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及流程
先去街道,带着全家的身份证户口本,一样三分复印件,条件的话大致分为两类,现居住房屋人均面积不足12平米的,和大龄青年,流程很复杂,不过到街道后他会告诉你下一步干什么的,也不麻烦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审核
(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三种补贴”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1、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编码规则见附件2):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请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
2、审核
区房管局在5日内完成审核换证工作。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在其《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4,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同时收回申请人所持的资格证明原件。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注项目出租完毕或开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自行废止。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5,以下简称《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1、申请
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
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出售或置换该住房的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房屋已拆迁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核表》,区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审核
(1)住房审核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单》(附件6, 以下简称《收入核查单》);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申请家庭户籍的认定。申请家庭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非农业家庭户籍(含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认定。
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离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户的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视为无房;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按该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成员有两套(处)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认定;
申请家庭有私产住房的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面积认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系数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数为1.15;
申请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已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核定计算;住房出售或置换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换住房不认定面积;
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住房拆迁三年以上的,被拆迁住房不认定面积;
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收入审核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收入核查单》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收入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08〕47号)及有关规定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并在《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根据收入核查结果,补充填写《申请审核表》,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3、公示
区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通过政务网、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申请人可在5日内自行举证,逾期不举证的,视为认同;自行举证的,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恢复其申请资格。
4、开具通知单
对经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申请人须持《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参加项目登记。
(三)相关规定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赁入住
(一)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具《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
申请人确定所选住房后,经营单位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附件8)。
(三)缴存租房保证金
申请人在选定住房7日内,持《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按规定标准到指定银行缴存租房保证金,银行收款后代市国土房管局所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为申请人开具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逾期未缴存租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自《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开具之日起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四)签订委托代扣、委托提取协议书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可与补贴发放单位签订《委托代扣租房补贴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附件9);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家庭可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
(五)签定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人按约定日期持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与经营单位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约》(附件1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姓名须与《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中申请人姓名一致。
㈡ 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怎么盖了一个保障性住房的章
不是可能这样盖的这个章子跟这些啥情况是可合法的一种行为。
㈢ 不小心租的保障性住房,签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按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更换业主后,先前业主和租户签订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㈣ 上饶市保障性住房是怎么申请的
二、社区调查核实1、受理辖区内居民申请,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均应验原件后,将原件扫描录入电脑,并由经办人签名留存复印件一套,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2、对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应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调查申请人的申报情况。 3、对申请家庭填报资料属实的,由社区工作人员按要求录入电脑系统,并建立申请家庭情况电子档案。 4、将录入信息上传所在街道办事处。由社区具体经办人、负责人在《上饶市廉租住房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社区公章,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档案汇总签字后一并按月上报街道办事处。三、街道办事处初审1、接受所辖社区上传的录入信息及申请家庭档案材料。2、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就所辖社区上报申请家庭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后。对初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的相关情况在各社区进行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相关经办人、责任人签署初审意见,并汇总档案材料后与系统信息一并上报所在区国土房屋分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资料退回社区,并说明情况。20天完成。四、区国土房屋分局复审: 1、接收所辖区街道办事处上传的录入信息及申请家庭档案材料。 2、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逐一对电脑录入信息及申请家庭档案材料进行复核。 3、重点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所有权住房管理系统、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直管公房管理系统、自管房管理系统等相关住房管理系统了解核实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确定廉租住房补贴方式,计算补贴金额,由分局相关经办人、复核人、分局负责人签署复审意见,并上报住房保障中心。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退回街道,说明情况。5个工作日完成。五、住房保障中心终审由住房保障中心对区国土房屋分局上报的低收入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对补贴方式和补贴金额进行核算。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返回分局。对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复核人、处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署核准意见后,在报纸和住房保障网公示,公示期限15天。无异议的列入廉租住房保障计划。30天完成。六、发放租赁补贴1、住房保障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加盖公章后送区国土房屋分局,由分局组织申请家庭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完成。2、签订《协议》的家庭按照《协议》规定日期到社会租房,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注明房屋地址、面积和房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租金、银行帐号以及租金拨付时间等内容。房屋租赁双方持《合同》经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的房屋租赁登记窗口登记后,将《合同》送社区。30天完成。3、社区对《合同》内容进行登记和录入管理系统,并将《合同》、《协议》以及相关资料一并报街道。5个工作日完成。4、街道将辖区内社区上报的《合同》、《协议》以及房主和租金等信息进行整理,形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与录入的管理系统信息一并报区国土房屋分局。5个工作日完成。5、区国土房屋分局对辖区内街道整理的明细与系统信息进行核对和汇总,加盖公章后与系统信息一并报住房保障中心。5个工作日完成。6、住房保障中心将分局上报的资料和信息进行核准,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核准工作5个工作日完成。
㈤ 房管局有权代替保障性住房的业主签定物业合同吗
