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求各地公积金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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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
【作者】邓启峰
【刊名】集团经济研究.2007(07X).-38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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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探析资本公积金在新公司法下扮演的角色
【作者】张文燕
【刊名】科技创业月刊.2007,20(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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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天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便捷本市市民
【作者】付振静
【刊名】当代医学.2007,13(7).-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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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民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作者】无
【刊名】科技致富向导.200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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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
【作者】周煜苓
【刊名】时代经贸:下旬.2007,5(07Z).-1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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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贷款上限上调市场出现“两极分化”
【作者】易名
【刊名】卓越理财.2007(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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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铁面副市长”签飞八千二百万公积金
【作者】无
【刊名】党建文汇:上半月版.2007(8).-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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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上海: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260万职工家庭从中直接受益
【作者】周文菁
【刊名】中国建设信息.2007(07S).-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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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对策
【作者】叶倩
【刊名】湖南社会科学.2007(4).-134-13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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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作者】无
【刊名】住房保障.200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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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改革之我见
【作者】曾国科
【刊名】住房保障.2007(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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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无
【刊名】住房保障.2007(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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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热烈庆祝《住房公积金研究》创刊
【作者】无
【刊名】住房保障.2007(3).-F0003-F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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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作者】无
【刊名】住房保障.200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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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作者】无
【刊名】住房保障.2007(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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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新跨越
【作者】高远刚
【刊名】住房保障.2007(2).-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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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贷款上限提至60万元
【作者】无
【刊名】北京支部生活.2007(8).-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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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黑龙江日报职工住房公积金上调到12%
【作者】无
【刊名】新闻传播.2007(7).-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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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庆华
【刊名】地方财政研究.2007(8).-4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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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刍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作者】俞春宝
【刊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8).-39-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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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住房公积金的思考
【作者】荣艺华
【刊名】西部金融.2007(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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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
【作者】邢美玲
【刊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19).-18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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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范围探讨
【作者】叶胜荣
【刊名】现代商贸工业.2007,19(5).-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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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措施与风险控制
【作者】关永宏段淳林
【刊名】经济问题.2007(7).-1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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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问题
【作者】王凌云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6).-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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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对承德市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调查
【作者】王建宇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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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据挖掘技术在住房公积金行业领域的应用
【作者】苏兴旺
【刊名】华南金融电脑.2007,15(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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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红安审计力促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
【作者】无
【刊名】审计月刊.2007(6).-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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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分析与防范
【作者】董慧竹
【刊名】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08S).-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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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离婚后,住房公积金房改房也应分割
【作者】李景强马志宁
【刊名】当代广西.2007(13).-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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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天津:大病住院可预支住房公积金
【作者】无
【刊名】当代广西.2007(13).-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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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湖南试点公积金贷款信息联网央行个人征信系统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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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长沙住房公积金将“限高保低”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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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常德:石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驶入快车道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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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长沙住房公积金向个人放开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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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湘潭县住房公积金覆盖到农村中小学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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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的守护者——张璟同志的事迹回放
【作者】无
【刊名】中华建设.2007(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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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运行中的现状及问题
【作者】余凯
【刊名】中华建设.2007(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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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强化风险意识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
【作者】黄凤清
【刊名】中华建设.2007(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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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电子商务在公积金管理行业中的应用
【作者】王宏
【刊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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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阳玉秀
【刊名】集团经济研究.2007(06X).-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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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以天津为例
【作者】夏明霞
【刊名】中国房地产.2007(7).-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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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监管系统中的多级数据集成研究
【作者】王艳华[1]薛胜军[1]蒲秋梅[1]郭惠忠[2]
【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07,31(3).-5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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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生命的赞歌——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璟
【作者】蓝枫
【刊名】城乡建设.2007(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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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孝顺“公积金”
【作者】左右何基刚
【刊名】江淮法治.2007(07X).-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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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预算的监督
【作者】赖海辉李瑜琳
【刊名】人民政坛.2007(7).-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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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让农民工进入公积金体系
【作者】沈汝发
【刊名】了望.2007(2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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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的若干意见
【作者】无
