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的住房改革历史。
1、社会主义探索时期
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
2、一次房改时期
时区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论准备和售公房阶段;1986—1991年,提租补贴阶段;1991—1993年,以售带租和公积金试点阶段。
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与艰难探索阶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全面展开、新住房制度初建阶段。
3、二次房改阶段
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历史分界点,这里将2003—2011年作为二次房改前期,这时期围绕理念、机构与职能范畴的保障房制度建设加快,直接促进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大步迈向与商品房相协调的格局。
(1)中国城乡住房差异扩展阅读: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因而,要处理好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由于市场配置的对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类别是保障房,因而,该制度在本质上也可概括为商品房与保障房相协调的住房制度,即“两房协调”的新住房制度。
完善的住房新体制或新住房体制的模式,应该就是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两房协调的住房体制。它的建立,将为促进住房体系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深层持久的制度动力。
B. 中国的各大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是多少
全国人均居住面积达10.25平方米 。
(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9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
姜伟新指出,中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城镇化快速推进,2009年城镇化水平为46.59%,比“十五”期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2009年底,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提高15%和13%。“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67亿平方米。预计今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2.5%和75%。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城市人均住宅面积6.7平米,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住房面积人均已达到28.3平方米,增长了4倍多。住房质量、住房成套率、配套设施与环境大为改观。但是,近些年来中国住房与房地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集中反映在房价过高,并且上涨过快。
延伸阅读:住建部: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以上
所有这些问题,政府都要统筹兼顾。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水平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
1991年中国人均住房面积7平方米;(查不到1992年的数据)
1979年,中国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合建筑面积7.2平方米
国际化视野下的中国住房水平
今年3月,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说:“我国住房持有率达到了80%左右,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6平方米,这一数字居于世界较高水平。”“目前,中国内地的人均GDP为1700美元,中国香港和日本的人均GDP则超过34000美元,而中国香港城市居民住房面积是7.1平方米,日本是15.8平方米,低于中国内地的人均住宅面积”。
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2004年底,上海市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0.4平方米,江苏、浙江、福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0.4、23.9和24.5平方米。而上世纪90年代初期,人多地少的香港和东京,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只有7.1和15.8平方米。 全国人均居住面积达10.25平方米 。华声报5月31日讯:根据建设部公布的最新统计资料,截至2000年年末,全国城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4.8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25平方米。住房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提速,使城镇居民的人居居住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据光明日报报道,2000年共完成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894亿元,比上年增长18.97%,创下历史新高。城市市政共用设施能力、服务设施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均拥有公共绿地6.8平方米,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据了解,目前更多的居民已开始走向市场选择自己满意的住房,表明中国的住房改革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的转变已基本实现。
据悉,“十五”末期,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将达到23平方米,农村25平方米。
C. 除了买商品房,中国居民还能买地自建房吗
可以的。
1、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2、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也就是城镇自建房,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以买卖、互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有严格规定。《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3、人们所说的自建房,一般指农村自建房。而在县镇级别的小城市,也存在着大量的自建房。与农村自建房不同,县镇里面的自建房不是使用集体的农业土地。它们的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些土地或房产是可以合法过户或交易的。
以往,城镇管理体制疏松,办理土地使用证门槛低。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土地日趋紧张,越来越多的城镇提高了拿地门槛或者禁止建设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减少。
(3)中国城乡住房差异扩展阅读:
自建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自建房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二、自建房要监工保障,保证建房质量,要准备钢材,砖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张建筑合同,这样在结算的时候才能有据可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四、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线路铺设。要保证墙体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备门窗,好预留门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楼房建设要注意给邻居的遮荫问题,处理好自己楼房的面积和结构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备动力电源。
九、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处理好。
不适合建自建房:
一、低洼之地
低洼之地易聚水,中国风俗把水称为”财“,但低洼之地容易造成一泻千里之势,不利于积财。另处,低洼之地也容易积水,不利于出行,也会造成屋内湿气过重,对人体不利。
二、刚填平的土地
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沟或水塘刚填平的,不要着急在上面建房。因为这时地基还不扎实,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缝,安全性差,一定要观察一段时间,确定地基稳固后再动工。
三、农田
如果有机会将农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农作物收割完后才能动工。否则,遗留在地里的农作物或树根腐烂后,会影响地基稳固。
四、填平的垃圾场
最好不要用垃圾场做住宅用地。由于垃圾场长期堆放垃圾,产生的秽气和细菌渗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对健康不利。如果必须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进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层土挖掉丢弃,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废井
填平的废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渗出造成地基不稳,挖井太深造成地气枯绝,废井的湿气或枯气对家人健康不利。
参考资料:自建房-网络
D. 中国传统住房制度的内容
中国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对这种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实现机制转换,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
1979年开始实行向居民全价售房的试点。
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l/3。
自1986年以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掀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1986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房改工作。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针对传统住房制度的核心——低租金,提出了以大幅度提租为基本环节的改革思路。
2、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结束了一段时期以 来的徘徊局面,进入了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199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制定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住房制度改革已从探索和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
“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的旧体制,包括: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