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替业主签订的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
㈥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与发行的单位或有关文件的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卡,身份证,到单位办理购房手续的开发和建设。
(2)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建造项目工地的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册后的贷款由买方,住房和土地管理应完成在登记的抵押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
(3)内交付房屋后30天买主和卖主,该建设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其中,购买单位使用自己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对这些程序的统一。
保障性住房购置税如下: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缴纳4%的房价款买方;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或以下的半薪,即支付2%。
②交易费: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为每次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每个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买款项2%。
2,办产权证在应用过程:
①报名费:每平方米0.3元。
②置业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5元一张。
由于经济适用房这个或那个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存在差异,所以在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可以让人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那代表着长期的交通位置。
在北京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东,西,南,分布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除了几个罕见的四环以内,大部分都位于外四环路组合的区域。
一些经济适用房的市中心区巴士路线及其他地点也比较小,虽然有计划或已经开始或交通的8条地铁线路,轻轨和地铁线路的城市,但仍有现实经过几年的类是对事,至少不会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职业。当
二,公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共享相同的区域必须了解使用面积的概念,并全面检查单位。不搞购买大?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了价格,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应该更注重功能室。当在有条件的单位进行选择的指标应在专业的选择来完成。目前,八大热门功能,包括一个客厅,餐厅,厨房,床,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3,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照新“合同法”规定,实施优先的原则同意,所以在合同或补充条款该合同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充分了解和研究的预售许可证,工程建设,产权的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都在一些单位的大厦,连接或盖房子,一定要问清楚才购买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的销售基础上,认真研究的情况?,物业管理,明确各合同和发射时间补充规定,?错误的区域,关键设施有待商定,并指出当每个开发了一种必要的时候来惩罚违规请专业律师,考虑才签显然更合适。不要相信广告或部分口头承诺给销售人员,否则后悔莫及。
4,提交后
住房有关当局,如竣工验收程序及装修建可以留下来,不要忘了,当开发人员提交了一份给开发者“手动”和“质量保证”两书。在搞清楚了最好的这个过程中,很多问题都好。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由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的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募集资金,合作建房到保障性住房范畴。 “办法”还规定,已经签订了销售合同或购买协议,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地方性法规。
面积控制在约80平方米
[规定]保障性住房应严格在中小尺寸控制,住房单元在80平方米左右控制的区域,一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解释]在2003年,北京相继出台意见,要求保障性住房的主力户型限定在单套?≤80平方米的面积。
禁止收取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根据保本微利为原则,租金有定价权通过与合理的价格相结合的部门住房部门确定考虑建设,管理成本,而不是利润的基础超过3%。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向社会公示,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销售价格不超过基准价和宣传浮动幅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未指出在价格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在各部门的收费,必须完成发行的登记卡支付的价格主管部门。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收取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
[释义]北京的政策规定,政府限制了最高价,开发商不超过利润的3%。在按照建设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开始实施去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能力与建筑相结合的价格(房地产)主管部门,项目开工认定向公众开放。
购买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家庭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包括军队人员符合当地安置条件)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供应对象,二是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比现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的标准住房困难家庭低;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的收入标准的政府划定,其他四个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
[释义] 2001年年初,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相关的暂行规定经济适用房问题”,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家庭的年收入为$ 60,000以下;二是买家必须申请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城市的住房补贴标准不达标地区的住户的要求。
须公示
[规定]市,县人民政府采购条件应根据当地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生活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的影响,购买或租赁规定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和面积标准,并公示。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相关证据的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当局应核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应符合宣传要求。通过与调查,核实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宣传后,对无投诉或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签署核查意见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并指出可以买到折扣总面积或标准费率。
[释义]保障性住房,全市已建立了公示制度,申请人及配偶的姓名,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公章,购买的最高总价等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宣传到期未报告批准其购买资格。
过了一定年龄以上,他们以市场价格出售
[规定]前在销售市场,在出售时,应支付给政府的收入将按照与大量普通商品房和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年具体数量和市,县人民政府的比例。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经济适用房,没有进一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对于后赎回,则保障性住房必须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可再次申请。
[释义]北京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已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生活了五年,出售人应当支付地价的综合营业额的10%,销售可能不会住房政策的保障后购买。新政策将在本月20日执行。
超批准的部分?面积不享受优惠
[规定]满足家庭的条件,你可以买一套与核准批文??保障性住房的相应区域。的??原则面积,不得超过经批准的购房面积。经批准的区域内购买区,按照批准的采购价格;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者支付差额。
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机会,变相
[规定]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实施。禁止以经济适用房划拨土地的名义取得后,改变土地用途,搞房地产开发的化身。
集资建房变成保障性住房类别
[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部分上市条件,供应审计等。对象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资金,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欲了解更多矿区住房困难户和困难企业,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前提单位发展规划,使用单位占用土地来筹集资金,合作建房。参与筹款目标,合作建房,必须限定在无房的单位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的住房问题。扣除融资工人,合作建房的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谁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参加一次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由代表合作建房,分发或从事房地产开发变相的一种筹集资金。资金,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管理费的规定,没有利润。
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惩罚
[规定]更改,恕不批准或经济适用住房,合作住房,土地使用,销售价格,资金等方面不执行政府定价当局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
说的是,现在有一个很好的关系的工作,买房子也不例外,做好准备吧! ! !
㈦ 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归法院受理吗
涉及平等民复事主体的诉讼,制或者行政诉讼的都可以在法院起诉。
但是诉讼需要有诉讼标的,即买卖合同争议的点在哪里。也就是说,您在买卖合同中的纠纷内容是什么。
希望这个答案能够帮到您。如您有其他合同纠纷问题,欢迎来电138加,2431,和6788咨询。
㈧ 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当作离婚协议补偿房有效吗
国家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禁止交易,所以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均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㈨ 建设保障性住房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吗
交,税务不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