【刊名】山西政报.2007(14).-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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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无
【刊名】江西政报.2007(1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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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深圳住房公积金个税扣除标准上限额提至2106元
【作者】无
【刊名】建材发展导向.2007,5(3).-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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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50亿比2006年底增长15.01%
【作者】无
【刊名】建材发展导向.2007,5(3).-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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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立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
【作者】林锋
【刊名】发展研究.2007(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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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不公助推房价
【作者】冯海宁
【刊名】东南置业.2007(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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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子商务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化管理中的创新与研究
【作者】王宏
【刊名】中国科技信息.2007(13).-99-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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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夫妻共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一点建议
【作者】谷孝刚
【刊名】天津经济.2007(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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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原因分析
【作者】何玉萍赵迅舟
【刊名】商场现代化.2007(06Z).-17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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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思考
【作者】廉永忠
【刊名】中国内部审计.2007(6).-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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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贷款严禁用于非自住房
【作者】无
【刊名】企业世界.2007(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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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纳入基本社保制度的分析与建议
【作者】代东凯
【刊名】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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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作者】余兴万
【刊名】当代经济管理.2007,29(3).-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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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五种方法
【作者】钱同春
【刊名】中国房地产.2007(6).-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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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记原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璟
【作者】曹明
【刊名】建设科技(建设部).2007(1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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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求真务实规范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作者】无
【刊名】发展.2007(6).-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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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赵月娜
【刊名】新疆审计.2007(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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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审计AO应用实例
【作者】来风
【刊名】新疆审计.2007(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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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账务系统
【作者】王立强
【刊名】华南金融电脑.2007,15(6).-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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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住房公积金运营环境
【作者】周燕
【刊名】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8S).-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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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节约与合理避税
【作者】杨宇
【刊名】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6S).-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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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的几个问题
【作者】包宗华
【刊名】山东房地产.2007(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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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探索和思考
【作者】李玉福
【刊名】山东房地产.2007(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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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管理使用应更规范透明
【作者】陆拯
【刊名】上海人大月刊.2007(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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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湖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发展
【作者】罗景华
【刊名】中华建设.2007(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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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及规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作者】徐晓飞
【刊名】时代经贸:下旬.2007(06Z).-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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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资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
【作者】无
【刊名】创造.2007(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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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
【作者】孔凡英
【刊名】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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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德国:为联邦公务员建立公积金
【作者】无
【刊名】中国社会保障.2007(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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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地位问题研究报告
【作者】陈小平[1]余祥忠(图)[2]
【刊名】重庆国土资源.200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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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
【作者】井欢[1]白丽华[2]
【刊名】城市.2007(5).-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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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账务系统的过程
【作者】王立强韩振
【刊名】科技信息:学术版.2007(11).-12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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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用公积金租房成都暂不实施
【作者】张林
【刊名】建材与装饰.2007(04X).-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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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2月份公积金归集2.2亿
【作者】唐敏
【刊名】建材与装饰.2007(04X).-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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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科学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确立政策性住房保障金融制度的核心地位
【作者】傅尔基
【刊名】住宅与房地产:综合版.2007(5).-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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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作者】无
【刊名】江苏商业会计.2007(3).-I0013-I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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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问题的探讨
【作者】李跃成王秀云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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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论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作者】钱同春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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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了吗?——驳李文斌《住房津贴代替公积金破解房改之惑》
【作者】李锋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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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上海试点以房养老模式: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房东
【作者】无
【刊名】当代老年.2007(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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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更像给农民工画饼充饥
【作者】傅新
【刊名】农家之友.2007(05S).-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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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民工真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吗
【作者】唐钧
【刊名】中国社会导刊.2007(04Z).-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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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思考
【作者】张毅
【刊名】现代审计.2007(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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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住房公积金效益审计的几点认识
【作者】贾宏
【刊名】审计文汇.2007(5).-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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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住房公积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作者】孟晓丹
【刊名】审计文汇.2007(5).-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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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全省房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在长召开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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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克勤副厅长在全省房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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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作者】无
【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1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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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龙种为何成了跳蚤?
