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公租房5年以后可以买吗
不可以。公共租赁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后,须报住保房管部门备案。成幢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幢办理产权登记。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变相出售或违规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保房管部门、财政部门,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申报的年度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
(1)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一、今年的公租房仍然面向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三、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另外,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也无住房资助能力。
⑵ 杭州考的高级技工证能申请公租房吗
楼主可以的,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⑶ 杭州公租房住满5年可以买吗
不可以买,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房办理了产权登机之后,要再住保房管进行备案。严禁改变住房性质,出售或违规使用。
(3)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
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
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⑷ 杭州公租房管理办法11月底施行 租赁期限为3年
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定义准入条件、申请审核制度、配租制度、杭州公租房管理制度、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35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与11月底正式实施。 三种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 申请人须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困难优先、人才优先”原则 实行轮候制度 《办法》指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将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对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 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各地可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 单套面积不超过50平米 租赁期限为3年 将根据房源分布情况和申请人情况,共租赁住房将实行公开配租制度。 其中,单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非成套住房或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两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住房;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二居室住房。而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认定为申请家庭人口数。 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同时,《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申报的年度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 骗租公共租赁住房 5年内不再具有申请资格 《办法》指出,申请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不得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不得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变相出售或违规使用。 对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或未缴纳租金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对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自发现并退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如承租人不配合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⑸ 请问一下外地人在杭州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外地人是可以在杭州申请公租房的,需要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等。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可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
(5)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根据房源分布情况和申请人情况,按下列原则实行配租:
(一)单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非成套住房或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
(二)两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住房;
(三)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二居室住房。
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认定为申请家庭人口数。
⑹ 杭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②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③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②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③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④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⑤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⑥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
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⑺ 杭州公租房期限是多久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
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7)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对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毕业未满7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
6、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杭州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袭印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11〕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⑼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怎么补办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公租房申请表填写需了解所需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