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登录初始密码
重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主体系统登录的密码,这种密码是保密的
Ⅱ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办公室:81810101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008997555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98555
办公地址:大经路1130号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销售咨询电话: 81810127
综合部: 81810102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181060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综合科:8181035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受理科: 81810370、8181037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26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
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224166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323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Ⅲ 你好,长春市每年的保障房都已经落实了吗
长春市每年的保障房都已经落实了吗?我觉得应该都落实了,保障房基本上80%都落实了
Ⅳ 怎样申请长春市公租房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内骤:
1、受理。对申容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Ⅳ 长春住满十年今年保障房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抄,因为公租房是袭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满五年可以申请购买,五年内不可交易出卖,你虽住满十年,需买卖,政府享有优先权购买,如政府放弃回购权,你方可按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执行。
Ⅵ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 中午办公吗
答: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 中午不办公
节日快乐
合家欢乐
Ⅶ 长春市还有公租房吗
长春公租房不能出售
公租房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公租房是属于国家性的保障性的住房,公租房要解决的就是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根据规定,凡年满18周岁,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有租金支付能力,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不仅公租房不能买卖,而且承租公租房的人也不能转租这套房,一旦被发现,可能会被剥夺继续承租的权利,并会有相应的罚款。
Ⅷ 长春市公租房还什么时间能申请
公租房申请材来料从2014年起,各源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Ⅸ 长春市去哪开唯一住房证明
房管局啊,房管局都可以查得到的,拿你的身份证去查,然后让房管局开证明就得了
Ⅹ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长春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无土地的本市农业户籍家庭;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二)、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三)、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四)、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五)、共同申请人认定要求
1、共同申请人要求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且具有以下关系:
1)夫妻。
2)在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与子女。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2、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大学就读或正在服兵役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监狱服刑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已婚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也必须一同申请。
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主申请人的配偶需要提供在长春工作的收入证明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在长春上学的证明。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其他要求
1、单身人员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离婚人员,需离婚满2年(含2年)方可申请(离婚前所在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除外);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