【作者】谢涛
【刊名】人民政坛.2007(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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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
【作者】王建宇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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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作者】李锋[1]李一乔[2]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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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积金”不能成为分配不公的保护伞
【作者】刘冰
【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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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两亿元住房公积金追查记
【作者】李钰之[1]陈梦[2]
【刊名】中国审计.2007(9).-33-36
㈡ 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
比较多,顺利的方法
㈢ 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演讲稿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从逻辑上讲,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应当先设计再建设,至少在建设之前应该有一个框架性的思路。但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原有设计被明显放弃的情况下,却始终缺乏长远性的总体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宏观审视,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政策的当务之急。
一、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简单观照,近十几年尤其是明确提出经济体制转型任务之后的十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曾经出现过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过程。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就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以后1995年、1996年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文件中,又重申了这样的观点。但是,1998年开始,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官方文献中“社会保障”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六部分”的说法不仅再也没有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实际上被完全放弃,而且代之以“要使社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见中发[1998]10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提法,以后又进一步演化为“三条保障线”的说法。由于“三条保障线”被认为只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部,官方文件中又再也没有就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发表过任何论述,所以,关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问题,便被悬置起来。
由于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被长期悬置,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一、概念使用和某些提法相当混乱,不少保障项目定性不清、目标不准,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比如,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内涵交叉,经常混用;“三无”对象和“五保”供养实质是社会救助却名之为社会福利;住房救助在实践中演变成部分人新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的福利色彩十分浓厚;发行彩票被定义为弥补政府财政不足的重要手段;有人提出社会福利产业化、老龄事业产业化口号等等。二、部门之间、制度之间、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导致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层次性不强,支离破碎,甚至出现某项保障制度受重视的程度随着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呼声的大小、部门势力的大小或者某领导人个人影响的大小而发生变化的情况。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三、非制度化特征十分明显。集中表现在:法制化水平不高,即使已有法规也严重缺乏执法力度,保障制度难以落实;有些保障项目中政府、社会、家庭、个人责任不清,保障效果难以到位;政府职能错位,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政府责任不明确,同时出现越位和缺位现象;资金筹措不规范,对地方财政的社会保障出资缺乏有效监督;发动社会力量不充分与过分依赖社会力量的情况并存。同时,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明显的应急特征,突出表现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比如在解决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的问题上,在解决拖欠公务人员工资的问题上等等。四、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比如所谓社会保障只覆盖城市而不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未得到足够重视,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过高而保险层次单一,职业福利未纳入政府视野,家庭福利制度付诸阙如,社区保障作用被过分夸大,等等。五、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突出表现为没有形成一支从研究到操作的专业化队伍。不少保障项目的立法缺乏研究成果的铺垫,很多新的措施缺少前期论证(如时间储蓄制度、志愿者制度),对现有政策法规实行情况的评估难以进行,社会工作职称体系难以建立,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学科设置不尽合理,等等。
简要分析造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总体设计和框架性关照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
首先,各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尚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在于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片面理解,在于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社会发展的认识,在于对西方福利国家教训的惧怕,在于付诸实施的经济转型设计方案中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足够重视,在于政府权利本位和公民义务本位而不是政府责任本位和公民权利本位的行政意识和行政习惯,也在于作为大国的中国任何问题都会有较大回旋余地的偏见。
其次,不少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存在某些偏差、错误,甚至误区。表现在具体实践中,不少人用社会保险代替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有的人误将应急式的基本生活保障当成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有人用就业就是最大的保障的观点看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从而使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受到了不应有的冲击。
再次,有的人对社会保障制度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比如,有人认为,中国有社会互助的传统,有仍然在发挥作用的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有政府一再增加的生活保障资金,所以绝对不会出现饿死人、冻死人的情况,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没有必要;有人认为,社会不公平的出现相对于经济发展要滞后一个时期,所以再过几年再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来得及;还有人认为,中国社会不公平的程度远没有达到可怕的程度,有学者甚至认为国际通用的吉尼系数可以扩大,所以强调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大惊小怪。
二、目标模式与制度设计
在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之后,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模式和制度框架应当是:以“补救模式”为目标,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补充。
以“补救模式”为目标,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只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而且保障水平只限定在维持基本生活的水平上,保障制度的设计以不损害市场机制有效运作为必要前提。按照“补救模式”的要求,无论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还是社会福利制度方面,政府都只发挥最小的、迫不得已的作用。选择这样的社会保障目标模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国家财政能力、中国社会的具体国情等因素密切相关的。
以社会救助为基础,就是把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放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优先位置,努力建立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贫困人口、灾民、“三无”和“五保”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灾民紧急救助制度、救助性福利服务制度、社会互助制度、扶贫开发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济为补充,以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为基本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以社会救助为基础构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的具体体现。
