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军人的住房补贴是什么
军队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及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分构成。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离退休人员,在其退出军队公寓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购买住房的地区,或离休、退休、转业、复员安置的地区,或牺牲、病故后合法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在支取住房补贴时,另给予相应的地区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
计算公式为:
1999年以前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2000年以后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不含地区补贴),工作35年的正军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24.5万元,退休前每月还有480元的补贴;工作30年的正师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6万元,月补贴约400元;工作25年的正团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0万元,月补贴约300元。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党委按有关规定解决。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复员的人员,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其他人员不得发放住房补贴。已购住房应计发货币补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个别批准转业未离队需要继续安排转业的干部、士官,确因组织原因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集体讨论,并分别报大单位政治部、司令部批准后,按其实际离队时间核定住房补贴;其他原因的,以首次批准的转业时间为准核定住房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转业、复员人员,按规定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并附个人住房档案及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资料和转业、复员命令,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营房部门会同军务、干部部门审定后,报上一级单位审批。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转业、复员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其住房补贴从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止计算;住房公积金支取,从2001年起纳入住房资金管理渠道;地区补贴按照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当年公布的地区住房补贴系数计算,未列入公布范围的城市和地区不计算地区补贴,对在批准转业、复员以前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商品房,且符合购房地安置条件的,可按购房地计算地区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资料来源——中国军网网页链接、网页链接
『贰』 军人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标准每个月是多少
军人住房补贴标准:
1、军人的住房补贴,采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内补贴”的容办法。军人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人住房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军人服役年限和军人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
2、2000年以后,军人住房补贴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3、军队师职以下人员与机关各职级人员的军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具体军人住房补贴标准如下:正师职120、副师职105、正团职90、副团职80、营职70、连排职60平方米;六级士官,军人年龄在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军人年龄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军人住房公积金问题:
1、现役军享受军队体系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非农业户口业员两者没任何联系现役军根本能申请任何区住房公积金补贴。
2、由于现役军享受住房补贴没住房公积金帐户所能申请任何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3、部队住房公积金独自保管直接联系转业性发放所要买房使用公积金要等转业。
『叁』 月住房补贴系数是怎么来的谢谢 !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房改方案,住房补贴是补给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住房未达标或无房的老职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这部分补贴并不直接发到职工手里,而是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
住房补贴包括两部分,即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其中月住房补贴只补给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数额与职工工龄、职务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密切相关。
按照方案,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相结合。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月均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
新职工按月住房补贴与无房老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一致。
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差额面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有住房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将获得一次性发放的级差补贴。级差补贴=(届时基准补贴额+届时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级差面积。
据了解,2000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与去年一致。以一位到1998年已工作10年的副处级无房职工为例,副处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如果单位在1997年设立住房公积金,而他每月的标准工资为600元。按公式计算:他应获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额为(600×0.66×120)+(13×9×80)=56880元;每月的住房补贴为600×0.66=396元。还以这位职工为例,如果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只有60平方米,而其他参数不变,按照公式计算,他应获得的差额补贴=(1265+13×9)×20=27640元。
据了解,国家公务员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初、中级技术工人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遍工人60平方米,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遍工人70平方米,高级技师80平方米