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星期六上班吗
不上班!全国所有的公积金中心在周六日期间,法定假期期间,都不上班!
2. 南通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4层
3. 南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南通的住房公积金在市区里就可以提了。
4.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政策信息科、归集管理科科、资金运作科(资产保全科)、会计核算科、财务审计科,以及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六个经办网点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至2007年底,在编人员84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名,在读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38名,大学专科34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到89.29%;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26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34.52%。
截至2007年底,中心已为全市8915个单位的48.96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89.05%;累计归集97.68亿元,余额51.97亿元,分别突破90亿元和50亿元大关;向全市9.54万户家庭累计发放93.7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突破90亿元大关;贷款余额占全市住房贷款余额101.75亿元的32.77%。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20.69亿元,突破20亿元大关,全市住房公积金受益人超过17.96万人次,占全市实际缴存38.07万人的47.18%。中心向市政府提供了689万元元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实际使用500万元),使全市符合特困条件的525户家庭弱势群体1365人次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全市有13721户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4.27亿元,带动组合贷款82.58亿元,占全市住房销售额155.99亿元的52.94%,占全市房地产销售额185.07亿元的44.62%,发放率达117.30%。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达388.30万平方米,占全市住房销售面积469.13万平方米的82.77%。全市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占住房公积金提取总笔数86727笔的66.81%,占提取总额的80.99%。
5. 北京通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地址
通州管理部
分中心及管理部名称: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
分中心及管理部编号: 112
住房公积金业务电话: 69537544 69523599
个人贷款业务电话: 69549484
执法维权电话: 69537544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
方位描述: 通州区新华派出所南侧、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东侧
公共交通到达车次: 322路 728路 342路 938(支6)新华大街站
驾车路线: 沿京通快速至通州北苑,向东第五个红绿灯左转,新华办事处向东,新华派出所南侧。
6. 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一、南通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查询步骤:进入常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点击登录,查看公积金
查询项目: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
(2)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7. 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上午几点到几点下午几点到几点请知道的朋友答复一下哦,谢谢啦!
9点到12点,
13点半到17点。
8. 通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公积金官方电话,12329可以打这个号码转人工咨询公积金问题。
9. 南通公积金个人账号如何查询
南通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方式是:
1、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2、登陆网站查询
(1)登陆南通住房公积金网个人公积金查询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3)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9)南通住房管理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10.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能
南通市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制政府直属的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业务上的管理;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