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就是把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作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已经建立并良好运行的根本标志,努力建立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护理保险为主要内容,以多样化、可选择的补充保险为重要辅助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社会保险制度广阔的保障面所决定的,没有这个网络作为屏障,政府的社会救助制度将不堪重负。而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把保障水平定位在维持温饱的水平上,是“补救模式”的基本要求,也是与中国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相符合的。
以社会福利为补充,就是把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努力建立以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社会福利为基础,以职业福利、家庭福利、公益事业和社区福利为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此,由国家向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是国家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但由于对这些群体的保障在水平上普遍高于社会保险的一般保障水平,在目的上多数已经成为政府与各种社会力量竞争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理应成为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同时,在我国,还要大力发展以政府和社会支持为主要方式的家庭福利,大力发展以提高社会竞争力为目的、由单位提供的职业福利,大力发展由政府、社会和社区居民共同提供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福利。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一种片面夸大社区福利重要性的现象,有的学者甚至不恰当地提出所谓“社区保障”的概念,并赋予社区保障以“第二安全网”的定位(窦玉沛等:《重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3页。)应当指出:从理论上讲,这种主张也许可以成立,但中国的城市社区目前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承载为居民提供保障的地步,而且只要社区自治是一句空话,社区服务、社区保障之类就永远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不可能持续发展。
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的设计中,除了基本目标和保障项目之外,还应当包括三个体系:
(一)法规体系
主要应当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以《社会保障法》为根本,以《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为主要内容,以某些部门法为补充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二是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分门别类地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扶贫开发和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护理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社会福利和职业福利、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社区福利等30多个社会保障项目的法规;三是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制定的旨在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四是对那些还难以上升成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度、做法和措施通过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形成政策。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需要从两头做起,一方面是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以确定基本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是从具体做起,把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做法通过政策、标准和规章等固定下来,然后再逐步完善,形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二)管理体制
根据多年实践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应当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和分级负责、分级出资、分级管理。这里,有几个基本要点:
首先,不宜在政府中建立集统一决策与统一操作于一身的社会保障部门,甚至也不宜成立大一统的、领导小组式的协调机构。至于统一设计、统一协调的任务,则应当交由《社会保障法》和《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组成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去完成。之所以反对成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部门,理由有三:一是从实际情况看,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的领域太多,而且相关保障工作在操作上与这些领域的具体管理活动紧密关联。没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是根本做不了这些保障工作所需要的鉴定取证、调查核实等工作的,只能徒增周折,事半功倍。二是从行政组织的幅度适中原则看,把30多项社会保障项目统统划归一个政府部门去管理,将造成该部门的管理幅度过大、势力过强,从而不利于整个政府组织的有序运行。三是从已有经验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把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障工作集中到一个政府部门的先例。即使在我国,也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之所以反对成立统一的协调机构,是因为从实践情况看,我国政府机构中的各种领导小组,往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办事机构,而这个办事机构所在的部门往往也就成为该项工作的实际决策部门,事实上仍然导致了众多权力的过分集中,有时还成为这个强势部门肆意干涉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依据,甚至加剧了部门之间的摩擦与扯皮。
其次,在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上,应当坚持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具体讲,就是在社会救助方面,明确以民政部门为牵头单位,并负责救助水平的总体把关和具体的协调工作,除了把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交给民政部门决策和操作以外,应当把扶贫开发交给农业部门,把医疗救助交给卫生部门,把教育救助交给教育部门,把住房救助交给建设部门,把司法援助交给司法部门;在社会保险方面,明确以劳动保障部门为牵头和协调单位,除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决策和操作以外,应当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护理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这些与卫生管理工作密切关联的工作统统交给卫生部门去操作;在社会福利方面,则应当成立一个协调机构总负其责,而把国有企业职工和各类企业的职业福利交给劳动保障部门去操作,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和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在内的各种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和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社区福利和民间组织的职业福利等交给民政部门,把各类公务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福利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福利交给人事部门。这样分工,一方面考虑的是相关工作在具体操作中与哪个部门关联度最大,另一方面考虑的是相关业务的传统分工。
第三,从责任分工的角度看,要正确区分国家、社会和家庭与个人的责任。所有的社会救助制度和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的社会福利,无疑应当由政府负起从出资到组织落实的完全责任,尽管这些领域的保障工作并不排斥甚至提倡社会的积极参与,这是国家的职能所决定的。在社会保险方面,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负责组织工作和部分出资,包括建章立制、组织落实和为基本社会保险所需资金负最后的“兜底”责任,社会和个人负有按照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当然,这里并不排斥在具体服务工作中的社会参与。在社会福利方面,国家的主要责任是建章立制、引导性地出资、政策扶持和管理监督,社会力量则是实现社会福利制度的主力。
第四,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必须坚持分级负责、分级出资、分级管理的原则。这是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上的中央与地方分工决定的,是我国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税管理体制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保障工作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符合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和历史、文化、习俗差异性较大的具体国情。
(三)服务体系
