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的证件是真的吗
政府部门的建设厅所办理的证件肯定是真的啊,她们办理的证件都是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而且是具有行政审批具有法律效应的
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三)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处(研究室)。
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相关政策;指导行业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处。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处。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审批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查;监督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房屋中介企业的资质标准;组织建设并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
指导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八)城市建设处。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
(九)村镇建设处。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各类标准设计、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应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十二)建设材料装备处。
拟订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市场;组织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指导和管理建筑节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工作。
(十三)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指导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参与实施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㈢ 我在河北省保定市没有享受过福利性分房房改房保障房和住房补贴应该到哪里去开
福利分房和复房改房是20多年制前的政策了,与个人所在单位具体情况有关,当年也有很多单位没有能力解决的。
保障房和住房补贴是有要求的,符合条件才可以享受。
这些都没有享受过的,有很多人。并不是说每个人一生必需享受到其中某一项。
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筑八大员证几年复验
5年期,然后参加继续教育,再延5年
㈤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位置:河北省_邢台市
1、其中一人以上为本市户籍;单一居民申请的,为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居民个人年收入在申请受理之日前连续两年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出租收入线标准。
3、居民个人的家庭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出租的财产限额。
4、本市没有家庭成员或者居民个人的房屋建筑用地的。
5、申请住房保障时,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或者国家其他地区不享有住房保障的。
(5)河北住房和保障扩展阅读:
邢台市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问题,一是要从财政层面解决多年以来地方政府依赖的“卖地财政”,同时还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否落到实处,将那些依然是画在墙上的“大饼”,真正转化为老百姓嘴里的食物。
由于70%以上的常住人口都是中低收入家庭,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只能以低水平、广覆盖为目标;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保障7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第一层级是不足10%的极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进入政府提供的廉租屋,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最弱势民众的居住生存权。所以廉租屋的建设比重应该在5-10%。
第二层级是20-80%的中低收入民众,在政府住房货币化补助、优惠利率、优惠税收等优惠条件下通过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租赁经济适用房、民工住房等多种形式来解决。
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20%,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30-50%,只有20%以上中高收入者,他们的住房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6)河北住房和保障扩展阅读: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廉租房能买吗
廉租房只租不抄售,出租袭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㈧ 河北省2019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是多少
没有这种消息啊!会不会是你理解错了,你是不是身份证上一月14号的生日?保险的费率是过了生日就会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