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省德阳市买房可以补助200一平米吗
您好,德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日签署《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9号文,就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实施意见。
德阳29号文有哪些内容?直接上干货——
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将获得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还可额外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购买144㎡以下住宅,均按照“认贷不认房”享受购买首套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享50万元贷款额度,并取消对异地限制;
二手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二手房直贷窗口,并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照90㎡以下(含90㎡)1%,90-144㎡(含144㎡)按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2年以上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下调德阳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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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政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16年2月29日。更多内容,一起来看政府文件哦!望采纳谢谢
② 德阳的住房补贴还在办吗我已经缴了资料,拿到房产证时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首先,之前先要去开发商那里领取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分层分户图、以及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一、房产证相关事宜1、第一次去房产局,带上以下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6)银行抵押的一套资料(7)委托代理人的话,需要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原件到房产局相应窗口先缴纳维修基金,然后到其他工作窗口交上述资料,包括刚才拿到的维修基金发票。中间,事人员可能要求凭相关资料到大厅去领测绘表,无需交其他什么费用了。会发一张收据,上面会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做!资料接收之后,10工作日内,如果在网上查询已经好,再去房产局。2、第二次去房产局,带上以下资料:(1)上次给的一张收据(2)预售合同副本或原件的第1、2、3及最后1页复印件(3)购房发票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直接去大厅,事人员会根据身份证信息出具缴费通知,分别到相应窗口缴纳契税和登记费。契税如果是08年10月之前(具体时间请咨询房产局)就抵押等手续的仍按照2%的契税缴纳,之后的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登记费和工本费分别是80元和10元。然后就是继续回到事人员那里签字、确认等,即可领取证书。二、土地证相关事宜1、直接去土地局的相关点,带一下资料:(1)土地地分割转让许可证(2)房产证原件(每一页都要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最后1页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窗口即可,交相关材料,填表签字等。费用方面,共需要缴纳18元工本费。然后坐在一边等候发证即可。此证总计时间为15分钟左右。疑问,请咨询所在区的房产局和土地局。
③ 德阳市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在哪办理
全省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 2万元 在补助对象和标准上,方案规定,对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农户,政府按以下政策给予建房资金补助。 补助对象和范围:政府对汶川大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和无房的散居五保对象不单独重建住房,通过纳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规划统筹解决。 补助标准:全省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 2万元,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不同人口家庭适当予以区别,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给予适当照顾。 此外,方案还指出,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政府补助资金中地方承担的部分,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分担。在上述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建过渡安置房的农户,对每户给予 2000元建设过渡期安置房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仍按《四川省“ 5· 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自建过渡期安置房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补充:
具体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单位:元) 农户类别 1-3人家庭 4-5人家庭 6人及以上家庭 一般农户 16000 19000 22000 困难农户 20000 23000 26000 在上述补助标准中,对农户家庭人数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为准;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的档案记载为准。 根据德阳市民政局意见,地震后农房重建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又要尊重实际,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重建农房补助对象进行认真的界定。对确定补助对象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可按以下原则认定: 1、在2008年5月12日前已结婚未迁入户口的,可在现居住地方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但不能在户口所在地重复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 2、“一户多家”即2008年5月12日前一户分成多家,各家有自己的生产资料、有相对独立房等组成几个独立起居的家庭,但未在公安局登记的家庭按有几家算几户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一家多户”即一个家庭多个户口本,但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按一户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 3、户口已迁出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士官、服刑人员以及2008年5月12日前新生儿未上户的应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服刑人员一人一户的除外)。 4、“半边户”家庭,非农户人员是享受城镇还是农村国家建房补助政策,由其自作选择,政府已安排入住活动板房的城镇居民不能再享受农村过渡房补助政策。 5、一户出现多处住房,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享受一户的农村建房国家补助政策。 6、农房受损后不愿在本地搭建过渡房和重建住房,采取投亲靠友、购买住房等方式的,只要有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或有购房证明的可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 7、“5.12”地震遇难人员可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 8、2008年5月12日前离婚的,只要有离婚证明并在5月12日以前就已分开居住,独立生活起居的就各算一户,可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 9、2008年5月12日后新生儿不享受国家建房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