高达96%,而其他省市则普遍面临运用率不足的压力。”[3]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影响购房者贷款热情;虽然公积金贷款比商贷低1%,但是这个利率差很小,当商贷采取优惠利率时便优势不存。而且,利用公积金贷款可贷得额度低,即使采取商贷+
公积金贷款并行的方式,但也终因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等弊端而使人们不得不放弃它的使用;公积金的使用仅限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资助房屋,不能用作租赁之用,这也限制了那些卖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对于那些直至退休都卖不起房的人来说,只能等到退休再将公积金支取出来自用,这有悖于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原意。再次,公积金缴存设定了最高缴存比率,不利于单位自主提高职工公积金额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这些不足都影响了其提供住房保障的力度,需要加以完善方能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首先,加强对我国劳动用工的管理,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必须改变目前我国用工制度的无序状态,凡是企业用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劳动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对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进行跟踪,即在本市工作后,要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手续。[4]逐步推进农民工参统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措施,使农民工也能从中受惠。其次,赋予住房公积金中心稽查处罚职能,对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予以相应处罚,迫使其按期及时缴纳。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吸引人们选择公积金贷款。第四,取消最高比率限制,设定弹性比率,对于有能力且对住房公积金热情高的单位鼓励其自己确定比率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额度。第五,拓宽公积金的使用用途,以自住为目的的租赁也可申请公积金的运用,真正保障公积金用户的住房需求。第六,加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强化对其的监督,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第二,经济适用房政策。1998年,我国推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提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目的是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经济适用房是指以行政划拨土地建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开发商利润控制在3%以下)为原则,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不完全产权的普通商品房。“从1998年至2002年,全国共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3959.67亿元;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达71644.6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42857.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竣工量占商品住宅竣工总量的41.2%,也就是说,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占了中国住宅的半壁江山。”[5]按此统计数据而言,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规模已经很大,应该能够满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而为什么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效果呢?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当时国家决定全面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并不仅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也是一个重要目的。正是由于这种政策定位上的模糊性,使得经济适用房很难与商品房界分,经济适用房的房型面积如何确定,销售对象资格如何审定,经济适用房如何管理规范等问题不够明确,导致在一些地方经济适用住房被富人购买,成了富人房,偏离了它应有的目标。[6]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消费主体错位,由于审核不严,高收入者往往凭借其经济优势购置多套经济适用房,剥夺了本属于中低收入者的房源;房屋面积规模普遍偏大,中小户型供应量少,而中低收入者真正能够消费起的只有那些中小户型的房屋;虽然政府限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利润空间,然而,本来很低成本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却也不断上涨,与普通商品房差价不大,而质量往往不如普通商品房,失却了其本来的功能。经济适用房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关乎我国住房保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气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祝你顺利,如果对回答满意,请采纳,这年头助人为乐也不容易,鼓励鼓励热心人~~~~~~~

2. 我国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制度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如何解决

让你生二胎,让你的孩子承担责任,国家逃避

3.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1.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政府应切实负起的责任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确立了房地产市场作为住房资源配置的主渠道,但低收入家庭由于支付能力的不足,难以通过市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在住房资源配置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保障的作用,一个完善的住房制度必然是由市场机制和住房保障制度有机构成、各负其责的制度。因此,住房问题需要政府介入,通过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权,解决住房上的社会问题和公平问题。

从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经验看,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通过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住房保障,运用多种政策手段给予低收入群体不同的保障支持力度,帮助低收入群体获得基本的住房。如英国政府扶持非赢利组织兴建的普通住宅和对低收入者的租金补贴,近30年来每年一直保持在占GDP的2%以上,占政府公共支出的5%左右。

目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对本地经济的拉动作用,但忽视了住房保障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截至2005年,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仍有70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仅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对市(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明确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及具体考核办法。因此,政府要切实负担起应负之责,尽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2.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保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和谐的“托底”机制,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享有可靠的社会保障,就可以安居乐业。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因而,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3.当前房价的过快上涨使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更具紧迫性