综合现在的探索思路和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本文认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基本格局应当是: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就是国家举办、管理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在服务水平、操作规范、硬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标准的作用。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就是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是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主体,国家通过向他们购买服务来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的服务,通过政策扶持鼓励他们向社会保障对象提供无偿和低偿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就是通过在社区修建一批社会保障服务的设施和网点、成立一批中介性服务组织、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和广泛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会保障服务,使社会保障服务形成网络。以家庭服务为基础,就是坚持家庭在社会保障服务中的基础地位,通过道德教育、舆论宣传、制度规范和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在社会保障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建设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信息化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因为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效率,极大地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把服务工作落实到家庭,落实到个人。
三、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面对上述任务,要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就需要选择以法规建设构建总体框架、以探索实践完善各项制度的基本路径,大致要经过制度整合、探索实践和完善法规三个步骤。
所谓制度整合,就是在三五年内,以“补救模式”为原则,以制定、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福利法》等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法律的方式,形成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框架。制度整合的核心任务,是构筑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框架,建立以保障生存水平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制度、以保障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制度。通过制度整合,要理清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结构,理清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保障水平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清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尤其是各级政府在各种社会保障项目中的职责分工、责任义务。在这个时期,许多微观甚至中观的问题有待于澄清,但经过近十几年的摸索、实践,宏观的框架问题、目标问题、方式问题、责任问题等已经基本弄清,应该说立法的必要条件已经具备。当然,建制时期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十分准确,也一定存在诸多漏洞,很多条文的要求肯定会失之原则,失之笼统,但这样的法规有总比没有要好,尤其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缺乏总体设计的严重缺陷的情况之下。因此,通过立法构建、明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框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
所谓探索实践,就是用五到十年的时间,结合现实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成就,在《社会保障法》等基本法规的原则和框架内大胆探索,以期对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微观、中观乃至宏观层次形成相对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操作规范。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一是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弥补。要尽快理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关系,大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大幅度地降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护理保险制度、补充社会保险和家庭福利制度。二是抓住关键性、核心性的社会保障项目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要优先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并特别关注退役军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区福利制度。三是对其他社会保障项目逐一进行深入探索,形成一系列相对完整的制度规范。比如,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扶贫开发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各种补充社会保险,国有企业职工、各类公务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和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在内的各种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各种职业福利和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等等方面的制度,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所谓完善法规,就是在此前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再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对以前形成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律进行修订,对探索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各种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等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和清理,为形成统一、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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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高分求一关于住房价格的英文文献及其翻译 1000字中文 给出处
一是要抓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尽快落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确保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确保实现关于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姜伟新谈到,从近期对各地检查情况看,当前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问题之一是廉租住房的房源不足。所以,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增加供给量。建设廉租住房,主要采取配建方式,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二是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要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朗的政策取向”,姜伟新说,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
建设部提出,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规范限价商品房的定价管理、供应对象和上市交易。在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限,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部署,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姜伟新强调,当前,重点还是要防止和抑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各地建设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房价大幅波动对经济运行和民生的重大影响。
要按照规定时限的要求,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这可以稳定消费者心理预期,对稳定房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公布住房建设计划,也有利于建设系统自身工作的安排。公布住房建设计划也是土地供应规划的基础,可以为有关部门提供工作便利。
要做好建设系统自身的工作,比如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同时,会同监察部等部委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的同时,加强房价监管和抑制不合理需求,引导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First, we must pay close attention to improving the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ur primary task is to fully implement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settlement of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urban low-income families, the work arrangements,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low-rent housing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and management. The work of agencies as soon as possible, improve the working mechanism. Around to ensure that low-cost housing and affordable housing investment and land supply,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low on the family "应保尽保" goal.