人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人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1998年7月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的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①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②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③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④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⑤发展住房金融;⑥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1)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
的住房问题。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利润控制在3%以下,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2)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二项因素构成。
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用竞争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对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3)发放住房补贴。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E. 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多少
我国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平方米,但是分布不均。
随着中国经济的内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容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水平 。
F. 中国的住房现状,如住房产权、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等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的条件有很大的改善,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平方米,但是分布不均,特别是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见。
中国是有13亿人口的国家,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才能养活中国人。中国每年新生人口要超过1000万,每年由农村进入城市需要解决住房的进城人员达到1800万,还有2100万流动农民工,也需要居住条件。所有这些问题,政府都要统筹兼顾。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点七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二十七点二平方米,达到世界中高收入水平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
1991年中国人均住房面积7平方米;(查不到1992年的数据)
1979年,中国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合建筑面积7.2平方米
国际化视野下的中国住房水平
今年3月,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说:“我国住房持有率达到了80%左右,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6平方米,这一数字居于世界较高水平。”“目前,中国内地的人均GDP为1700美元,中国香港和日本的人均GDP则超过34000美元,而中国香港城市居民住房面积是7.1平方米,日本是15.8平方米,低于中国内地的人均住宅面积”。
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2004年底,上海市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0.4平方米,江苏、浙江、福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0.4、23.9和24.5平方米。而上世纪90年代初期,人多地少的香港和东京,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只有7.1和15.8平方米。
对照上述两段内容,发现聂梅生女士的讲话似乎有些问题:一是偷换了概念,错把东京当日本;二是用我们现在部分发达地区的数据去和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香港和东京比。这恐怕还是很有出入的。
世界“较高水平”到底是什么样子?
据建设部的相关资料,上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以下状况:美国60平方米,英国和德国38平方米,法国的该数字为37平方米,日本为31平方米。而据一份资料对不同收入国家居住水平的分析,低收入国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中低收入国家该数字应为17.6平方米,中等收入国家为20.1平方米,中高收入国家为29.3平方米,高收入国家则为46.6平方米。
蒋浙安在《英国政府在战后住宅业发展中的作用》中写道:1986年,在英国2200万套住宅中住房自有率达到62%。超过80%的英国人住在一至三层、带花园和车库的小别墅里,只有收入较低的人才住公寓(flat),其小别墅住宅与公寓比已达4:1。很多英国人还有“第二住宅”:一处在大城市中,便于工作与学习,一处在乡村以供周末度假。
《环球时报》记者柴野2003年6月报道:德国有8000万人口,13500个小城镇,绿地占了城市的1/3。德国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左右,在小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85%的人有精巧别致的私人住宅庭院。连有上百年历史的房屋都安装了现代化的卫生设备和供暖设施。
而据建设部赴美房地产考察团的反馈,1999年,美国2.7亿人口拥有1.1亿个住房单位,67%的家庭拥有独立住房,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
印度则存在两级分化情况。据《环球时报》记者钱峰2003年7月报道:印度各大城市都有集中的富人区。
从以上这些描述中,我们对世界“较高水平”应有一个大致的认识。
在我国,“人均26平方米”如果是真实的,那可以说明住房数量“凑合”(但不知道这个数字是如何统计的)。而我国的住房质量离“世界较高水平”还差距甚远,“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我国的住房质量不高,在未来15到20年里,现有的160亿平方米住宅有大部分要拆了重建。许多城市10多年前盖的房子,现在看上去像建筑“垃圾”,目不忍睹。而住房功能不完善、配套不齐全也是普遍问题,尽管大城市稍好些,但是垃圾处理和污水排放等问题也没有很好解决。此外,我国居住的自然环境、安全环境相对比较差。
中国人居住的综合水平离“世界较高水平”还有很大距离,不宜坐井观天,盲目乐观;地方政府在解决民众居住质量、居住环境方面还任重道远
G. 20世纪80、90年代和21世纪中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20世纪到80年代 90年代和21世纪初
城镇居民 5.5平方米 14.9平方米
人均住房内
面积容
农村居民 4.4平方米 19.76平方米
人均住房
面积
H. 中国住房应该怎么改革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
1979年开始实行向居民全价售房的试点。
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住房的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1/3。
截至1985年底,全国共有160个城市和300个县镇实行了补贴售房,共出售住房1093万平方米。
自1986年以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掀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1986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房改工作。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同年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自1986年以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掀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
2、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结束了一段时期以来的徘徊局面,进入了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199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这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从探索和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
“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的旧体制,包括: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的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人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决定》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做好原有政策与《决定》的衔接工作等,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PageBreak]
1998年7月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主要包括:
(1)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计入房价的企业管理费原则上控制在2%以下,并以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等4项成本因素为基础计算,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利润控制在3%以下,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2)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其开发利润控制在3%以下,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可以从腾退的旧公有住房中调剂解决,也可以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二项因素构成。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
对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对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
(3)发放住房补贴。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m“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I.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哪一年成立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7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以下可以省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