近两年,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处于高位上涨的阶段,房价上涨越快,住房保障的矛盾越突出,对住房保障的需求越迫切。当前,由于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即便是低收入群体,也只能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随着房价的持续攀升而日益凸显,尤其在一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和房价之间的差距呈逐步扩大之势。

4. 什么是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基本方面。

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个人账户累积部分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

第二,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半市场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政府应当对每年住房开工面积中必须包括多大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出强制性规定。

第三,针对困难群体的非市场化保障方式。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对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有些困难群体,可以建立政府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政府补贴贷款利息。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四,针对特困群体的救济方式。最后还有少量特困群体,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办法就是对特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方式。

上述这四个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从具体国情出发,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有针对特殊性问题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城市化进程中,拆迁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居住地远离核心市区,“有了房却坐不起车”的问题;城乡结合部出现的“城中村”问题;老工业基地等社会失业率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显滞后地区的住房保障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迫切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尽快完善的方面。有必要强调的是,作为一个人多地少、资源有限的国家,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还只能以“低水平、广覆盖”为目标。

此外,即便我们的社会富裕程度提高了,政策也不能鼓励奢侈性的住房消费。节约资源是公共利益。这个公共利益包括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包括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包括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

5. 谁能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主要来是为了养源活和安置一部分人,让这些人有一份好的工作,优厚的待遇。

主要特征:不公平,不合理,让一部分人掌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适合市场经济。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极不合理的制度,体现出一种特权阶层的存在,它的存在造成社会不公平,是不伦不类的制度,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6.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哪些问题怎样加强我国城镇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

———结构性供需矛盾加剧,房价较高。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失衡,是企业经营失败或发展受阻的重要症结。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房屋开发中,高档房屋比重过高,低价位经济适用房屋的开发量不足。一些大中城市在房地产开发中忽视了供需关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高利润,热衷于高档商品房的开发,造成了高档商品房供过于求,价格虚 高。

同时,市场上低价位房屋供不应求,导致出现了经济适用房销售违规操作和市场炒作现象。从市场的发展看,供给结构严重地背离需求结构,在供应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就会产生结构性泡沫。

———投资增速较快,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经营风险加大。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相对其他行业是“暴利行业” ,加之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走高,社会资金“逐利而来”。从房地产开发资金组成看:1998 年~2002年,总金额、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分别年均增长21. 5%、19.8%、23.8%和25.8%,到2002年已分别达到9541亿、2149亿、 2720亿和4501亿元,分别是1997年资金额的2.5、2.4、2.8和 2.7倍。5 年累计房地产投资开发完成额26781.5亿元,年均增长21.1%,到2002 年商品房竣工面积已达3.25亿平方米,比商品房销售面积(2.49亿平方米)多三成。1998年~2002年,全国房地产企业年均资产负债率约75%,远远高于国际上50%的警戒线。

———市场监控力度不够,消费需求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小。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有关房地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的监控力度不够,政策本身也不全面和不完善,如经济适用房“价高质低”、销售违规,土地出让出现“天价”等现象,就是问题表现的一个侧面。从市场销售看,一方面,商品房的存量增加,房屋空置率增高。另一方面,出现了部分楼盘开盘前就已售空或排队、摇号认购的情况,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期房销售火爆、炒楼花和市场冷热不均等现象。这说明,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严重失衡,市场消费需求对投资开发拉动没有发挥作用或作用很小。

———房屋价格构成不透明,市场信息不对称。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缺乏统一的管理,定价没有统一的标准,相应的销售管理监控工作也未跟上。当前房屋开发存在的十几项收费,出自不同部门,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追求高利润的开发商,把这些收费追加到房价中,使房价居高不下。消费者只知道房价高,却不知房价的构成及价高的原因, 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7. 我国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保障制度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购买对象界定不准,涵盖面过广 2、投资比重下降,供求矛盾尖锐化 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 4、政策不够清晰,执行过程中屡被异化, 容易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 (二)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1、廉租房的对象不够广泛 2、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 3、围绕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面向低收入家庭的房源仍然不足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1、覆盖面不广,融资渠道狭窄 2、分配和使用不合理 3、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缺乏,处罚力度不