Jiang Weixin said the recent inspection of the situation around, the current low-rent housing system to promote the building of one of the issues is the lack of availability of low-rent housing. Therefore, in order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low-rent housing and increase supply. Building low-cost housing, built mainly by way of distribution can also be relatively concentrated.
The second is to make efforts to solve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families, while middle-income families to help solve the housing issue as an important task.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f China's housing policy at this stage is basically a relatively clear policy direction," said Jiang Weixin, low-income families, primarily through low-cost housing solutions, in addition to affordable housing; middle-income families can be take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actice all over the limit Housing rental housing and economic solutions; high-income families, primarily through the market.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proposed, higher prices, or the larger and medium-sized cities, we should increase the low-cost, small and medium-sized dwelling size ordinary commodity housing supply, increase the size limit housing supply, and regulate the pricing of commercial housing price management, supply of objects and exchanges. In efforts to resolve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are encouraged to actively explore the region, development of rental housing policy to help middle-income families in solving their housing problems.
Speed up the adjustment of housing supply structure. Focused low-cost housing, affordable housing, and housing prices in the low-cost, small and medium-sized dwelling size of the structure of the general proportion of commodity housing, construction, size, and block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projects, control the supply of land the size of single, clear project opened completion of the time limit to ensure that the supply of land out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in a timely manner.
Third, resolutely implement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deployment of macro-control to curb fast rising housing prices.
"The general principle is to prevent prices rising too high too fast, too fast to prevent the decline." Jiang Weixin stressed that the current focus is to prevent and curb rising housing prices are too high too fast. Around the building sector from the overall situation, fully aware of price fluctuations on the economy and the livelihood of the people running a major imp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required time, the preparation and publication of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plan. This can be expected that the stability of consumer psychology, to stabilize housing prices have a very positive meaning. Announced plans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but also concive to the work of building their own arrangements for the system. Announced plans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is also the basis for planning of land supply can be provided for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facilitate the work.
Building systems to do their own work, such as strict management of real estate market access, strengthen supervision of market behavior, according to the law dealt with malicious speculation, driving up housing prices, such as Hard Trading in a Dream cover plate acts to disturb the market order. At the same time, the Ministry of Supervision and other ministries i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to continue its work of special rectification order. To actively cooperate with relevant departments, the use of economic, legal and necessary administrative means an effective increase in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housing at the same time, strengthen price monitoring and curb unreasonable demand, and 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ustainable and stable real estate instry.
㈥ 研究英国住房保障的外文文献能给推荐一些学者、论文、著作什么的谢谢
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
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㈦ 求一篇有关住房保障的外文文献,要有中英文翻译,作者要是外国人。谢谢
自己去sciencedirect,springerlink等外文数据库下载啊
或者到知网,维普等中文数据库下载
很多的,校园网内免费获取
校园网外可以利用google学术搜索,有部分能免费下载
㈧ 廉租房的相关文献书籍有哪些
廉租房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回房困难答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其他的你上去自己看看吧!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07-05/21/content_6129415.htm
http://www.shenmeshi.com/Life/Life_20071030230904.html
希望能帮到你!
㈨ 我想知道有关住宅绿色设计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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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急求一个外文参考文献,是关于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问题的,只要文献就行,不要文章,最好有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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