8. 1998年,什么地方率先取消了房屋分配,适时推出商品房

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为“弱势”群体提供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住房的若干制度,既是社会保障制度在住房领域的延伸,也是住房制度对社会保障的体现,更是建设和谐社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保障性住房,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住得上基本住房,对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涵义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基本方面:
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个人账户累积部分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
第二,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半市场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政府应当对每年住房开工面积中必须包括多大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出强制性规定。
第三,针对困难群体的非市场化保障方式。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对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有些困难群体,可以建立政府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政府补贴贷款利息。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四,针对特困群体的救济方式。最后还有少量特困群体,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办法就是对特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方式。上述这四个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从我省省情出发,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有针对特殊性问题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城市化进程中,拆迁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居住地远离核心市区,“有了房却坐不起车”的问题;城乡结合部出现的“城中村”问题。这些问题都是迫切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尽快完善的方面。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1.住房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客观要求。
社会对于住房保障的客观要求,可以分成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两个方面。
(1)住房保障的一般要求。在任何现代社会形态中,不考虑政治、经济、国家、区域的差异性,从必然存在的居民经济状态和住房供应状态出发,必然产生住房保障要求。住房保障的一般要求,源于经济根源。在任何现代社会经济形态中,在经济上必然存在两种现象:一种现象是,必然存在部分居民经济上的相对弱势地位。另一种现象是,住房供应及其价格的自然状态,使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居民,无力完全依靠自己的经济能力适当地解决住房困难。住房保障的深层次要求,就是在上述两个经济现象下必然地产生的。所以,住房保障是全世界共同的话题。1996年“国际人居”大会把“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确立为《人居议程》的核心目标。2002年4月,联合国制定居住权利计划,该计划的宗旨明确为:“在可能的条件下,各国政府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保护并确保公民获得足够住房的权利”。
(2)住房保障的特殊要求。住房保障的特殊要求,是由于不同的管理体制、国情、区情和发展阶段的差异性提出的对于住房保障的要求。住房保障特殊要求的内容,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税收、福利等管理体制的差异,导致住房保障要求的不同。二是,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差异,导致住房保障要求的不同。三是,经济和住房发展阶段差异,导致住房保障要求的不同。

9. 基本住房保障法的观点评论

早在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由高度福利化向市场化改革之始,就是一个“双核体制”:一个是注重效率的商品房体系,由开发商负责,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另一个是注重公平的保障性住房体系,通过政府导向、政策介入,以投资或提供优惠政策等形式,为单纯依靠市场无法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提供安居性住房。
这两个体系,本来可以并行不悖、互不冲击,共同构成我国完善的住房制度。然而,混乱也由此肇始。
重视效率的商品房部分,急遽发展,造就了一个狂飚的“黄金十年”。而保障性住房体系,一直都被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附属品,只是政府手中的一张牌,需要时候,就当作调节商品房市场的政策牌,打一打。大多数时候,则被打入“冷宫”。
究其混乱的原因,一方面,源于保障房会冲击商品房市场的担心。我们害怕保障房规模太大,会冲击土地财政和商品房市场规则,导致房地产行业低迷,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大环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性的逐步降低,这个担心不再有。
另外一方面,其时的住房保障制度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无论其规划建设,还是供应分配,始终都缺乏制度性保障。之前国家相关部委也发布过政策性条文,但严格说来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地方政府在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上,缺乏动力和积极性。
住房保障法的出台和实施,可以加强已有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刚性,为各项政策措施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真正确立和落实保驾护航,完善“双核体制”薄弱的一面,使之不再是跛脚的拐子体制。
以住房保障为契机,政府全面退出发育已经成熟的商品房领域,而把精力放在依然薄弱的保障房体系中。

阅读全文

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